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景耀(1905年7月24日—1976年1月12日),男,浙江餘姚人,中國社會學家、犯罪學家、社會活動家。嚴景耀與妻子雷潔瓊都是中國民主促進會(「民進」)的創建人之一。[1][2][3]
1905年7月24日,出生於浙江省紹興府餘姚(今屬寧波市)。1924年,考入北平燕京大學社會學系,學習犯罪學。1927年,在京師第一監獄做志願囚犯,為犯罪學的學習研究積累第一手資料。1929年,畢業於北平燕京大學研究院。畢業後留校擔任助教,主講犯罪學。1930年,入中央研究院社會科學研究所,擔任研究助理。1930年,代表中國赴捷克斯洛伐克參加第十屆國際監獄會議。會議結束後,留歐繼續考察蘇聯、法國和英國等國家。其後,赴美國學習研究,於1931年入讀美國芝加哥大學。
1934年,獲得美國芝加哥大學博士學位。同年,赴英國倫敦,入社會經濟研究院,繼續學習半年。不久後擔任蘇聯莫斯科外國語學校英語教師。1935年1月,開始在蘇聯莫斯科中國問題研究所研究工作。1935年秋,回國,出任北平燕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1936年,赴上海,出任工部局西牢助理典獄長,同時致力於研究兒童犯罪問題。同年,於東吳大學任教,講授犯罪學。1947年,重返燕京大學,出任社會學系教授兼校務委員會委員和輔導委員會副主任,主講犯罪學、社會學、等課程。
1949年9月,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首屆全體會議。 1949年後,出任北京燕京大學政治系主任,代理燕京大學法學院院長,並有兼任北京大學法學院法律學系教授。1952年,參與了北京政法學院(今中國政法大學)的籌建。1952年,出任北京政法學院國家法教研室主任,併兼任北京政法學院校務委員會委員,主講「蘇聯國家法」、「資產階級國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世界概論」等多門課程。1973年,調任至北京大學,擔任北京大學國際政治系教授。1976年1月12日,逝世於北京。
嚴景耀是第一、二、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嚴景耀曾先後擔任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央第一、二、三屆理事會常務理事和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央委員會第四、五屆常委會常務委員。
- 《北京犯罪之社會分析》(1928年)
- 《中國監獄問題》(1929年)
- 《犯罪書目》(1929年)
- 《北平監獄教誨與教育》(1930年)
- 《北平犯罪調查》(1930年)
- 《中國的犯罪問題與社會變遷的關係》(1934年)
- 《原始社會中的犯罪與刑罰》(1936年)
- 《新中國怎樣改造了犯人》(195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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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5月-1953年6月 | 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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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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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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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補委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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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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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1月-1947年2月 | 常務理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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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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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補理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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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1946年3月22日增選
- ^ 注2:1946年3月17日增選
- ^ 注3:1946年3月17日增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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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2月-1950年2月 | 常務理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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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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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補理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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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4月-1956年8月 | 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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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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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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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務理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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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1954年12月8日增選
- ^ 注2:1955年1月26日增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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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8月-1958年11月 | 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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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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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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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務委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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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11月-1979年10月 | 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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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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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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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務委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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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8月-1964年10月 | 會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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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會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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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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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處第一書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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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處書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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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年10月-文革期間 | 名譽會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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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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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會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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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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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處第一書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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