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投票/開放更多編輯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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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起投票的理由[編輯]

建議開放數個權限,方便新用戶及IP編輯。

投票選項 (建議開放的權限)[編輯]

  1. 取消非自動確認使用者和未註冊使用者在編輯條目時必須預覽一次的規定
  2. 取消非自動確認使用者在創建條目時必須預覽一次的規定
  3. 對非註冊使用者開放創建條目功能,但兩個月內編輯數少於50次的非註冊使用者在創建頁面時必須預覽一次因技術問題撤回。—2010年3月10日 (三) 04:37 (UTC)
  4. 建議把創建新頁面的權限開放給匿名用戶

請就以上方案投票。

討論區[編輯]

建議[編輯]

謹此建議:

  1. 取消非自動確認使用者和未註冊使用者在編輯條目時必須預覽一次的規定;
  2. 取消非自動確認使用者在創建條目時必須預覽一次的規定;
  3. 對非註冊使用者開放創建條目功能,但兩個月內編輯數少於50次的非註冊使用者在創建頁面時必須預覽一次;
  4. 減小正文註腳的字號,即在現有的框架下將效果等同於在外部加入< small >< /small >;
  5. 系統設定在非漢字字符(例如字母、數字)前後各加入半個空格,若該字符處於漢字環境之中。

以上。2009年12月28日 (一) 05:18 (UTC)

