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汝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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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汝霖
個人資料
性別
潤田
出生(1877-01-23)1877年1月23日
 大清江蘇省松江府上海縣
逝世1966年8月4日(1966歲—08—04)(89歲)
 美國密西根州底特律
國籍 大清
(1877年–1911年)
 中華民國
(1912年–1928年)
 中華民國
(1928年–1966年)
政黨新交通系
學歷漢洋鐵路學校
東京專門學校(今早稻田大學
日本法政大學
經歷
著作

曹汝霖(1877年1月23日—1966年8月4日),字潤田,男,上海人,中華民國政治人物,新交通系首領,20世紀初官員之一。

生平[編輯]

1877年1月23日(清光緒二年十二月初十),曹汝霖生於上海。幼年入私塾,繼往漢陽鐵路學堂讀書。1900年留學日本,在日本東京法學院學習[1],曾參加譯書匯編社[2],亦曾協助法政大學舉辦「一年速成班」。1904年歸國,任職商部商務司,後被調入外務部,1910年由攝政王載灃提拔為外務部左侍郎[3]。1913年被袁世凱指派為第一屆參議院議員,同年8月任外交部次長

1915年5月,曹汝霖跟日本交涉二十一條時,因有損害民國主權的嚴重錯失,張勳罵他「曹賊誤國」[4]

1916年2月28日,袁世凱特派曹汝霖兼充外交官領事官資格審查委員會委員長[5]:730。4月任交通總長,後兼署外交總長,並任交通銀行總理。

1917年1月通過西原龜三向日本興業等銀行借款500萬日元,是「西原借款」之一。7月任段祺瑞內閣交通總長。1918年3月兼任財政總長,又向日本大宗借款,充作軍餉。1918年秋,不惜喪失山東鐵路主權,向日本再次借款。1919年初任錢能訓內閣交通總長。

1919年巴黎和會上,由於部分西方國家與日本事前簽署了密約,故此協約國未經中方同意,將屬於德國的山東之權益轉移給了日本。凡爾賽條約觸發國內不滿情緒,引起北京大學生在1919年5月4日到天安門示威之事件。結果,五四運動正式展開,對民國國運、思想與學術發展有重大影響。

當時,出任交通總長的曹汝霖由於負責把部分權益讓予日本,並與貨幣局總裁陸宗輿及駐日公使章宗祥一同被稱為「賣國賊」。當時其中一句著名口號是「外爭主權,內懲國賊」。五四事件發生時,有學生遊行到趙家樓附近,並想抓到被指賣國的曹汝霖,但曹氏躲了起來,並逃離趙家樓。他們誤以為當時在曹宅的章宗祥就是曹汝霖,於是痛打了章氏一頓,並把曹宅燒掉,稱為火燒趙家樓事件。後來,事件演變成大規模的罷課、罷工及罷市。6月10日,曹、陸、章三人被免職。北洋政府在群眾壓力之下,最後正式拒絕在凡爾賽條約簽字。山東問題交由華盛頓會議處理。

此後曹轉入實業界,仍任交通銀行總經理,中國通商銀行總經理,天河煤礦公司總經理,中國實業銀行總經理,正豐、井陘正豐煤礦股份公司董事長。曹在下野後,與段祺瑞多有聯絡,例如在段祺瑞出任臨時執政時,曾受邀到關外邀請張作霖入京。

1920年代,由曹汝霖發起,共有20多人出資,在阜成門內白塔寺溝沿建了一所醫院,取名中央醫院。曹汝霖一直擔任中央醫院的院長、名譽院長等職,經費方面都由他籌措。(1941年日軍接管了協和醫院等後,一些名醫如鍾惠瀾周華康等紛紛被中央醫院網羅過來。醫院的婦產科,也在此時創建,由林巧稚主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央醫院由中央人民政府接管,更名為人民醫院,現在為北京大學人民醫院。)

1927年,曹汝霖任張作霖軍政府財政委員會委員長。1936年7月,任冀察政務委員會委員。1942年3月,被任命為華北政務委員會諮詢委員,新民印刷公司董事長。日本佔領華北後,曾多次要求曹汝霖出任偽政府委員長等官職,曹汝霖堅拒不受。並多次為被日軍拘捕審訊的人作擔保,並且無意中保護了重慶國民政府的特工。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曹汝霖遷居台灣,未幾到日本居住到1957年,後又遷到美國

1966年,曹汝霖在美國底特律逝世,享壽高齡89歲。

評價與其他[編輯]

  • 他在晚年時撰寫回憶錄《一生之回憶》。其中,他提過關於與日本簽署青島撤兵換文之事,稱「欣然同意」之語其實是普通措辭。他寫道:「那知後來巴黎和會竟引為攻擊之藉口,以為承認山東權益,豈非奇談,真是風馬牛不相及也。」對於因五四事件而被迫辭職,他認為「此事距今四十餘年,回想起來,於己於人,亦有好處。雖然於不明不白之中,犧牲了我們三人,卻喚起了多數人的愛國心,總算得到代價。」
  • 他在《一生之回憶》中,稱親日但並非親日本軍閥,對於日本軍閥侵略中國,深惡痛絕。
  • 蔣中正經北伐統一後,亦尊重曹汝霖,曾詢問對日政策的意見。
  • 日本戰後首相吉田茂在戰前曾出任外交領事等官職,亦曾與公開/秘密與曹汝霖見面,當政以後,對旅居日本的曹汝霖多加照料,並多次詢問其意見。
  • 顧維鈞在回憶錄中寫道︰我認識曹汝霖,並與其在外交部,特別是當簽訂「二十一條」時共過事。就我們所共之事而言,我始終感到曹先生是一位能幹的外交家,是擁護國家利益的。史學家劉仲敬借顧維鈞之口盛讚曹汝霖,並說:日本侵華後幾度要求曹出任要職,都被曹拒絕了[6]
  • 五四運動中北大學生梅思平曾參與放火焚燒曹汝霖住宅的運動(但並非領導者且亦有資料顯示縱火者是匡互生)。但在日本人占領北平後,要曹汝霖出來任職遭拒,梅思平卻出任了日偽政府組織部長、內政部長等職務。抗戰勝利後,梅思平以叛國罪被處決。

參見[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桑兵. 留日浙籍学生与近代中国. 西北大學學報. 2018年, (03). 
  2. ^ 呂長順. 清末浙江籍早期留日学生之译书活动. 杭州大學學報. 1996年, 26 (2). 
  3. ^ 賈熟村. 北洋军阀时期的交通系. 鄭州: 河南人民出版社. 1993: 43. ISBN 7-215-02201-3. 
  4. ^ 聲討曹汝霖罪狀之直聲. 神州日報 (上海). 1915-06-01. 此種賣國巨奸,斷不容其生存斯世 
  5. ^ 李新總主編,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中華民國史研究室,韓信夫、姜克夫主編 (編). 《中華民國史大事記》. 北京: 中華書局. 2011. ISBN 9787101079982. 
  6. ^ 劉仲敬 <逆轉的東亞史(四)> P180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