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陽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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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陽府在湖北省的位置(1820年)
明中期的漢陽府,出自嘉靖《漢陽府志》(1546年)

漢陽府元朝時設置的

至元十四年(1277年),升漢陽軍置,治所漢陽縣(今湖北省武漢市漢陽區),領漢陽縣、漢川縣[1]。屬湖廣等處行中書省。元朝至正十六年(1356年)紅巾軍首領徐壽輝遷都於此。明朝洪武九年(1376年)降為漢陽州,十三年(1380年)復為府[2]。下領兩縣:漢陽縣、漢川縣。

清朝時屬湖北省,轄漢陽縣、漢川縣、孝感縣黃陂縣沔陽州夏口廳。1912年廢。清代轄境約當今湖北省長江以北,武漢市黃陂區以西,孝感、漢川二市以南,仙桃市以東地區。

參考文獻[編輯]

  1. ^ 元史·卷六十三·志第十五》
  2. ^ ·張廷玉等,《明史》(卷44):「漢陽府元屬湖廣行省。洪武九年四月降為州,屬武昌府。十三年五月復為府。屬湖廣布政司,尋屬河南。二十四年六月還湖廣。領縣二。西北距布政司,隔江僅七里。」

延伸閱讀[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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