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解放軍北京衛戍區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中國人民解放軍北京衛戍區

存在時期1949年至今
國家或地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
部門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
種類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下屬省級軍區
直屬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
駐軍/總部北京市
別稱御林軍
專用顏色   紅色綠色
進行曲中國人民解放軍進行曲
指揮官
司令員付文化 陸軍少將
政治委員張凡迪 陸軍少將

中國人民解放軍北京衛戍區,是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衛戍區的一個中國人民解放軍省級軍區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正軍級單位。2016年8月從北京軍區轉隸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總部[1],接受中央軍事委員會直接指揮。北京衛戍區主要負責於和平時期拱衞首都安全,於戰爭時掩護中央機關轉移或者撤離、防禦外敵、反恐及鎮暴等[2]。北京衛戍區同時承擔北京市國防動員職責。

歷史[編輯]

中國近代最早的衛戍區是1912年1月11日中華民國南京臨時政府設立南京衛戍總督府,統轄首都南京衛戍勤務。1912年1月18日公佈《南京衛戍區司令官條例》,設總督1人,直隸於大總統,統轄指揮衛戌區內之駐軍、憲兵、要塞等,衛戍區內分設東、西、北司令官。1917年9月孫中山在廣州組織護法軍政府(陸海軍大元帥府),設衛戍總司令部。1919年9月3日北洋政府把原京畿警備司令部改為京畿衛戍總司令部,負責首都治安。

1925年國民政府成立後,在其駐先後設立廣州衛戍司令部、武漢衛戍司令部、首都(南京)衛戍司令部。1931年設京滬衛戍司令長官公署。抗戰後,國民政府駐地先後設立南京衛戍總司令部、武漢衛戍總司令部、重慶衛戍總司令部。1946年5月在南京設首都衛戍總司令部、京滬衛戍總司令部。

1927年8月八一南昌起義後,設立南昌衛戍司令部。1932年6月設立瑞金衛戍司令部,總參謀長劉伯承兼任司令員。1936年6月在陝北保安縣中央駐地組建衛戍司令部。抗戰勝利後,東北民主聯軍在哈爾濱、齊齊哈爾、牡丹江、佳木斯等城市設立衛戍司令部。1949年6月29日華北軍區成立平津衛戍司令部,領導機關由華北軍區機關兼,聶榮臻兼平津衛戍司令部司令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平津衛戍司令部改稱京津衛戍司令部。1950年春在雲南省設置滇南衛戍區、滇西衛戍區,隸屬雲南軍區建制。1955年4月華北軍區兼京津衛戍區改稱北京軍區兼京津衛戍區,楊成武任司令員。 1959年1月22日,北京軍區免兼京津衛戍區。以總參警備部、北京軍區司令部衛戍勤務處和北京市兵役局為基礎組建北京衛戍區,1959年1月30日正式成立,為軍級單位。1976年2月執行相當兵團級權限。1985年6月改回軍級建制。

編制[編輯]

北京衛戍區的軍事糾察人員

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前,北京衛戍區總兵力約3萬人。下轄警衛第十七團、警衛第一師、警衛第三師。警衛第一師師部設在北京市海淀區復興路23號院,轄警衛第三團(重裝部隊)、警衛第四團(精銳輕裝快速反應部隊)、警衛第五團(精銳輕裝快速反應部隊)、警衛第六團(中央警衛團)、儀仗大隊。警衛第三師師部位於北京市通州區,原屬重裝師,轄警衛第十一團、警衛第十二團、警衛第十三團(駐通州楊閘,榮譽稱號「老虎團」[3])、高炮團(駐通州北苑)、炮兵團、坦克團(駐南口)。

截至2022年,北京衛戍區下轄:

  • 警衛第十七團
  • 警衛第一師
  • 警衛第三師
    • 警衛第十一團
    • 警衛第十三團
    • 警衛第十四團
    • 警衛第十五團
    • 炮兵團
    • 高炮團
    • 支援保障團

直屬預備役單位[編輯]

  • 北京衛戍區預備役高炮師(駐北京市懷柔區
    • 預備役高炮師一團(駐懷柔)
    • 預備役高炮師二團
    • 預備役高炮師三團(駐房山
    • 預備役高炮師四團(駐石景山
    • 預備役高炮師五團(駐昌平
  • 預備役軍官訓練團(駐通州)
  • 預備役防化團(駐西城區二龍路)

歷任主官[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北京卫戍区已由原北京军区转隶陆军. 澎湃新聞. 2016-08-16 [2016-08-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4). 
  2. ^ 「御林軍」京城演練懾貪. 東方日報. 2015-02-12 [2017-09-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16) (中文(香港)). 
  3. ^ 北京卫戍区警卫第3师第13团“老虎团” - 美篇. www.meipian.cn. [2019-12-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4). 
  4. ^ 北京卫戍区司令员潘良时中将调任陆军副司令员. 澎湃新聞. [2016-08-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4). 
  5. ^ 长安街知事:北京卫戍区新司令王春宁亮相,原任12军军长. 澎湃新聞. [2016-08-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4). 

參見[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軍事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徽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徽
最高軍事領導機構
中央軍事委員會
(中共中央軍委:主席副主席
(國家中央軍委:主席副主席
中華人民共和國武裝力量

中國人民解放軍
陸軍
  海軍  空軍
火箭軍
 
軍兵種·預備役·文職人員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內衛 · 機動 · 海警
中國民兵
軍委機關職能部門
辦公廳

聯合參謀部 · 政治工作部
後勤保障部 ·
裝備發展部
訓練管理部 ·
國防動員部
紀委(監委) ·
政法委 · 科技委
戰略規劃辦 ·
改革編制辦 · 國際軍合辦
審計署 ·
機關事務管理總局

軍委直屬部隊
軍事航天部隊
網絡空間部隊
信息支援部隊
聯勤保障部隊
軍委直屬院校和科研機構

國防大學 · 國防科技大學 · 軍事科學院

五大戰區
東部戰區··
南部戰區··
西部戰區·
北部戰區··
中部戰區·
軍事制度

兵役制度 · 編制等級 · 戰備等級
軍銜··) ·
武警警銜
軍事將領·政治委員

國務院系統

國防部 · 退役軍人事務部
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

國防動員委 · 邊海防委 · 空中交通管理委


地方人民武裝部
軍事思想

軍事戰略方針 · 發展戰略
聽黨指揮、能打勝仗、作風優良
人民戰爭 ·
戰術三三制
游擊戰 ·
運動戰 · 超限戰

其他資料

中國戰爭史 · 解放軍軍事家
中國軍事史 ·
中國水軍史
中國空軍史 ·
中國航天史
解放軍軍史 ·
解放軍軍服
院校 ·
糾察·保衛·檢察·審判·優待


香港軍事 · 澳門軍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