駱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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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秉章
駱秉章

清代學者像傳》第一集之《駱秉章像》,清葉衍蘭摹繪


大清光祿大夫太子太傅協辦大學士四川總督
爵位 世襲一等輕車都尉
籍貫 廣東省花縣
族裔 漢族
字號 籲門,號儒齋
諡號 文忠
出生 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
廣東省花縣
逝世 同治六年(1867年)
四川省成都
出身
  • 道光十二年壬辰恩科進士出身

駱秉章(1793年—1867年),原名,37歲時改名秉章,字籲門,號儒齋廣東廣州府花縣人,後期政治家、軍事家、儒生、文學家、書法家、湘軍將領,官至封疆大吏、太子太保、四川總督,諡「文忠」。

生平[編輯]

駱秉章父珝元,號誠齋。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三月十八日,駱秉章出生於廣東省花縣炭步鎮華嶺村。道光十二年(1832年)中進士,其座師穆彰阿,選翰林院庶吉士,散館授編修。道光二十年(1840年),受命稽察吏部銀庫,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任湖北按察使、道光三十年(1850年)由貴州布政使升任湖南巡撫。

咸豐二年(1852年)夏,太平軍入湖南,駱秉章率清兵拼死抵抗,並令用炮轟擊,其事未平,被革職留任。後以守長沙有功(太平軍圍攻八十餘日不能克)而復職。咸豐三年(1853年)支持曾國藩團練,又聘左宗棠為幕僚,事無巨細,皆聽之[1],左宗棠說:「所計畫無不立從。一切公文,畫諾而已,絕不檢校。」一時傳為佳話。

咸豐五年(1855),太平軍攻克武昌,湖北巡撫胡林翼向駱秉章求救。駱秉章派鮑超赴湖北,以彭玉麟繼其後。咸豐六年(1856),曾國藩告戒其弟曾國荃要「一聽駱中丞、左季兄之命,敕東則東,敕西則西!」潘祖蔭曾言:「楚軍之得力,由於駱秉章之調度有方,實由於左宗棠之運籌決勝」[2]。咸豐十一年(1861年)任四川總督,鎮壓雲南藍朝鼎領導的起義勢力,解綿州之圍,殺四萬餘人。賞加太子少保銜。

同治元年(1862年),駱秉章派重兵攏子守大渡河,斷石達開後路,石達開被圍於安順場,不忍全軍餓死,寫信給駱秉章,希望「宥我將士,請免誅戮」。駱佯稱答應,後將石達開俘虜,解至成都凌遲處死。同治四年(1865年),有眼病,力疾視事。同治六年(1867年)被任命為協辦大學士、四川總督,不久舊病復發,死於任所。追贈為太子太傅,諡號「文忠」。

遺跡[編輯]

駱秉章像

工書法,佛山市博物館藏有《楷書聯》,他在佛山園林建築撰有「群星草堂」匾額。駱特別是畫梅着稱

注釋[編輯]

  1. ^ 王定安《湘軍記》有評論:「駱文忠沉毅靜鎮,碌碌若無所能,而其大用在任賢不二,屈已以從人。……當其在湖南獨任左文襄,籌餉募兵,事專於幕寮,讒叢毀積而弗之改。於是援師四出,捷音望於道,勳業巍巍被鄰省矣。文襄既已大任,乃挈劉公蓉籌蜀事,用諸生不三載超擢藩撫。劉公勛望不逮文襄,要其文章志節,固一時之傑也。」
  2. ^ 第一歷史檔案館所存檔案:《潘祖蔭折》(咸豐10、閏3、23)

延伸閱讀[編輯]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清史稿·卷406》,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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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編輯]

外部連結[編輯]

官銜
前任:
馮德馨
湖南巡撫
1850年-1852年
繼任:
張亮基
前任:
潘鐸
湖南巡撫
1853年-1860年
繼任:
翟誥
前任:
崇實
四川總督
1861年-1867年
繼任:
吳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