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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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兆和

籍貫 安徽合肥
出生 (1910-09-15)1910年9月15日
安徽省合肥市
逝世 2003年2月16日(2003歲—02—16)(92歲)
北京市
墓葬 北京市
配偶 沈從文
親屬 父親:張吉友
母親:陸英
出身

張兆和(1910年9月15日—2003年2月16日),安徽合肥人,中國現代女作家,沈從文的妻子。由於膚色稍黑,沈從文在以後的作品中稱她為「黑鳳」。著有《湖畔》等小說傳世。

生平[編輯]

張兆和出生合肥望族,是張樹聲(江蘇巡撫、兩廣總督)的曾孫女,父親張吉友與母親陸英生了四女五男,四個女兒居長,取名元和允和、兆和、充和。18歲時,張兆和在中國公學奪得女子全能第一名;她的獨特的魅力給她招至了眾多的追求者。

1929年,沈從文受胡適之邀,到上海中國公學主講現代文學。其間,他愛上了18歲的女學生張兆和。不善言辭的沈從文開始給張兆和寫情書,一共寫了數百封,張兆和一直不予理睬。及至校園內傳得沸沸揚揚,張兆和便攜著一大包情書去向校長胡適求助,希望他出面勸阻沈從文,胡校長答:他非常頑固地愛你。兆和馬上回他一句:我很頑固地不愛他。胡適說:我也是安徽人,我跟你爸爸說說,做個媒。兆和連忙說:不要去講,這個老師好像不應該這樣。[1]

沈從文寫給當時中國公學的「校花」張兆和不少情書,其中有一段「我行過許多地方的橋,看過許多次數的雲,喝過許多種類的酒,卻只愛過一個正當最好年齡的人」,成為文壇佳話。1933年9月9日,張兆和與沈從文在當時的北平中央公園宣佈結婚,但並沒有舉行任何儀式。新居是北平西城達子營的一個小院子。婚後幸福的生活,使得沈從文的優秀作品大量出爐。沈從文的書信中還有這樣一句話:「我不僅愛你的靈魂,我也要你的肉體」[2]

沈從文去世後,張兆和這樣寫道:「從文同我相處,這一生,究竟是幸福還是不幸?得不到回答。我不理解他,不完全理解他。後來逐漸有了些理解,但是,真正懂得他的為人,懂得他一生承受的重壓,是在編選他遺稿的現在。」

家庭[編輯]

她的姐姐張允和是中國語言文字學家周有光的妻子。

注釋[編輯]

  1. ^ 張允和:《曲散人不散》
  2. ^ 梁實秋:《憶沈從文》

參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