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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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社會建設委員會


國徽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各專門委員會的印章應當刻有國徽圖案。

第十四屆
(2023年3月—2028年3月)
組成人員
主任委員 楊振武
副主任委員(9) 宋秀岩 袁譽柏 秦生祥 景漢朝 譚天星 孫菊生 李勇 劉偉 汪鐵民
機構概況
業務上級機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大閉會期間)
組織上級機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機構類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
行政級別 正部級
授權法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七十條
組織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
上級中共組織 中國共產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黨組
本級中共組織 中國共產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分黨組
聯絡方式
總部
 實際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前門西大街1號全國人大機關辦公樓
機構沿革
成立時間 2018年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簡稱全國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設立的專門委員會之一。

沿革[編輯]

2018年3月1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於設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的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設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1]

組織結構[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各專門委員會由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若干人和委員若干人組成。」「各專門委員會的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和委員的人選,由主席團在代表中提名,大會通過。在大會閉會期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可以補充任命專門委員會的個別副主任委員和部分委員,由委員長會議提名,常務委員會會議通過。」[2]

職責[編輯]

主要職責是:研究、擬訂、審議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民政事務、群團組織、安全生產等方面的有關議案、法律草案,開展有關調查研究,開展有關執法檢查等。[3]

辦事機構[編輯]

歷屆組成人員[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 中國人大網. 2018-03-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3-14).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中國人大網. [2018-02-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2-21). 
  3.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职责. 中國人大網. [2021-10-2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2-15).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