布城司法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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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宮
Palace of Justice
Istana Kehakiman
概要
狀態完工
類型馬來西亞聯邦法院
建築風格新古典主義
帕拉第奧式建築
伊斯蘭建築風格
摩爾式建築
所屬國家/地區 馬來西亞
行政區布城聯邦直轄區(第3區)
座標2°55′01″N 101°41′01″E / 2.9170°N 101.6837°E / 2.9170; 101.6837座標2°55′01″N 101°41′01″E / 2.9170°N 101.6837°E / 2.9170; 101.6837
動土1999
起造2000
竣工日2003
啟用2004
技術細節
層數6
設計與建造
建築師aQidea Architect, AR Ahmad Rozi A Wahab
地圖
地圖

司法宮(英語:Palace of Justice馬來語Istana Kehakiman)是位於馬來西亞布城聯邦直轄區的一棟建築物,也是馬來西亞的終審法院——馬來西亞聯邦法院(Federal Court)的所在地。[1]

歷史[編輯]

司法宮由aQidea Architect設計,其建築風格採用新古典主義帕拉第奧式建築伊斯蘭建築風格摩爾式建築,是一棟結合西方伊斯蘭建築風格的建築物。司法宮於1999年動土,2000年開始建造,2003年完工,並於2004年正式啟用。[2]

1985年,馬來西亞國會通過修憲終止了英國樞密院的終審權,馬來西亞聯邦法院成為最高終審法院。2000年,馬來西亞聯邦法院從吉隆坡搬遷至布城。2004年,布城司法宮正式成為馬來西亞聯邦法院所在地。[3]

建築物[編輯]

司法宮(Palace of Justice)正門

參見[編輯]

注釋[編輯]

  1. ^ 依據馬來西亞聯邦憲法馬來西亞擁有雙司法制度:一是基於英美法系的普通法院(適用於全國人民);二是基於伊斯蘭教法的伊斯蘭法庭(僅適用於穆斯林)。所有刑事罪的案件之審理權是屬於英美法系法院,而伊斯蘭法庭只能審理與本國穆斯林有關的生活事務(如:改教、遺產、離婚等)。由於各州議會有權立法,因此伊斯蘭法的執行和伊斯蘭法庭的權限在各州有所不同。詳見:馬來西亞法律制度

參考文獻[編輯]

  1. ^ Palace of Justice | Tourism Malaysia. [2018-03-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4-05). 
  2. ^ Palace of Justice, Putrajaya | 194817 | EMPORIS. [2018-03-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8-15). 
  3. ^ Palace of Justice | Travel To Malaysia. [2018-03-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