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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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城(1956年4月),男,遼寧海城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哈爾濱工業大學電氣工程研究生畢業,工學碩士,助理研究員。曾任中共四川省委副書記。中共十六大十七大代表,第十六屆十八屆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2012年12月5日因涉嫌違紀被中紀委調查,成為中共十八大後首位被調查的省部級官員和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成員。

生平[編輯]

早年[編輯]

1973年4月,李春城參加工作,為黑龍江省雙城縣農豐公社保勝大隊知青[1]。1975年入哈爾濱工業大學電機工程系學習。1978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3年自該系研究生畢業。畢業後留校任德育教研室教師。後任該校組織部副部長。1987年9月後歷任哈爾濱團市委副書記,太平區委副書記、區長等職[2]。1997年11月至1998年12月間任哈爾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1]

四川省[編輯]

1998年12月調任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2000年8月短暫擔任瀘州市市委書記後[3],2001年2月起李春城重返成都,擔任成都市人民政府市長、市委副書記,自此開啟李春城在成都長達數十年的仕途。

2002年11月起成為中共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中共四川省委常委。2003年6月任中共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書記。2003年8月任中共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2005年1月任中共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書記。2007年4月連任中共四川成都市委書記。李春城主政成都期間,由於主張拆遷,因而有「李拆城」的稱號。2001年就任成都市市長後,他便開始着手成都市最大的低洼棚戶區——蓮花社區拆遷改造,而舊城改造也開啟了李春城城市運營的思路。據統計,至2004年底,成都提前7個月完成了3年改造任務完成危改項目211個,實現投資150多億元人民幣,累計拆除各類危舊房屋483.9萬平方米。但隨後的汶川大地震讓成都的發展一度受到重挫。為此,時任成都市委書記的李春城再次啟動舊城改造。2009年6月,成都市計劃投資約150億元,在三年內完成770萬平方米危舊房改造任務,拆遷戶數達9.7萬戶。

2011年9月27日升任中共四川省委副書記[4]

成都市官員申勇實名向劉奇葆李源潮舉報李春城,沒有回應,李春城反而帶病提拔,這件事受到中共中央的追查。據稱,最初被帶走的理由是李春城與多名官員聚眾淫亂。

落馬[編輯]

2012年12月5日因涉嫌違紀被中紀委調查[5]。有分析稱,李春城嚴重違紀與成都大規模的房地產開發有關,尤其是與2012年9月成都工投集團董事長戴曉明案有關[6]

2014年4月29日,中共中央決定給予李春城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經查,李春城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妻、女收受他人所送巨額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其弟經營活動謀取利益;濫用職權進行封建迷信活動,造成國家財政資金巨額損失;腐化墮落[7]。2015年3月19日,李春城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湖北省咸寧市人民檢察院向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8]。2015年4月23日咸寧市中院開庭審理[9]。2015年10月12日咸寧市中院宣判四川省委原副書記李春城受賄、濫用職權案,對李春城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00萬元,受賄所得財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10]

經審理查明,1999年至2012年,李春城利用其擔任成都市副市長、瀘州市委書記、成都市市長、成都市委書記、四川省委副書記等職務便利,為他人牟利,直接或者通過其妻等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3979萬餘元。2001年9月至2011年7月,李春城在擔任成都市市長、成都市委書記期間,違規為特定關係人在經營活動中提供幫助,造成公共財產損失5億7282萬餘元。李春城還違規使用財政資金造成公共財產損失300萬元。

咸寧市中院認為,李春城對受賄犯罪具有如實供述罪行、重大立功、悔罪及積極退贓等情節;對於濫用職權犯罪,具有自首、重大立功及悔罪情節。依法予以減輕處罰。李春城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李春城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令計劃案判決中顯得,他曾向令計劃妻子谷麗萍行賄歐元折合人民幣89萬餘元。

家庭[編輯]

妻子曲松枝,曾任成都市紅十字會黨組書記、常務副會長;兩人育有一女,名為李金諾。[11]據中紀委的通報,李春城之妻、女收受他人所送巨額財物[12]

弟弟李春明。

相關條目[編輯]

參考資料[編輯]

  1. ^ 1.0 1.1 李春城其政治生涯. 中國網. 2015-01-24 [2020-12-29]. 
  2. ^ 哈爾濱市志, 哈爾濱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哈尔滨市志: 群团》. 黑龍江人民出版社. : 475頁. 
  3. ^ 双开李春城. 搜狐網. 21世紀經濟報道. 2014-04-30 [2020-12-29]. 
  4. ^ 成都市委书记调任四川省委副书记. [2019-12-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0-27). 
  5. ^ 媒体称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被中纪委调查. 網易. [2012-12-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12-08). 
  6. ^ 引用錯誤:沒有為名為tkp的參考文獻提供內容
  7. ^ 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新華網. [2014-04-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5-12). 
  8. ^ 最高检:李春城、蒋洁敏被依法提起公诉. 光明網. 2015-03-19 [2015-03-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3-21). 
  9. ^ 李春城被控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休庭 将择期宣判. 新華網. 2015-04-23 [2015-04-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4-26). 
  10. ^ 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中國經濟網. [2015-10-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02). 
  11. ^ 中纪委对李春城定性恐将其妻女及弟弟卷入司法. 21世紀經濟報道. 2014-04-30 [2015-10-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5-02). 
  12. ^ 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新華網. 2014年4月29日 [2015-10-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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