原因?—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09年12月28日 (一) 07:23 (UTC)[回覆]
1.(-)反對,預覽的要求一是為了增加三流破壞者的麻煩,二是為了讓新手知道他們的編輯是否正確。
2.(-)反對,理由同1.。
3.前段可考慮。後段的實現有技術困難。
4.用戶可自行定義CSS。
5.(-)反對。但用戶可透過自訂JavaScript大致實現。
--百楽兎 2009年12月29日 (二) 03:38 (UTC)[回覆]
增加一條建議:建議把創建新頁面的權限開放給匿名用戶。在除了英文維基百科以外的所有語言版本,IP用戶都可以創建條目,為什麼只有中文版不可以?--Symplectopedia (留言) 2009年12月29日 (二) 18:51 (UTC)[回覆]
註腳已經是.references-small了--Liangent留言 2009年12月31日 (四) 13:47 (UTC)[回覆]
在除了中文維基百科以外的所有語言版本,IP用戶都可以創建條目,為什麼只有英文版不可以?—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09年12月31日 (四) 13:50 (UTC)[回覆]
英文版這麼做是為了防止破壞(見英文版2005年10月的刪除日誌,當時匿名用戶還可以創建條目)。但是,中文維基百科本來沒有大量破壞,為什麼也禁止匿名用戶創建條目呢?中文維基百科條目數量增長緩慢,原來一半以上的原因就在這裡!--Symplectopedia (留言) 2009年12月31日 (四) 22:09 (UTC)[回覆]
要不先開放一個月試一試,主要是怕有人一次一次用tor改變身份後再破壞。真有那種情況,封禁的話也不好使—Mys 721tx(留言)-U18協會招人了 2010年1月1日 (五) 00:52 (UTC)[回覆]
現在tor是全部封鎖了的(除了IP封鎖豁免者)--Liangent留言 2010年1月1日 (五) 10:43 (UTC)[回覆]
既然大家都支持把創建條目權開放給匿名用戶,那麼現在應該怎麼做呢?是不是要向Bugzilla報告?--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月13日 (三) 10:35 (UTC)[回覆]
我不是支持,而是考慮再次試行開放,並嚴格評估得失。--百楽兎 2010年1月15日 (五) 01:35 (UTC)[回覆]
強烈(-)反對第3建議,我做過其他沒太大名氣的維基(英文的)就經常受到非注冊者破壞,對付他們你只好1)取消IP用戶建文或2)封IP,但一是破壞者用假IP,但用真IP呢?你會錯殺良民,結果接到一大堆良民的取消封IP申請,做管理的在回退破壞後就更多了一重工作,絕對不值得!(我在英文WP編輯了3年多每個月至少要遇上一次IP block,是最近有管理員按我的貢獻記錄才將我的帳戶列入白名單)。說實句話我真的對開放IP編輯沒信心,新建破壞條目在開放權限後寫包單會飆升10倍以上。-- 同舟 (留言) 2010年1月23日 (六) 14:38 (UTC)[回覆]
同舟。目前新頁面仍包含各式各樣的不符合維基規則的頁面,廣告侵權依然如銀河沙數,巡查員數量不少,不過真正去巡查的卻不多!如果還開放IP用戶可以創建條目而缺乏巡查員去巡查的話,根本趕不上進度,最終受害的還是整個維基。—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10年1月23日 (六) 14:45 (UTC)[回覆]
到底趕不趕得上進度,到底允許匿名用戶創建條目以後破壞會上升多少倍,要試一試才能知道。--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月23日 (六) 14:55 (UTC)[回覆]
做巡查的將會很悲慘的,這樣和對spam bot說歡迎光臨根本沒兩樣,如果你說現在的wiki spam bot強到連注冊新帳號再登入搞破壞也做得到我也沒話可說,要不就必須先引入英文WP的RVV bot減小巡查的負擔。--同舟 (留言) 2010年1月23日 (六) 15:00 (UTC)[回覆]
有必要冒這個險嗎?ip用戶由於大多不諳維基規則,創建不適合頁面,甚至侵權的比率都應該比一般的用戶來得要高,加上在缺乏巡查員的基礎下,要抽出有問題的條目便需要花更多的時間,最終條目質量和數量增加不多前,就得承受其所帶來的後果,可謂得不償失。—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10年1月23日 (六) 15:03 (UTC)[回覆]
比較一下中文維基2006年3月的刪除日誌[1]和2006年5月的刪除日誌[2]。在2006年3月(當時尚未禁止匿名用戶創建新頁面),共有大約3300個廣告、侵權、破壞等不合格的頁面被刪除,平均每天刪除106個。而在2006年5月(當時已禁止匿名用戶創建新頁面),共有大約3100個頁面被刪除,平均每天刪除100個。可見,允許匿名用戶創建新頁面並不會導致大量不符合規則的頁面被創建。--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月23日 (六) 14:55 (UTC)[回覆]
2006年的數據去到現在可能已經不太適合,隨著維基知名度的增加,有問題的頁面數量應該也會遞增。未知閣下意見?—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10年1月23日 (六) 15:42 (UTC)[回覆]
我是在比較2006年3月跟2006年5月的數據,雖然2006年5月禁止了IP用戶創建新頁面,但廣告、侵權、破壞並沒有減少很多。由此可以預測,如果現在允許IP用戶創建新頁面,不合格的頁面也不會增加很多。再說,要是真的擔心會有更多廣告、侵權條目被創建,為什麼不想想其他辦法呢?不是有防濫用過濾器嗎?不是有標題黑名單嗎?不是可以在 MediaWiki:Copyrightwarning中加入一句「禁止發布廣告」嗎?--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月23日 (六) 15:48 (UTC)[回覆]
不過,不合格的頁面亳無疑問是增加了,以此換取微薄的條目增長,划得來嗎?如果廣告和侵權是這麼容易就能解決掉的話,為什麼有問題的條目還是有一坨接一坨的出現?不是在下不希望ip用戶可以創建條目,只是目前巡查員的活躍度根本不足以應付不合格頁面的增長,這才是讓人頭痛的地方。—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10年1月23日 (六) 15:55 (UTC)[回覆]
「不合格的頁面亳無疑問是增加了,以此換取微薄的條目增長,划得來嗎?」我認為划得來。雖然允許IP用戶創建條目後可能會有更多不合格的頁面被創建,但這些頁面不是最終還是要刪除嗎?如此一來,跟沒有創建這些頁面又有什麼區別呢?而如果禁止IP用戶創建條目,就會有許多用戶懶得創建合格的條目,這不是極大的損失嗎?
反對LUFC所說的「目前巡查員的活躍度根本不足以應付不合格頁面的增長」。目前雖然參與巡查的人不多,但基本上該掛模板的條目都掛了,該提刪的都提刪了,沒有一個漏掉,因此完全可以應付。--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月23日 (六) 16:12 (UTC)[回覆]
  1. 刪除和創建的分別就是通過巡查員巡查條目,發現問題並提報,最終由管理員刪掉,最大的區別則是負擔。禁止ip用戶創建條目,就會有許多用戶懶得創建合格條目?那為什麼現在用戶大多都是創建合格的條目,這不是極大的諷刺嗎?
  2. 的確,該刪的都刪了,該掛的都掛了,不過閣下有沒有想過巡查員是花了多少時間去處理這些有問題的條目,隨著有問題的頁面增加,巡查員的負擔隨之增加,要應付總是應付到的,只不過是延長了巡查員和管理員的工作時間罷了。—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10年1月23日 (六) 16:20 (UTC)[回覆]
要是想減輕巡查員和管理員的負擔,為什麼不鼓勵更多用戶去巡查呢?為什麼一定要用禁止IP用戶創建條目的方法呢?--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月23日 (六) 16:32 (UTC)[回覆]
一個很簡單的問題:「禁止IP用戶創建條目遠比鼓勵用戶去巡查,來得容易、有效和快速。」況且,這亦不是你我所能控制,重點還是要看是否有維基人願意這樣做。—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10年1月23日 (六) 16:37 (UTC)[回覆]
Wiki spam bot能跳過強制預覽嗎?--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10年1月24日 (日) 05:45 (UTC)[回覆]

