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岙兵營遺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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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標29°4′45″N 121°48′39″E / 29.07917°N 121.81083°E / 29.07917; 121.81083

花岙兵營遺址
高塗岙兵營中心營房遺址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布
所在浙江省象山縣高塘島鄉花岙島
分類古遺址
時代-
編號7-0183-1-183
登錄2013年3月

花岙兵營遺址浙江省象山縣高塘島鄉境內的一處古代兵營遺址,為南明將領張煌言抗清期間修建的抗清設施。兵營位於象山縣南側的花岙島,故名。最大的兵營為雉雞山兵營和高塗岙兵營,均為礫石構築,設有城牆、地道等設施,為研究南明史和古代海島軍事設施的重要樣本[1]。2005年成為浙江省文物保護單位[2],2013年被列入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3]

歷史[編輯]

張煌言,字玄箸,號蒼水,寧波府鄞縣(今屬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人,崇禎時中舉人,弘光元年(1645年)與錢肅樂等奉魯王朱以海監國於紹興,不久任石浦守將張名振監軍,以南田、林門一帶為據點抗擊清軍。張名振去世後,張煌言接任了張名振的軍職,並於永曆十三年(1659年)偕同鄭成功北伐,克復多地,但因鄭成功在南京兵敗,只得退居浙東沿海。永曆十七年(1662年),魯王病逝於金門島,次年張煌言自感抗清無望,於是解散義軍,至南田懸岙隱居,1664年,張煌言被捕,10月被處斬,死後葬杭州西湖南屏山北麓,與岳飛于謙並稱「西湖三傑」[4]

張煌言抗清的軍事遺址多位於象山南田一帶,如樊岙以及林門(蜊門)港兩岸,而以花岙島上的遺址保存最為完好。張煌言對兵營的修建曾作詩云:「鳩工嚴部勒,治屋亦猶兵。據水軒轅法,依山壁壘橫。短垣繚卻月,中露貫長庚。只此扶桑國,居然細柳營。」據推斷,花岙兵營和屯田遺址於1646年始由張煌言和張名振一同營建,張名振去世後由張煌言獨立維護至1662年,1664年張煌言被捕後兵營廢棄[5]。而張煌言被捕的地點也被認定為位於花岙島上[6]

遺蹟[編輯]

外部圖片連結
image icon 花岙兵營、屯田遺址分布圖及保護範圍與建設控制地帶圖,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年4月19日
image icon 高塗岙兵營遺址總平面圖,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年4月19日
image icon 花岙雉雞山兵營遺址與練兵場位置平面示意圖,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年4月19日
image icon 懸岙小兵營平面圖,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年4月19日

花岙島上分布有眾多兵營、屯田遺址,此外還包含關隘、防禦牆、地道等軍事設施,使用天然礫石築成。在所有兵營中,高塗岙兵營和雉雞山兵營面積最大,為主兵營,此外有小兵營十餘座。

高塗岙兵營[編輯]

高塗岙兵營位於雉雞山西北,雉雞山、中路山、德人山圍成的海灣高塗岙內,距雉雞山頂500米的一處礫石流坡上,背東南面西北,下方今為南北向公路。兵營長220米,寬65米,總面積超過12000平方米以上。兵營設有城牆,厚度約為1米,最大殘高2.5米,西北側城牆為內外兩重,西側有城門,但形制已不可考,門外設有石磴道通往海岸。城內約有10個小區,共設營房約60間,朝向大多與兵營一致,中心營房成院落狀,疑為指揮場所,前部為四合院,院落後方有兩座後房,東房地坎下設有地道。兵營北面設有校場,面積4000餘平方米[5]

雉雞山兵營[編輯]

雉雞山兵營位於雉雞山主峰西南400米的緩坡上,前有三座平岡掩蔽,下方為今花岙自然村。兵營近方形,占地面積4800平方米。外有城牆長310米,有瞭望孔,東北、東南城門設有瓮城,保存較為完好。營房殘存近40間,朝向多與兵營一致,內部多有地道,但已難以探明。兵營旁有梯田,西北有通道通往高塗岙兵營。東北門、西北門外有建築,相傳為祭台和平水老爺廟。營前三座平岡均設校場,均有指揮台[5]

小型兵營[編輯]

花岙島上除兩座主兵營外還有數座小兵營,多位於清水岙、懸岙、高塗岙、天作塘一帶,形制與主兵營建築類似,唯不設城牆,大多保存較為完好。其中,位於懸岙岙底的懸岙1號兵營相傳為張煌言被捕地點。該建築坐南朝北,可眺望懸岙和南田灣海面,各間建築似有不同功能,規模相比其他小兵營為大,疑為首長住所[5]

保護[編輯]

張煌言被捕後,兵營荒廢,木構逐漸朽毀。清末島上居民增多,農牧業活動以及當地人在兵營盜寶的行為使得兵營遭到進一步破壞。1982年第二次全國文物普查期間,花岙兵營遺址經過調查,以「張蒼水兵營遺址」之名列入象山縣文物保護單位,但由於花岙島位置偏僻,當時交通條件困難,且島上荊棘遍地,調查工作難以展開。經過此後的多次調查,文物部門逐步完成了島上兵營分布和構成的調查,同時對島上村民進行了文物保護的教育,對兵營的人為破壞得到中止[6]。花岙兵營遺址於2005年3月被列入浙江省文物保護單位,2013年3月列入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3]

2007年,當地政府在高塗岙建成「南田懸岙張蒼水紀念館」,內設張蒼水事跡陳列[7]。在花岙島國家級海洋公園規劃中,花岙兵營遺址被納入重點保護區[8]

圖片[編輯]

參考資料[編輯]

  1. ^ 花岙兵营遗址. 寧波市文物保護管理所. 2013-05-06 [2017-04-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4-19). 
  2.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与现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合并项目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05-03-22 [2018-04-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4-17). 
  3. ^ 3.0 3.1 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PDF). 國家文物局. 2013-05-04 [2013-05-07].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4-11-02). 
  4. ^ 白壽彝、王毓銓. 第五十二章 陈子龙、张煌言. 《中国通史》第九卷:明时期下册. 上海人民出版社. : 2054–2063. ISBN 978-7-208-04997-0. 
  5. ^ 5.0 5.1 5.2 5.3 夏乃平. 花岙兵营遗址探究. 軍事歷史. 2006, (11). 
  6. ^ 6.0 6.1 象山縣文管會辦公室. 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登记表-花岙兵营遗址. 中國象山港. 2013-06-13 [2017-04-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4-18). 
  7. ^ 象山张苍水纪念馆竣工. 浙江省文物局. 2007-07-24 [2017-04-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4-19). 
  8. ^ 象山花岙岛获批国家级海洋公园 海盐温泉海上石林期待吗. 東南商報. 2017-04-07 [2017-04-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10-06). 

參見[編輯]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