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以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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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以漸(1609年—1665年),字於磐,號星岩山東聊城人,祖籍江西永豐初政治人物、學者,清朝首位狀元

生平[編輯]

生於明萬曆三十七年(1609年),清順治三年(1646年)一甲一名進士,為清朝開國後第一位狀元,授弘文院修撰。歷官國史院侍講(順治八年)、左庶子(九年)、秘書院侍講學士少詹事、國史院學士(十年)。1655年因「條上安民三事」,獲得順治帝賞識,加太子太保,改國史院文學士。先後擔任《明史》、《太宗實錄》纂修,以及太祖、太宗聖訓並通鑑總裁。又被指派作《資政要覽後序》,撰《內則衍義》,覆核《賦役全書》。順治十五年,和學士李霨一起主持會試。不久,加少保,改武英殿大學士,兼兵部尚書。後不斷上書請求退休,回歸故里。終於順治十八年(1661年)解任。逝世於康熙四年(1665年)。

遺蹟[編輯]

家族墓地位於聊城市南郊傅家墳村,原規模宏大,在文化大革命中被夷為平地,僅存部分石刻,現為聊城市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後世[編輯]

後代傅斯年為歷史學家、歷史語言研究所創始人、台灣大學前校長。

著作[編輯]

  • 《易經通注》,奉詔與曹本榮合撰
  • 《貞固齋書義》

延伸閱讀[編輯]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清史稿·卷238》,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參考文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