我對此維基計畫本無興趣,不過是與其他維基比較過後,發現中文維基確實十分難看和難用(死板),對用戶的限制極多。甚至,連改一個錯字、新建一個條目都要分別提前預覽和建立用戶+預覽才能完成,這恐怕是所有版本中對用戶敵意最大的一個。說實話,我沒有料到這些建議會受到這麼大的阻力。既然如此,這個討論就不要繼續下去了。2010年1月24日 (日) 06:21 (UTC)

成龍先生所言極是:「中國人是要管的」,否則便會「為所欲為」。2010年1月24日 (日) 06:24 (UTC)

(:)回應,你覺得日文WP容許匿名建新頁很方便嘛?我剛去測試了一下,果然我的IP又被繼續封了不能編輯~
  • ブロック開始時期: 2009年9月7日 (月) 21:17
  • ブロック解除予定: 無期限 (雖然說是無期限但事實上是時封禁時解除)
  • ブロック対象: 222.166.160.XXX

你還是想編輯嗎?那請使用那個麻煩的要命的secure.wikimedia.org來訪問吧。因為開放IP權限導致日文WP管理員的封禁手法更強硬,你希望中文WP都變成這樣嗎?(當你打完一堆文字後按儲存但系統告訴你你的IP被封了而你又沒事先復制之前損失了的編輯是何等痛苦。)-- 同舟 (留言) 2010年1月24日 (日) 07:07 (UTC)[回覆]

果然印證了我在上面引用的字句。既然如此,不如保留這一在其他版本完全見不到的中文維基百科「奇觀」。而中文維基各位「老」用戶盡可「閉關鎖國」,以僅有的自恃、低效率、鬆散結構和麻木不仁,去自不量力地鄙視百度,並且無視中文維基唯有的已註冊用戶與已有內容兩者之間的可笑比例。而這裡也盡可「勸服」觀眾,使一群群中文母語的人寧可抱著字典去啃其他版本的內容,也不願來閱讀中文維基百科的垃圾。好了,我的發言完畢;上面說到不要繼續討論,下面開始實行。2010年1月24日 (日) 14:45 (UTC)
樓上這種人,簽名只留一個時間,就知道說風涼話,還不敢一人做事一人當。OK,從此開始,只留時間或者IP的用戶,沒有什麼建設性意見的,就不要再理了。--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10年1月26日 (二) 13:35 (UTC)[回覆]
要不就開放一個月試一試,咱們也摸着石頭過一次河—Mys 721tx(留言)-U18協會招人了 2010年1月29日 (五) 00:11 (UTC)[回覆]
(+)支持Mys 721tx的建議,雖然User:LUFC說如果開放了,廣告、侵權條目會大增,會大大增加巡查員的負擔,但這只是一個猜測而已,真正的情況如何,不開放一個月試一試怎麼能知道呢?我過幾天就向Bugzilla報告,請求允許IP用戶創建條目。--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月29日 (五) 14:08 (UTC)[回覆]
(-)反對,完全沒有共識。—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0年1月29日 (五) 14:13 (UTC)[回覆]
我不知道在2006年4月發生了什麼事情,導致禁止IP用戶創建條目?當時經過任何討論了嗎?我搜索了以前的互助客棧,都找不到關於禁止/允許IP創建條目的討論。--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月29日 (五) 14:26 (UTC)[回覆]
原來防止新用戶註冊是哪一年?就是被機器人洗版那一次。我覺得可能和那件事有關,這還有一個關於IP用戶的公告 [3]-Mys 721tx(留言)-U18協會招人了 2010年1月30日 (六) 20:27 (UTC)[回覆]
插一句,限制必須先預覽好像是js搞的。--Liangent留言 2010年1月31日 (日) 15:02 (UTC)[回覆]
無共識竟是反對的理由!--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10年2月3日 (三) 08:20 (UTC)[回覆]

