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沛·阿旺晉美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阿沛·阿旺晉美
ང་ཕོད་ངག་དབང་འཇིགས་མེད་
阿沛·阿旺晉美中將
(中國人民解放軍1955年授銜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
任期
1965年1月—1993年3月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副主席
任期
1959年4月—1964年12月
任期
1993年3月—2009年12月23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
任期
1981年4月—1983年2月
前任天寶
繼任多傑才旦
西藏噶廈噶倫
任期
1950年4月—1959年3月
首席噶倫然巴·土登貢欽
索康·旺欽格勒
個人資料
性別
出生1910年2月1日
 大清西藏拉薩
逝世2009年12月23日(2009歲—12—23)(99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
籍貫西藏拉薩
政黨無黨籍
配偶阿沛·才旦卓嘎
親屬子:仁青、圖道多吉、晉源、
丹增晉美、仁增、阿沛·晉美
女:才旺
軍事背景
效忠 噶廈
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
 中華人民共和國
服役 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
軍銜 中將
經歷

阿沛·阿旺晉美藏語ང་ཕོད་ངག་དབང་འཇིགས་མེད་威利轉寫nga phod ngag dbang 'jigs med藏語拼音Ngapoi Ngawang Jigme,1910年2月1日—2009年12月23日),西藏拉薩人,藏族,原名霍康·阿旺晉美藏語ཧོར་ཁང་ངག་དབང་འཇིགས་མེད་[1]。曾任噶廈長官噶倫(兼昌都總管),昌都戰役中消極抵抗。向解放軍投降後獲釋,代表西藏與北京簽訂《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後任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首任主席;1955年被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將軍銜。曾先後長期擔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國西藏文化保護與發展協會會長。2009年12月23日病逝於北京,享壽99歲[註 1]

家庭[編輯]

他是有蒙古族血統的霍康家族阿尼霍康·強巴曲珍的私生子,於1910年2月1日出生在今西藏拉薩市墨竹工卡縣甲瑪鄉的加瑪莊園,名為霍康·阿旺晉美。[1][2][3]

他於1935年娶貴族宇妥家的阿沛·才旦卓嘎為妻[4],才旦卓嘎是阿沛·薩旺欽波噶倫的遺孀,婚後他以阿沛家族繼承人身份正式承襲阿沛的姓,改名為阿沛·阿旺晉美,進入貴族行列[2][5]。兩人育有12個子女(7女,5子)。

生平[編輯]

噶廈政府四名孜本在英國駐拉薩使團的花園中。左二為阿沛。

1910年至1927年,他幫助母親管理加瑪莊園。1932年至1935年,服役於藏軍仲扎瑪尕兵營,歷任班長、排長、營長(官階五品)。[7]婚後的1936年至1959年,為昌都糧官、民事法官、孜本(審計官)、昌都總管西藏噶廈噶倫,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直轄)昌都地區人民解放委員會副主任。

1951年,阿沛(右)作為赴北京和談的首席代表向毛澤東(左)獻哈達

1951年任西藏噶廈北京談判的首席代表,同中央人民政府代表簽訂了《十七條協議》。1952年至1959年,任西藏軍區第一副司令員。1959年至1964年,任全國政協副主席西藏自治區籌委會副主任兼秘書長,西藏軍區副司令員,國防委員會委員。1964年至1965年,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西藏自治區籌委會代主任,西藏軍區副司令員,國防委員會委員。

1965年的第三屆全國人大的阿沛·阿旺晉美

1965年至1979年,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西藏自治區人民委員會主席、西藏自治區革命委員會副主任,西藏軍區副司令員。1979年至1981年,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全國人大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西藏軍區副司令員。1981年至1983年,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全國人大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西藏軍區副司令員。1983年至1987年,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全國人大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西藏軍區副司令員。1987年至1993年,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全國人大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

1993年3月至2009年12月,任全國政協副主席。2004年,海內外一批關心、熱愛西藏文化的人士成立中國西藏文化保護與發展協會,在社會各界的推薦下,阿沛不顧年邁體弱,親任會長。2009年12月23日16時50分,阿沛·阿旺晉美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壽99歲。[8]

評價[編輯]

藏人對阿沛的評價隨時代不同而褒貶不一。[9]新華社發出的訃告稱阿沛為「偉大的愛國主義者,著名的社會活動家,藏族人民的優秀兒子,中國民族工作的傑出領導人,中國共產黨的親密朋友」[8]

注釋[編輯]

  1. ^ 或100歲,若根據東亞的習俗,一個人出生時從1歲開始計算其年齡。

參考文獻[編輯]

延伸閱讀[編輯]

悼念文告[編輯]

外部連結[編輯]

參見[編輯]

西藏噶廈政府職務
前任:
拉魯·次旺多吉
朵麥基巧
1950年8月-1950年10月
機構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前任:
達賴喇嘛·丹增嘉措
西藏自治區籌備委員會代理主任
1964年12月-1965年8月
機構撤銷
前任:
班禪額爾德尼·確吉堅贊
(代理)
新設機構 西藏自治區人民委員會主席
1965年9月-1968年8月
繼任:
曾雍雅
西藏自治區革命委員會主任
前任:
天寶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主席
1981年4月-1983年2月
繼任:
多傑才旦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新頭銜 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
1979年8月-1981年4月
繼任:
楊東生
前任:
楊東生
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
1983年2月-1993年1月
繼任:
熱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