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來朝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胡來朝

大明巡撫大同等處贊理軍務都察院右僉都御史
籍貫 直隸真定府贊皇縣
字號 字抒丹,號光六
出生 嘉靖四十年辛酉五月二十三日
逝世 天啟元年五月二十八日
配偶 配韓氏,繼張氏,俱贈恭人,繼耿氏,封孺人
親屬 (子)胡默
出身
  • 萬曆二十六年戊戌科同進士出身
經歷

《小伎臆談》一卷

胡來朝(1561年—1621年),字抒丹,號光六直隸真定府趙州贊皇縣蒲泓村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進士,初授延安府推官,丁祖艱歸,起補杭州府。理杭五年,以異等擢為禮部主事,尋改吏部考功司主事,三十九年回籍養病。家居三年,起補文選司署郎中事主事,四十三年以病回籍調理。四十六年起升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館[1]。再升大同巡撫,泰昌元年(1620年)十二月以病體久痼,被彈劾免官[2],尋卒,年六十一[3]

參考文獻[編輯]

  1. ^ 萬曆四十六年三月,起升吏部文選司郎中胡來朝添注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館。
  2. ^ 泰昌元年十二月,罷福建巡撫王士昌、大同巡撫胡來朝。先是御史王槐秀張慎言及給事中孫杰、霍守典等交章言士昌贓私狼籍,流毒地方;來朝伎倆無奇,病體久痼。疏下,部覆命:士昌解任回籍,來朝候病痊推補。
  3. ^ 《西華縣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