我想說的是,技術手段已經今非昔比了。對跨IP攻擊方面,我們現在不僅可以通過段封禁來阻止同一IP段的編輯,而且有了Extension:TorBlock這一插件來阻止通過Tor實現的破壞;此外,眾多公開的代理服務器也被Wikimedia實施了全域封禁或被我們本地的管理員實施了封禁。因此,通過變換IP地址來實施攻擊已對Wikipedia產生不了太大的影響。而在應付破壞方面,我們既可以使用AbuseFilter來阻止濫用性的編輯,也可以使用Nuke來核平掉某一用戶(包括匿名用戶)創建的所有頁面。所以,我覺得,在現在這種技術手段充足的情況下,開放匿名用戶創建條目、取消強制預覽並不會帶來嚴重後果,因為我們可以很方便地去修復那些專事破壞者的編輯(甚至只需要管理員輸入用戶名,再點擊一次就可以了);同時我們也應該考慮到開放權限、方便匿名用戶為我們帶來的巨大好處。在這種比較下,我更支持開放這些權限:兩害相權取其輕,兩利相權取其重。既然可以更有針對性地對付破壞,就應該把波及的範圍儘量縮小——我們不是GFW,我們應在確保安全的同時儘量方便用戶,但這種安全顯然不該成為前提。--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0年2月6日 (六) 13:39 (UTC)[回覆]

如果能開放匿名用戶創建新頁面的權限那是最好,可以先試行一段時間。隨着而來的必然會有一些不適合百科收錄的條目,社群應該有所準備。--Gilgalad 2010年2月6日 (六) 15:48 (UTC)[回覆]

中文維基百科的需要清理的條目已累積有三千多條,待清理的新條目逐日增加中,我們要考慮社群能否應付的來。--Jasonzhuocn (留言) 2010年2月11日 (四) 14:15 (UTC)[回覆]

絕對可以應付的來。一個人一天清理50條,60天就可以清理完。--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2月14日 (日) 14:33 (UTC)[回覆]
我們來統計一下吧。現在雖然有10名用戶贊成允許匿名用戶創建條目(User:Πrate、我、User:ChoijUser:PhiLiPUser:FantasticfearsUser:DingarUser:StevenliuyiUser:Gilgalad,再加上下面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存檔/2010年2月#什麼時候可以開放IP用戶創建條目的權利?User:Það er betra að hafa vaðið fyrir neðan sigUser:Horacewai2),但仍然有5名用戶表示反對(User:SameboatUser:LUFCUser:愛學習的飯桶,再加上下面的User:P1ayerUser:210.6.97.38)。既然如此,不如來一次投票如何?--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2月23日 (二) 21:38 (UTC)[回覆]
雖然投票是邪惡的,但似乎這事也該有個結果了。--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0年2月23日 (二) 22:42 (UTC)[回覆]
來晚了,不過我也是反對一方的,只反對第3條。--Douglasfrankfort (talk to me) 2010年2月27日 (六) 10:48 (UTC)[回覆]
即將預備投票,請等待一會兒。-HW 我是誰 找我 請支持:首頁改版計劃 2010年2月28日 (日) 01:51 (UTC)[回覆]

根據討論而作出的投票整理[編輯]

註:非正式投票,本表中的票通通不計算入投票內,請重新投票

投票期限[編輯]

2010年2月28日 (日) 02:10 (UTC)至2010年3月14日 (日) 02:10 (UTC)。--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3月1日 (一) 12:26 (UTC)[回覆]

投票規則[編輯]

投票方法[編輯]

  1. 在本投票中,利用以下指令表明意向。
  2. 請說明理由,避免人身攻擊
  3. 謹記在每個投票或討論後,加上簽名「--~~~~」,否則可當作選票無效。

投票資格[編輯]

  1. 投票人的投票資格為自動確認用戶資格,即在中文維基百科註冊滿7天,並有至少50次修改行為。頁面的最初起草人則不在此限。
  2. 每人限投一票,請勿使用傀儡參與投票,否則將很可能被封禁有關帳戶。

投票方式[編輯]

  1. 本投票為簡單多數制。

投票詳情[編輯]

  1. 投票區只可以投下明確的(+)支持(-)反對票,如不能決定請投(=)中立 (中立將只在臨界時考慮),並必須附上原因。
  2. 投票者可對一個或多個方案投票。
  3. 投票者只可對每個方案投1票(+)支持(-)反對,否則其於該方案之所有投票作廢。

計票方法[編輯]

第四項 延長投票守則[編輯]

  1. 投票過後,將進行計票。支持率取小數後一位,四捨五入。
  2. 投票總人數必須於25人或以上,否則投票需要延長一周,直至有25個合資格人士投票為止。
  3. 如該項目的(+)支持票佔總票數的70%以上,那麼該方案通過,少於65%則為否決
  4. 如支持票佔65% - 70%,即屬臨界,此時有兩個做法:
    • 重新對該方案投票
    • 計算中立為支持/反對
    • 行政員宣佈結果
  5. 本次投票於2010年3月28日星期日00:00UTC結束 (可延長),投票開始時間為2010年3月16日 (二) 12:04 (UTC),於投票開始時用戶必須是自動確認用戶方可投票。

