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得賢(1912年—2002年),又作趙德賢,黑龍江哈爾濱人,生於日治朝鮮平壤,中國朝鮮族舞蹈家。
趙得賢出生於平壤,自幼在朝鮮長大。1938年他前往中國(時為滿洲國),進入俄國人辦的哈爾濱芭蕾舞研究所學習。後考入哈爾濱交響樂團芭蕾舞團,擔任舞蹈演員。1947年出任朝鮮義勇軍第三支隊宣傳隊舞蹈指導。與其他定居東北的朝鮮人類似,日後取得中國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趙得賢擔任過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歌舞團副團長、全國舞協延邊分會主席、延邊藝術學校副校長、吉林省舞蹈協會主席等職。此外,他還是第三屆全國人大代表,第二、三屆全國政協委員,第五、六屆全國政協常委。[1][2][3]
- ^ 赵得贤. 華夏經緯網. [2015-02-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9-24).
- ^ 《中国人民政协辞典》. 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 1990.
- ^ 石門. 《中国舞蹈》. 遠方出版社.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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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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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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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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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補委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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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1953年中華全國舞蹈工作者協會全國委員會決定結束協會工作,成立中國舞蹈藝術研究會籌備委員會
- ^ 注2:保留委員六人將來由各地區各部隊有勞績者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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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9月-1960年7月 | 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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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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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注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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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1985年 | 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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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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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務理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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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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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內蒙軍區、西藏軍區、港澳各保留一名,台灣省保留兩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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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8月-1966年 1978年6月-1979年11月 | 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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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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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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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11月-1988年11月 | 名譽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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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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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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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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