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 (成化進士)
外觀
李俊(1431年—?),字子英,陝西鳳翔府岐山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編輯]成化四年戊子科陝西鄉試第十七名舉人,成化五年(1469年),登己丑科進士,授吏科給事中,十五年八月累升都給事中[1]。成化十五年,憲宗以李孜省為太常寺丞,遭到李俊反對,於是改他職。當時汪直亂政,陷害馬文升等人戍邊,李俊及同官二十七人連同御史王濬等其他人也被憲宗責怪,被杖刑。成化二十一年,有天文異象,憲宗下詔求直言,李俊率六科諸臣上言進諫。之後出任湖廣布政司參議。弘治中,屢官山西參政[2]。
家族
[編輯]曾祖李克用。祖父李智。父親李賜。母曹氏。慈侍下。娶袁氏[3]。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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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編輯]- ^ 《大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九十三》:成化十五年八月,升吏科給事中李俊、禮科左給事中成實、吳原、刑科給事中趙艮為都給事中。授進士韋斌、宋琮、杜明、韓重、林榮、孫博、韓鎬、夏祚、劉聰、高綸、陳瑞、趙璧、李瓚、馬龍、周紘、劉璣、吳道寧為給事中,俊吏科;實禮科;原兵科;艮刑科;斌琮、戶科;明、重、榮禮科;博、鎬、祚、綸、聰、瑞兵科;璧、瓚、龍刑科;紘南京吏科;璣兵科;道寧刑科。
- ^ (清)張廷玉等,《明史(中華書局點校本)》(卷180):「李俊,字子英,岐山人。成化五年進士。除吏科給事中,屢遷都給事中。十五年,帝以李孜省為太常寺丞,俊偕同官言:「孜省本贓吏,不宜玷清班,奉郊廟百神祀。」會御史亦有言,乃改上林監副。時汪直竊柄,陷馬文升、牟俸遣戍。帝責言官不糾,杖俊及同官二十七人,御史王濬等二十九人。當是時,帝耽於燕樂,群小亂政,屢致災譴。至二十一年正月朔申刻,有星西流,化白氣,聲如雷。帝頗懼,詔求直言,俊率六科諸臣上疏。帝優詔答之。降孜省上林丞,常恩本寺丞,繼曉革國師為民,令巡按御史追其誥敕。制下,舉朝大悅。五月,俊出為湖廣布政司參議。弘治中,屢官山西參政,卒。」
- ^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成化五年己丑科殿試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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