投票區[編輯]

本投票設(+)支持(-)反對以及(=)中立票。

方案一[編輯]

方案:取消非自動確認使用者和未註冊使用者在編輯條目時必須預覽一次的規定

方案二[編輯]

方案:取消非自動確認使用者在創建條目時必須預覽一次的規定

(=)中立[編輯]

方案三 (不可行)[編輯]

方案四[編輯]

方案四之附帶方案[編輯]

意見區[編輯]

各位投票之前,有沒有研究一下相關權限是一開始就未開放呢,還是半路被攔截,是因為什麼沒開放?還是義正嚴詞的各位,準備告訴我這個IP用戶,各位翻找重大決議的功夫還比不上各位鐵了心要反對的IP用戶呢?

我來提個醒吧,當初限制IP用戶編輯新用戶的投票,是四票支持五票反對三票中立,一票保留.對,你沒看錯,反對限制的人比贊成的人多.那這限制怎麼來的?是管理員先斬後奏"暫時"給關掉了.對,你還是沒看錯,是"暫時"喔.然後行政員發起投票,不通過以後怎麼辦呢?悶不吭聲囉.另一個行政員就這樣存檔,然後....什麼然後?就"暫時"下去啊,方針又沒規定"暫時"是多久,能拿這管理員跟兩個行政員怎麼辦?

話說這管理員可不是普通的管理員,號稱維基百科的神明呢,這行政員更不得了,理事長呢.第二個行政員就更行了,神明叫他哥,理事長的行政員資格是他授權的.所以IP用戶怎麼辦呢?我一開始以為"暫時"到大老們哪天想到了就行了,誰知這一等就從2006等到現在,我像瓶中精靈一樣越等越怒,想這樣逼我注冊?辦不到!我開的條目成為優良條目十幾條,讓我不能開新條目難道是我的損失?

我志願當不注冊的使用者,佔能佔的便宜,接受該有的限制,我又不是管理員行政員,狠起來可以違背共識,"善意的獨裁",被追殺就裝可憐說"管理員沒什麼".我接受該有的限制,但不接受管理員行政員違背共識,強加而來的限制.

另外我要提一下,我匿了我的名,難道你就亮出真名了嗎?A可以說我匿名,B可以說我匿名,C可以說我匿名,但是沒亮出真名的你,還沒資格說我匿名.

我並不關心這個投票,我開條目的熱情早沒了,閒散的寫些東西而已.一個月限制更好笑,非法的限制這麼久,一個月內我就要重燃熱情?各位要嘛把"暫時"解釋為一百年,這樣就可以大大方方的再封個96年.要不這三個管理員行政出來解釋一下怎麼回事.我寫這一段的目的在於把發生過的事連這個投票一起凍結到歷史中,不容許這個投票變成漂白管理員行政違反共識行為的工具.以上的事我不是給不出連結,但是我對敢於公然違背共識的神明,理事長,跟哥怕得要死,各位誰膽子夠大的去翻出來吧,我相信各位資深維基人,找資料不會比各位口中的"匿名用戶"差.125.77.248.5 (留言) 2010年3月13日 (六) 03:14 (UTC)[回覆]

我想請教一個問題:除了中文維基之外,有沒有其他語言的維基百科同樣是禁止匿名用戶開新條目的?尤其十大維基。希望作為參考。--治癒系的小琛兒 探病 病歷 2010年3月13日 (六) 15:45 (UTC)[回覆]

除了中文和英文以外,所有其他語言的維基百科都允許匿名用戶創建條目。--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3月13日 (六) 20:21 (UTC)[回覆]

投票結果[編輯]

各方案的投票結果: (通過/否決/無共識)

  1. 否決-2010年3月14日 (日) 08:22 (UTC)
  2. 否決-2010年3月14日 (日) 08:22 (UTC)
  3. 撤回—2010年3月10日 (三) 04:34 (UTC)
  4. 否決-2010年3月28日 (日) 13:24 (UTC)

後續討論[編輯]

4號投票通過得有些勉強,不過還是算通過了?覺得還是再討論下為妥。等討論好了我到wikimedia-tech上找人好了,這樣比bugzilla快些。--菲菇維基食用菌協會 2010年3月14日 (日) 08:52 (UTC)[回覆]

4號投票實際上沒有共識,雖然我投的是支持。—Dingar (留言) 2010年3月14日 (日) 09:23 (UTC)[回覆]

