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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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獻公
秦國君主
君主
統治前384年-前362年
儲君秦孝公
出生前424年
逝世前362年
安葬
囂圉
子嗣秦孝公
諡號
獻公
政權秦國(戰國)
父親秦靈公
首都雍城、櫟陽

秦獻公(前424年—前362年),《世本》作秦元獻公,《越絕書》作秦元王。《史記索隱》記載名師隰,《呂氏春秋》記載名[註 1]戰國時期秦國君主。秦靈公之子,在位23年。

秦獻公早年流亡魏國,回國繼位後在秦國國內進行改革,其中包括廢止人殉、遷都、擴大商業活動、編制戶籍和推廣縣制,並且數次發動收復河西(今山西陝西兩省間黃河南段以西地區)失地的戰爭。秦獻公的時期的改革雖然不徹底,但為秦孝公時期的商鞅變法奠定基礎。

生平[編輯]

太子被廢[編輯]

秦獻公於前424年出生。[1]秦獻公出生前,秦國國政長期由權臣把持。秦獻公的曾祖父秦懷公庶長鼌為首的大臣們圍攻,自殺而死。其祖父秦昭子早死,秦獻公之父秦靈公繼位。[2]秦靈公死後,身為太子的秦獻公沒有能夠繼位,權臣迎立從晉國歸來的秦簡公繼位,[3][4]秦獻公被迫流亡至魏國。[5]

回國繼位[編輯]

秦國經歷秦簡公、秦惠公兩代君主後,前386年,年僅兩歲的秦出公繼位。因君主年幼,朝政由生母惠公君夫人主持。君夫人重用宦官,賢臣心中不高興紛紛隱居,百姓憂慮國政而議論紛紛,流亡在魏的秦獻公得知消息後就想返回秦國。秦獻公及其隨從來到鄭縣(今陝西省渭南市華州區)以東的邊塞,守將右主然不讓他們通過。秦獻公被迫前往戎族之地,自焉氏塞(今甘肅省平涼市西北)由菌改迎立回國。惠公君夫人派軍隊捉拿秦獻公,但軍隊在行進途中發生譁變。

前385年,秦獻公與譁變軍隊到達秦國首都雍城(今陝西省鳳翔縣南),惠公君夫人自殺,秦出公被殺[註 2],秦獻公正式繼位。在監突的勸說下,秦獻公赦免了右主然,另賜守城的兵士每人二十石米,菌改因迎立之功被封為官大夫[5][7]

大力改革[編輯]

秦獻公繼位時,秦國歷經幾代君位動盪,國力大為削弱,魏國趁秦國政局不穩之機奪取了河西地區。[8]秦獻公繼位後,為改變內外交困的局面,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改革,其主要政策包括:

廢止人殉[編輯]

秦國自秦武公時開始使用人殉,其陪葬者多達六十六人。[9]自此之後,秦國的人殉制度經久不衰。秦穆公死時,人殉多達一百七十七人,其中包括名臣子車氏三良奄息仲行鍼虎,導致秦國國勢至此中衰。[10]除國君外,秦國的中小貴族也使用人殉。大量的人殉造成許多無辜生命的死亡,減少了秦國的勞動力,同時也加重了民眾的精神負擔。[11]秦獻公繼位後,就廢止了在秦國延續近三百年的人殉制度。[12]

櫟陽(今陝西省渭南市富平縣東南)位於渭北平原東部,屬於水力發達的良田區,同時也是商業貿易繁榮,通往三晉的必經之路。《史記·卷一百二十九·貨殖列傳》曾稱讚櫟陽:(櫟邑)北卻戎翟,東通三晉,亦多大賈。為了削弱國內權臣勢力以及便於收復河西失地,秦獻公於前383年發兵營造新都櫟陽,並將秦國首都自雍城遷至此。[11][13]

初行為市[編輯]

秦獻公於前378年在秦國國內頒布「初行為市」的政策。[14]林劍鳴認為這是秦獻公明令允許在秦國國都範圍內進行商業活動。[15]祝中熹認為秦國國內早已出現商業活動,而「初行為市」是為擴大市集規模、規範市集秩序制定的政策,其措施可能包括:規定市場位置、指定交易時間、明確交易原則、規範度量衡以及宣布稅率和徵收方式。秦獻公的「初行為市」政策維護了市場交易的秩序,增加了秦國的財政收入。[11]

