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蒼水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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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蒼水墓
浙江省文物保護單位
所在杭州市西湖區
坐標30°13′45″N 120°08′25″E / 30.22917°N 120.14028°E / 30.22917; 120.14028座標30°13′45″N 120°08′25″E / 30.22917°N 120.14028°E / 30.22917; 120.14028
分類古墓葬
時代
登錄1981年5月

張蒼水墓位於中國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南屏山北麓,今南山路太子灣公園旁,是末抗英雄張煌言(號蒼水)的墓,1981年被列為浙江省文物保護單位

張煌言於康熙三年(1664年)在杭州就義後,其遺骸由問石和尚收拾,棺木暫停寶石山,後在南屏山荔枝峰北麓安葬。張蒼水墓坐南朝北,墓碑上題:「皇清賜諡忠烈明兵部尚書蒼水張公之墓 乾隆五十七年秋九月癸卯建海寧陳鱣敬題 咸豐八年歲次戊午冬十月慈谿馮珪重立」。其西側為參軍羅子木墓,東側為侍童楊冠玉及舟子墓,三墓成品字形布列。神道兩側立有石像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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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編輯]

  1. ^ 杭州·张苍水墓. 浙江省文物局. [2011-05-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