按照計票方法一節所言,現在4號投票應該是臨界才對。藍色的頂夸克-對撞機|氣泡室- 2010年3月14日 (日) 09:31 (UTC)[回覆]

Wait.第四套方案獲9票支持,9 8票反對,1票中立,以上—Mys 721tx(留言)-U18協會招人了 2010年3月14日 (日) 09:37 (UTC)[回覆]

正反兩方票數太接近,而且四號方案通過與否影響深遠,實在需要更多的討論和維基人的關注,所以建議延長該方案的投票期起碼一週。註:根據上述投票限期,Ws227的票是超時的,所以不應計算在內。—LUFC~~Marching on Together圓桌會 2010年3月14日 (日) 09:41 (UTC)[回覆]
已修改我的統計—Mys 721tx(留言)-U18協會招人了 2010年3月14日 (日) 09:53 (UTC)[回覆]
(=)中立票不計作票總數,故全部票共17票,9/17 = 0.52941176470588235294117647058824,即52.94% (二位小數),超過51.5%,故算作通過。已提報Bugzilla,Bug 22832,謝謝。-HW 我是誰 找我 請支持:首頁改版計劃 2010年3月14日 (日) 10:21 (UTC)[回覆]

請行政員留意:HW無視點票規則(行政員有權對本投票作最終決定,但必須先參考用戶意見,再由行政員商討,才可作出結論。),在行政員討論出最終結果前擅自提報Bugzilla修改。請HW暫時撤回該修改,謝謝。—Altt311 (留言) 2010年3月14日 (日) 15:02 (UTC)[回覆]

收回言論,但請留意規則,須待行政員討論出結果後,才申請修改,謝謝。—Altt311 (留言) 2010年3月14日 (日) 17:25 (UTC)[回覆]
當初原意是說要行政員是決定臨界時之處理方法,但現在不時臨界;但如有需要,請行政員作出結論,謹記,結論務必反映用戶投票共識,討論限期為七天,避免令整個計劃延長。-HW 我是誰 找我 請支持:首頁改版計劃 2010年3月15日 (一) 09:57 (UTC)[回覆]
這麼大的事情定成50%也太牽強了。--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10年3月15日 (一) 11:50 (UTC)[回覆]
此般叫停實非所願,但結案者漠視用戶反對及質疑,着教人遺憾。不過亦不明行政員何時須要就此等投票下結論,是援何方之例?是否開放權限,本人其實中立,故亦一直無表態。其實本人覺得根本無須要求行政員為此強下結論,支持率僅一半一半,明顯須要再議,就是行政員決定開放,未知諸用戶信服與否?此等燙手山芋何必拋予行政員呢?說句實話—「無共識」,重新再議不更快嗎?現在大家還在「吵」與是否開放無關之事,不覺費時?—J.Wong 2010年3月15日 (一) 15:29 (UTC)[回覆]
投票重開六天多點至下星期二00:00UTC,以維基百科時間為準-HW 我是誰 找我 請支持:首頁改版計劃 2010年3月16日 (二) 08:26 (UTC)[回覆]
君為何總是如斯心急呢?請問君如何看待用戶反對使用簡單多數制呢?有用戶要求提高門檻至三分之二,又參與人數要有廿五人甫告有效,君又如何待之?坦白點說,君繼續不理,繼續漠視,那結果就會繼續受質疑,而議案亦難以通過。君應重設規則後再開展新一輪投票,而非如斯「重開」。敬勸閣下勿再自設障礙。—J.Wong 2010年3月16日 (二) 11:01 (UTC)[回覆]
既然你說到大於50%就已經不用行政員的話,我就此住口好了。祝君編安。—Altt311 (留言) 2010年3月16日 (二) 12:54 (UTC)[回覆]

行政員商討區[編輯]

IP用戶討論區[編輯]

=以下申論題[編輯]

投票通過後馬上"重開"是哪一條方針?

25人是是哪一條方針?三分之二是哪條方針?

同樣是IP用戶,違法封禁就不是重大影響,開放就是重大影響,是哪條方針?

忙不迭的幫著匿了行政員與管理員的名,再回頭批評IP用戶"匿名"是哪條方針?

