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行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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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最早於湘西地區即今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懷化市張家界市以及常德市部分縣建立的行政督察區——湘西綏靖區,具體由行政督察專員公署領導,專員公署為省政府派出機構,代行省政府職權。

  • 湘西綏靖區的專員公署自民國24年開始設立,轄域由民國24年(1935年)19個縣、5個行政督察區調整至民國25年的25個縣、4個行政督察區,隨着民國26年(1936年)湖南省普遍推行行政督察區制度撤銷湘西綏靖專員公署行政機構而終止。
  • 民國26年湖南全省劃分為9個行政督察區,原湘西地區多數縣屬於第三和第四行政督察區第二區的部分。民國29年湖南省重新調整為10個行政督察區,原湘西地區多數縣屬於第八、第九和第十區,這一體制一直維持至1949年。
  •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在大湘西地區設立湘西行政區,湘西行政區的行政事務管理機構為「湘西行政公署」,1952年9月2日湘西行政區撤銷。

湘西綏靖區[編輯]

湘西綏靖區,或稱「湘西綏靖處」、「湘西綏靖公署」,指國民政府時期在湖南省西部地區設立的綏靖區,起於1935年5月,至民國1937年12月湖南全省普遍設立行政督察區終止。

湘西綏靖處[編輯]

湘西綏靖處為湖南省在民國24年5月(1935年)所設行政區,分5個行政督察區,下轄19,治所沅陵縣

湘西綏靖公署[編輯]

民國25年,湘西綏靖處改為湘西綏靖行政公署,將澧縣臨澧靖縣會同縣綏寧縣通道縣6縣劃入與原19縣共計25縣、組成4個行政督察區,治所沅陵縣。

  • 第一行政督察區:沅陵縣、瀘溪縣、永順縣、龍山縣,專署設沅陵縣;
  • 第二行政督察區:慈利縣、石門縣、大庸縣、臨澧縣、澧縣、桑植縣。專署設慈利縣;
  • 第三行政督察區:乾城縣(吉首縣)、鳳凰縣、永綏縣(花垣縣)、保靖縣、古丈縣,專署設乾城縣;
  • 第四行政督察區:會同縣、芷江縣、綏寧縣、黔陽縣、晃縣、靖縣、通道縣,辰谿縣、漵浦縣、麻陽縣,專署設黔陽縣。

行政督察區[編輯]

湘西綏靖區隨民國26年(1937年)12月於湖南全省普遍設置行政督察區而撤銷,其轄域內主要縣劃歸隨着設立的第三、第四行政督察區。民國29年(1940年)4月,湖南全省調整為10個行政督察區,原湘西綏靖區轄域內主要縣劃歸第八、第九和第十行政督察區。

湖南省行政督察區(民國26年)[編輯]

  • 第三行政督察區:轄沅陵縣、瀘溪縣、永順縣、漵浦縣、辰谿縣、大庸縣、桑植縣等7縣,專員駐沅陵縣。
  • 第四行政督察區:轄乾城縣、鳳凰縣、永綏縣、龍山縣、保靖縣、古丈縣、麻陽縣等7縣,專員駐乾城縣。

湖南省行政督察區(民國29年)[編輯]

  • 第八行政督察區,轄6縣:龍山縣、保靖縣、古丈縣、永順縣、大庸縣、桑植縣;治所永順縣。
  • 第九行政督察區,轄8縣:沅陵縣、瀘溪縣、漵浦縣、辰谿縣、鳳凰縣、乾城縣、永綏縣、麻陽縣;治所沅陵縣。
  • 第十行政督察區,轄8縣:會同縣、芷江縣、綏寧縣、黔陽縣、晃縣、靖縣、通道縣、懷化縣;治所洪江。

湘西行政區[編輯]

湘西行政區,或稱「湘西行署」、「湘西行政公署」,設立於1949年,1952年9月2日撤銷。其下劃分為會同專區沅陵專區永順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