戶籍相伍[編輯]

秦獻公於前375年在秦國國內頒布新的戶籍制度,按照五家為一伍作為基本單位將全國人口進行編制,[16]便於相互監視、收取賦稅、徵調兵丁、安排徭役。林劍鳴認為這一政策取消了「國」和「野」的界限,在法律上承認了野人與國人同等的地位,提高了野人的地位。[15]祝中熹認為秦獻公的戶籍相伍制度是根據村社份地的規劃統一編制戶籍,與秦簡公時的「初租禾」以及秦孝公時的「制轅田,開阡陌」前後呼應,是秦國由村社制向自耕農制轉化過程中不可缺少的環節。[11]

推廣縣制[編輯]

早在前688年,秦武公就在新征服的邊境要地設縣來加強對該地區的控制。[17]秦獻公於前379年在蒲(今山西省隰縣北)、藍田(今陝西省西安市藍田縣西)、善明氏設縣。[18]前374年,秦獻公更是在首都櫟陽設縣,[19]表明櫟陽處於軍事要衝地帶,地方行政組織同時要顧及戰爭的需要。[15]秦獻公推廣縣制的政策加強了中央集權,也為商鞅變法時在全國推行縣制奠定了基礎。[11]

對外戰爭[編輯]

秦獻公剛繼位時,發兵抵達渭水上游,攻打獂戎羌族首領的叔父因畏懼秦國的兵力,帶領自己的部族向南出走到賜支河以西數千里,與其他羌人部族不再往來。[20]前374年,秦獻公派胡蘇率軍攻打韓國,但在酸水被韓將韓襄擊敗。[21]前371年,秦國與趙國高安交戰,被趙國擊敗。[22]

獻公稱伯[編輯]

經過秦獻公改革後,秦國國力得到恢復,先後在洛陰、石門山、少梁三場戰役中取得勝利:

前366年,魏惠王韓共侯宅陽(今河南省滎陽市東南)會盟,圖謀共同攻打秦國。同年,魏國在武城(今陝西省渭南市華州區東)築城,作為西進據點。秦軍反擊,在洛陰(今陝西省大荔縣西南)擊敗魏、韓聯軍。[23][24]

前364年,秦將章蟜石門山(今山西省運城市西南)大敗魏軍,斬首六萬,[25]由於趙國出兵救援魏國,秦才退兵。[26]此戰為秦國對魏國的首次重大勝利,諸侯震動,周顯王派使者祝賀「獻公稱伯」,並頒賞他繡着黼黻圖案的服飾。[27][28]

前363年,秦出兵攻擊魏少梁(今陝西省韓城市西南),趙國出兵救援魏國。[29]次年,秦趁魏與韓、趙戰於澮水之機,以庶長國為將,再次攻擊魏少梁,擊敗魏軍,俘其主將公孫痤[註 3]並占領繁龐(今陝西省韓城市東南)。[31][32][33]

前362年,趙成侯韓昭侯上黨郡會盟,密謀攻打秦國。[34]

去世[編輯]

秦獻公於前362年去世[註 4],葬於囂圉,其子秦孝公繼位。[36]

其他[編輯]

  • 秦獻公在位時,於前382年、前375年和前369年發生日食,其中前382年為日全食,白天光線昏暗。前369年,秦國瘟疫流行。[37][38][39]
  • 東周太史儋於前374年拜見秦獻公時說:「周朝與秦國本來是合在一起的,後來秦國分了出去,分開五百年後,又合在一起;合在一起十七年後,將會有統一天下的人出現」 。[40]
  • 前369年,桃花在冬天開放。[41]
  • 前368年四月至八月,秦國首都櫟陽下起金色的雨[註 5][42]秦獻公認為是吉兆,建畦畤祭祀白帝[43]

評價[編輯]

秦孝公在求賢令中稱讚其父秦獻公:獻公即位,鎮撫邊境,徙治櫟陽,且欲東伐,復穆公之故地,修穆公之政令。[44]

其他形象[編輯]

文學形象[編輯]

在長篇歷史小說《東周列國志》中,秦獻公於第八十六回《吳起殺妻求將 騶忌鼓琴取相》中短暫登場,只描寫了太史儋拜見秦獻公時的預言以及雨金櫟陽。[45]