以下選擇題=[編輯]
  1. 何者太牽強?(1)50%(2)25人(3)65%-70%(4)我說牽強就牽強,你再強辯不牽強就太牽強了.
  2. 何者為"重要議題"?(1)以過半反對的票數限制IP用戶原有的權利(2)以過半同意的票數還給IP用戶原有的權利(3)我要"重開"投票的就是重要議題,懂不懂啊你?(4)"重"開投票,就"要"這樣定義"議題",我咬你喔
  3. 為什麼第二階段投票人數比第一階段少?(1)就是要反對到底才要"重開",湊人數的事推給贊成方,順便製造障礙(2)某行政員發覺自己當年參與偷偷把ip用戶封起來的事被掀出來了,急忙躲起來,所以馬上少一個(3)我怎麼知道這次投完還沒有沒第三階段?哪有那麼多時間陪你玩?(4)以上皆是
  4. 什麼樣的投票可以投完再"重開"?(1)管理員"覺得還是再討論下為妥"(2)"重大影響"(3)"重要議題"(4)隨便找理由,重開就重開,哪那麼多廢話?
  5. 什麼是"行政員商討區"?(1)非行政員的雜牌使用者(尤其是IP用戶)不要進來(2)等高貴的行政員商討出結果,沒商討完之前雜牌不要吵(3)藉機公告周知行政員來了,不要不小心把行政員當雜牌啊(4)以上皆是
是非題[編輯]
  1. 一般說來,會對某議題是否就表示對此議題有一定的重視?
  2. 對於重視的議題,會不會有"忘了投票"這回事?
  3. "忘了投票"後,在半數以上贊成的結果上馬上發言,最後造成投票"重開",這叫贊成嗎?
  4. 嘴巴講贊成,實際作為是造成己通半數贊成通過的投票"重開",這叫政客嗎?
  5. 政客開口說"別把開放權限的事搞得像玩政治一樣",是臉皮厚嗎?

以上無奬徵答,請踴躍作答.80.167.238.78 (留言) 2010年3月20日 (六) 02:45 (UTC)[回覆]

達師答得妙!—〖Tlrmq^太辣·勿昆新意見RTC0152010年3月21日 (日) 14:27 (UTC)[回覆]
又到了把IP用戶的觀點跟投票一起凍結到歷史的時候.前提當然是投票不會又重開,不過反正方針沒規定,重開千百次又如何?

身為投票的標的,在此必須提醒大家本來不知道,知道後又刻意忽略的事實:不對等的對待.

IP用戶被強行剝奪本來的權利時,社群以過半數反對的票數否定此提議,卻被行政員與管理員用『暫時』的名義,『暫時』了四年.而現在要還回應有的權利時,縱然過半贊成,卻被『重開』.請問一次投票四個提案,為什麼只有一個『重開』?事情不合自己意了就『重開』?

怎麼『重開』的?『沒有到公告欄上公告。』『重開』的效果是什麼?『大家煩了』.反正『既然未有過方針規定投票通過後不得重開,那麼就是可以重開的』,『重開』到『大家煩了』,目的就達到了.

IP用戶被這麼耍弄的,不是『不知占幾億分之一』,而是百分之百!不敢面回答,扯IPV4,這很妙嗎?

貼標籤貼到瘋狂,『24/7泡在維基百科上看各地的討論』是人類生理上辦得到的嗎?這樣貼標籤很妙嗎?

上面行政員與管理員的名字被匿了,不敢去面對,就扯『你如何知道有IP是行政員或者管理員呢』,這樣亂扯很妙嗎?『匿名』是什麼意思,麻煩去查查字典.什麼叫"『匿名 = IP身份 (未登入)用戶』?

這個問題-對,沒錯,是問題,『拿各種問題開炮』,不是嗎?-的開頭是行政員與管理員在違反當時社群共識下,用『暫時』的名義遂行已意.多年後有望糾正時被以『沒有到公告欄上公告』的『重開』造成『大家煩了』來遂行已意.且再等幾年,看看第三集會怎麼演.69.150.72.212 (留言) 2010年3月22日 (一) 20:58 (UTC)[回覆]

  1. 當時社群完全沒有共識,如果你非要說有共識,那麼我只能說,你控告別人擅自決定共識,而這樣做的恰恰是你。
  2. 「匿名 = IP身份 (未登入)用戶」,詞典里沒有,所以我不知道你到底要說什麼。
  3. 「百分之百」,我告訴你我的IP沒有被這樣「耍弄」過,因此「百分之百」不成立!
  4. IP被「強行剝奪」了權利,但這是IP自找,加上IP的新建用戶權限並未剝奪,因此我想問,「你是不是一個名字和你的IP完全一樣的人,在維基百科上新建條目必須使用IP作為帳號?」--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10年3月26日 (五) 14:12 (UTC)[回覆]
我告訴你,IP不知道自己合法地獲得權限,就應當受到不公平對待!--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10年3月26日 (五) 14:13 (UTC)[回覆]
  1. 到底是誰控告別人擅自決定共識?請把原文引出來!紥稻草人來打很妙嗎?
  2. 你也知道詞典裡沒有,妙哉!敬請勸告講出這話的人.
  3. 你再扯啊!IP用戶全體被以暫時的名義,違反當時共識的情況下封了四年,是IP用戶全體,所以是百分之百.你扯IPV4被戳穿就扯自己IP,再接下來要扯什麼?
  4. 你終於也明白是「強行剝奪」了,謝謝支持.你的問題我不知道是想問什麼,難道你就姓迏名師嗎?

