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言 (正德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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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言

大明湖廣布政使司參議
籍貫 浙江寧波府鄞縣
字號 字惟仁
出生 生年不詳
逝世 卒年不詳
出身
  • 正德十一年丙子科浙江鄉試舉人
  • 正德十六年辛巳科進士出身

楊言,字惟仁浙江鄞縣(今屬浙江寧波市鄞州區)人。明朝政治人物,曾任給事中,以敢於直諫聞名。官至湖廣參議。

生平[編輯]

正德十一年(1516年)丙子科舉人,十六年(1521年)辛巳科楊維聰榜進士。授行人嘉靖四年(1525年)擢禮科給事中。數日後即上書痛陳朝廷弊端,世宗以「無中生有」斥責之。同年,光祿署丞何淵請求擴建宗廟,祭祀世宗生父興獻王,楊言與諸臣抗爭,不被採納。楊言又上書指陳利害,言辭激烈。嘉靖六年(1527年),錦衣百戶王邦奇借事誣陷楊廷和彭澤費宏等,將興大獄。楊言再次抗疏,斥責王邦奇「心懷怨望,文飾奸言,詬辱大臣,熒惑聖聽」,世宗大怒,將楊言收押,並在午門親自審問。楊言備受刑訊,折斷一指,卻毫不屈服。世宗命下五府九卿繼續審議。但興大獄之事也不了了之。楊言被貶為宿州判官。遷溧陽知縣,曆南京吏部郎中。又因事謫守夷陵。累官湖廣參議。

明史》有傳。[1]

註釋[編輯]

  1. ^ 《明史·卷207》:楊言,字惟仁,鄞人。正德十六年進士。授行人。嘉靖四年擢禮科給事中。閱數日即上言:「邇者仁壽宮災,諭群臣修省。臣以為責在公卿而不在陛下,罪在諫官而不在聖躬。朝廷設六科,所以舉正欺蔽也。今吏科失職,致陛下賢否混淆,進退失當。大臣蔣冕、林俊輩去矣,小臣王相、張漢卿輩皆得禍矣,而張驄、桂萼始由捷徑以竊清秩,終怙威勢以賊良善。戶科失職,致陛下儉德不聞,而張侖輩請索無厭,崔和輩敢亂舊章。禮科失職,致陛下享祀未格於神,而廟社無帡幪之庇。兵科失職,致陛下綱紀廢弛,而錦衣多冒濫之官,山海攘抽分之利,匠役增收而不禁,奏帶逾額而不裁。刑科失職,致陛下用罰不中。元惡如藍華輩得寬籍沒之法,諍臣如郭楠輩反施鈕械之刑。工科失職,致陛下興作不常。局官陸宣輩支俸逾於常制,內監陳林輩抽解及於蕪湖。凡此,皆時弊之急且大,而足以拂天意者。願陛下勤修庶政,而罷臣等以警有位,庶可以格天心,弭災變。」帝以浮謗責之。
    奸人何淵請建世室。言與廷臣爭,不聽。言複抗章曰:「祖宗身有天下,大宗也,君也。獻皇帝舊為籓王,小宗也,臣也。以臣並君,亂天下大分。以小宗並大宗,幹天下正統。獻帝雖有盛德,非若周文、武創王業也,欲襲世室名,舛矣。如以獻帝為自出之帝,是前無祖宗;以獻帝為禰而宗之,是後無孝、武二帝。陛下前既罪醫士劉惠之言,今乃納淵之說。前既俞禮卿席書之議,今乃咈書之言。臣不知其何謂也。」
    楊一清召入內閣,言請留之三邊。特旨拜張璁兵部侍郎。言以璁貪佞險躁,且新進,未更國家事,請罷璁,並劾吏部尚書廖紀引匪人。同官解一貫等亦諫。皆不納。有投匿名書禦道者,言請即燒之,報可。
    六年,錦衣百戶王邦奇借哈密事請誅楊廷和、彭澤等,下部議,未覆,而邦奇複誣大學士費宏、石珤陰庇廷和,詞連廷和子主事惇等,將興大獄。言抗疏曰:「先帝晏駕,江彬手握邊軍四萬,圖為不軌。廷和密謀行誅,俄頃事定,迎立聖主,此社稷之勳也。縱使有罪,猶當十世宥之。今既以奸人言罷其官、戍其長子矣,乃又聽邦奇之誣而盡逮其鄉里、親戚,誣為蜀黨,何意聖明之朝,忽有此事?至宏、珤乃天子師保之官,百僚之表也。邦奇心懷怨望,文飾奸言,詬辱大臣,熒惑聖聽。若窮治不已,株連益多,臣竊為國家大體惜也。」書奏,帝震怒,並收系言,親鞫於午門。群臣悉集。言備極五毒,折其一指,卒無撓詞。既罷,下五府九卿議。鎮遠侯顧仕隆等覆奏邦奇言皆虛妄,帝責仕隆等徇情。然獄亦因是解,謫言宿州判官。御史程啟充請還言舊任,不聽。稍遷溧陽知縣,曆南京吏部郎中。坐事再謫知夷陵。累官湖廣參議。
    言為吏,多著聲績。溧陽、夷陵皆祠祀之。

參考文獻[編輯]

延伸閱讀[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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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明史卷二百〇七》,出自《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