影視形象[編輯]

2009年首播的電視劇《大秦帝國·第一部·裂變》中,秦獻公由許還山飾演。[46]

注釋[編輯]

  1. ^ 高誘注一名元。
  2. ^ 《史記·卷五·秦本紀》記載秦出公及惠公君夫人被秦國群臣殺死後沉入深淵。[6]《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記載秦出公為自殺,秦出公死時年僅三、四歲,不可能自殺,是《史記·秦始皇本紀》為避諱秦出公被殺而這樣記載。
  3. ^ 一說公孫痤與魏國國相公叔痤為同一人,楊寬認為公孫痤與公叔痤並非同一人。公孫痤應為魏國公族,誤作為太子,見楊所著《戰國史料編年編證》第275頁。[30]
  4. ^ 《史記·卷五·秦本紀》記載秦獻公二十四年,獻公卒。錢穆的《先秦諸子系年考辨·自序》認為這是秦獻公殺秦出公,屬於國君非正常更替,所以不逾年改元而造成。《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按照逾年改元計算,於秦獻公二十三年去世,而《史記·卷五·秦本紀》不按逾年改元計算,於秦獻公二十四年去世。[35]
  5. ^ 《史記·卷五·秦本紀》記載發生於秦獻公十八年,即前367年。楊寬根據《周季編略》考訂年表記載的時間正確,見楊所著《戰國史料編年編證》第266頁。[30]關於櫟陽雨金,一說為流星雨,一說為龍捲風颳起的金屬物質在櫟陽附近掉落。

參考資料[編輯]