好意思說(1)以過半反對的票數限制IP用戶原有的權利(2)以過半同意的票數還給IP用戶原有的權利是「兩選項等效」呢.你也明白是受到不公平對待了,再次謝謝支持.至於應不應當,留待後人評判.反正你說出匿名 = IP身份 (未登入)用戶,詞典里沒有,IP用戶是被強行剝奪了權利,受到不公平對待這幾個重點就夠了,其他小節沒必要跟你計較.

這個討論所針對的是事,以及做事的方法,和事做出來後實際發生的果效,並沒有針對人心.我也並不熱衷讓提案通過,並沒有像某用戶在某種投票中對反對意見一一回駁,投票不過還抱怨難道沒看見他的回駁.我是把事情兜在一起論說,所以任何人自己跳進來當肉盾(以及在旁邊當貓喊喵的)再喊痛都是可笑的做法.

請各位牛人都用點腦筋,看看自己想當然爾的說法.什麼是無政府?我承認我不是政府,那麼請告訴我誰是政府?誰又是黨?是人大?是政協?有組織的宣傳會亮IP嗎?我還寧可多註冊幾個馬甲去checkuser呢!什麼叫IP幾分鐘可以換好多個?難道192.168.*.*這種IP可以拿來編輯嗎?各位知道tor己經被封了嗎?(不知道,不關心,也不必關心,不是嗎?)不註冊就作有組織的宣傳,沒那麼簡單的.開新條目可以宣傳,難道已有的條目中不能加東西宣傳?要不要乾脆「暫時」禁止IP用戶編寫任何條目?什麼是人手不足?只有註冊用戶才是人手?不註冊的用戶是仙人掌不成?(好吧,我承認我刺多,肉盾敬請閃開).這一切不就只是你的眼看人低,認定IP用戶就是不負責任嗎?

什麼樣的事是不負責任?暫時四年,然後當做沒這回事,負不負責任?四年在維基百科是什麼概念各位想過沒有?各位加入維基幾年?維基若干重大改變(如優良條目)實行幾年?

提案罷免自己,被稱為鬧劇,罷免案不成立後,從此當做沒這回事,負不負責任?

不理會理事先生「分裂維基」的警告,發起中國版的討論後,當做沒這回事,負不負責任?

把維基百科的名字賣給別的論壇放在title上做SEO,然後當做沒這回事,負不負責任?

以上這些恰恰都不是IP用戶閙得出來的.

投票通過與否有什麼重要,重要的是操作投票的方法.通過的投票可以馬上重開,不通過的投票可以加提案,改內容再來(參與過維基內容大師在維基百科挑起的那場空前大戰的,就知道我在說什麼.)我期待這兩種精彩的操作法哪天撞在一起,看看哪一方才是真的無敵.我個人認為重開會位上風,因為成本低得多,而且方針並不阻止重開第三次,第四次,也不阻止重開一百次.

文化是要構成並累積的,各種合理的不成文規定成形並交織後,才能避免方針多如牛毛.如果便宜行事多了,利益衝突的各方不是在已有的方針上摳字眼,互不相讓;就是再通過新的方針.而在新方針上當然要再戰一場.通過的投票可以馬上重開,不通過的投票可以加提案,改內容再來.要說這只是「可能」嗎?上面不就有人用「可能」來當反對理由?

懇請大家,要辦投票就辦得像樣一點.既然未有過方針規定投票通過後不得重開,那麼就是可以重開的。是會有副作用的.

在此恭錄大師言論重點,以記錄於歷史中:

  1. 大家煩了,外加沒有到公告欄上公告。
  2. 「匿名 = IP身份 (未登入)用戶」,詞典里沒有
  3. IP被「強行剝奪」了權利
  4. 應當受到不公平對待!

另外,好像開始有人真的瞭解匿名的意思了.那麼義正嚴詞指責匿名編輯的人,有沒有覺得戳到自己了?不過這個詞常一般當動詞或形容詞用,當名詞用好像怪怪的.71.193.185.55 (留言) 2010年3月26日 (五) 18:14 (UTC)[回覆]

你扯你前面的所有內容(不多作引述),被戳穿了就開始扯你後面的內容(也不多作引述),再接下來要扯什麼?--達師信訪工作報告 2010年3月28日 (日) 14:24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