淞滬停戰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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淞滬停戰協定》也稱《上海停戰協定》,是1932年之間結束「一·二八」淞滬抗戰簽訂的停戰協定

經過[編輯]

1932年1月28日晚,日本海軍陸戰隊2,300人在坦克掩護下由租界向上海閘北一帶進攻,遭到國民革命軍十九路軍的抵抗,一·二八事變爆發。國民革命軍於各方支持下堅持一個多月。3月3日,日軍占領真如南翔後宣布停戰。3月24日,中日雙方在各國調停之下於3月24日在上海談判,5月5日在上海英國領事館簽訂了《淞滬停戰協定》。協定主要內容為日軍返回戰前防區(上海公共租界北區、東區及其越界築路地帶),國軍暫留現駐地(京滬鐵路上的安亭鎮至長江邊的滸浦一線),交戰區劃為非武裝地區。

雙方簽字代表:

中國 日本 英、美、法、意駐華公使
郭泰祺 植田謙吉 藍普森(英)
戴戟 重光葵 詹森(美)
黃強 鳴田繁太郎 韋禮德(法)
田代皖一郎 齊亞諾(意)

影響[編輯]

西方列強對日本侵占中國東北與淞滬抗戰的態度,讓對國聯調停抱有極大期望的中國政府認清了國際政治現實。1932年6月6日中國國民黨政治會議通過了「中蘇復交」決議案。

參考資料[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