  1. ^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秦靈公元年,生獻公。
  2. ^ 《史記·卷五·秦本紀》:懷公四年,庶長鼌與大臣圍懷公,懷公自殺。懷公太子曰昭子,蚤死,大臣乃立太子昭子之子,是為靈公。靈公,懷公孫也。
  3. ^ 《史記·卷五·秦本紀》:靈公卒,子獻公不得立,立靈公季父悼子,是為簡公。
  4. ^ 《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簡公從晉來。
  5. ^ 5.0 5.1 《呂氏春秋·卷二十四·不苟論·當賞》:秦小主夫人用奄變,群賢不說自匿,百姓郁怨非上。公子連亡在魏,聞之,欲入,因群臣與民從鄭所之塞。右主然守塞,弗入,曰:「臣有義,不兩主。公子勉去矣!」公子連去,入翟,從焉氏塞,菌改入之。夫人聞之,大駭,令吏興卒,奉命曰:「寇在邊」。 卒與吏其始發也,皆曰「往擊寇」,中道因變曰:「非擊寇也,迎主君也」。公子連因與卒俱來,至雍,圍夫人,夫人自殺。公子連立,是為獻公,怨右主然而將重罪之,德菌改而欲厚賞之。監突爭之曰:「不可。秦公子之在外者眾,若此則人臣爭入亡公子矣。此不便主。」獻公以為然。故復右主然之罪,而賜菌改官大夫,賜守塞者人米二十石。
  6. ^ 《史記·卷五·秦本紀》:出子(應為出公)二年,庶長改迎靈公之子獻公於河西而立之。殺出子及其母,沈之淵旁。
  7. ^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秦出公)二年,庶長改迎靈公太子,立為獻公。誅出公。
  8. ^ 《史記·卷五·秦本紀》:秦以往者數易君,君臣乖亂,故晉復強,奪秦河西地。
  9. ^ 《史記·卷五·秦本紀》:(秦武公)二十年,武公卒,葬雍平陽。初以人從死,從死者六十六人。
  10. ^ 《史記·卷五·秦本紀》:(秦穆公)三十九年,繆公卒,葬雍。從死者百七十七人,秦之良臣子輿氏三人名曰奄息、仲行、鍼虎,亦在從死之中。
  11. ^ 11.0 11.1 11.2 11.3 11.4 祝中熹. 《论秦献公》. 《隴右文博》. 2004年第二期. 
  12. ^ 《史記·卷五·秦本紀》:獻公元年,止從死。
  13. ^ 《史記·卷五·秦本紀》:(秦獻公)二年,城櫟陽。《史記集解》引徐廣曰:「徙都之。」
  14. ^ 《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獻公立七年,初行為市。
  15. ^ 15.0 15.1 15.2 林劍鳴. 《秦史稿》. 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1年. 
  16. ^ 《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秦獻公)十年,為戶籍相伍。
  17. ^ 《史記·卷五·秦本紀》:(秦武公)十年,伐邽、冀戎,初縣之。
  18. ^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秦獻公)六年,初縣蒲、藍田、善明氏。
  19. ^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秦獻公)十一年,縣櫟陽。
  20. ^ 《後漢書·卷八十七·西羌傳》:至爰劍曾孫忍時,秦獻公初立,欲復穆公之跡,兵臨渭首,滅狄獂戎。忍季父昂畏秦之威,將其種人附落而南,出賜支河曲西數千里,與眾羌絕遠,不復交通。
  21. ^ 《今本竹書紀年疏證·卷下》:(周烈王)二年,秦胡蘇帥師伐韓,韓將韓襄敗胡蘇於酸水。
  22. ^ 《史記·卷四十三·趙世家》:(趙成侯)四年,與秦戰高安,敗之。
  23. ^ 《史記·卷四十四·魏世家》:(魏惠王)五年(應為四年),與韓會宅陽。城武堵。為秦所敗。
  24. ^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秦獻公)十九年,敗韓、魏洛陰。
  25. ^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秦獻公)二十一年,章蟜與晉戰於石門,斬首六萬。
  26. ^ 《史記·卷四十三·趙世家》:(趙成侯)十一年,秦攻魏,趙救之石阿。
  27. ^ 《史記·卷五·秦本紀》:(秦獻公)二十一年,與晉戰於石門,斬首六萬,天子賀以黼黻。
  28. ^ 《史記·卷四·周本紀》:顯王五年,賀秦獻公,獻公稱伯。
  29. ^ 《史記·卷四十三·趙世家》:(趙成侯)十二年,秦攻魏少梁,趙救之。
  30. ^ 30.0 30.1 楊寬. 《战国史料编年考证》.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1年11月. ISBN 7208031851. 
  31. ^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趙成侯十三年,魏敗我於澮。
  32. ^ 《史記·卷四十四·魏世家》:(魏惠王)九年(應為八年),伐敗韓於澮。與秦戰少梁,虜我將公孫痤,取龐。
  33. ^ 《史記·卷四十三·趙世家》:(趙成侯)十三年,秦獻公使庶長國伐魏少梁。
  34. ^ 《史記·卷四十三·趙世家》:(趙成侯)十三年,成侯與韓昭侯遇上黨。十四年,與韓攻秦。
  35. ^ 錢穆. 《先秦诸子系年考辨》. 上海書店. 1992年. ISBN 7805694745. 
  36. ^ 《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獻公享國二十三年。葬囂圉。生孝公。
  37. ^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秦獻公)三年,日蝕,晝晦。
  38. ^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秦獻公)十年,日蝕。
  39. ^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秦獻公)十六年,民大疫。日蝕。
  40. ^ 《史記·卷五·秦本紀》:(秦獻公)十一年,周太史儋見獻公曰:「周故與秦國合而別,別五百歲複合,合十七歲而霸王出」。
  41. ^ 《史記·卷五·秦本紀》:(秦獻公)十六年,桃冬花。
  42. ^ 《史記·卷十五·六國年表》:(秦獻公)十七年,櫟陽雨金,四月至八月。
  43. ^ 《史記·卷二十八·封禪書》:櫟陽雨金,秦獻公自以為得金瑞,故作畦畤櫟陽而祀白帝。
  44. ^ 見《史記·卷五·秦本紀》。
  45. ^ 《東周列國志·第八十六回·吳起殺妻求將 騶忌鼓琴取相》:秦獻公之世,上天雨金三日,周太史儋私嘆曰:「秦之地,周所分也,分五百餘歲當複合,有霸王之君出焉,以金德王天下。今雨金於秦,殆其瑞乎?」及獻公薨,子孝公代立。
  46. ^ 资料:电视剧《大秦帝国》第一部 主要演员. 搜狐娛樂. 2009年11月10日 [2011年10月9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年8月30日) (中文(簡體)). 

外部連結[編輯]

前任:
堂弟秦出公
秦國君主
前384年-前362年
繼任:
秦孝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