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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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警察 |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警徽 | |
格言 | 為人民服務 |
立警為公,執法為民 | |
機構概況 | |
---|---|
法律人格 | 政府性:政府機構 |
管轄結構 | |
法定管轄範圍 | ![]() |
管理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 |
成立文書 | |
性質 | |
運作結構 | |
監督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公安部警務督察局 |
機構主管 |
|
功能 | 管理信息網絡 |
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簡稱網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門的一項職責,具體實施這一職責的機構稱為網監機關或網監部門(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局、處、科),網監機關的工作人員稱為網監警察(也稱網絡警察或者網警,差別見網絡警察)。
具體職責[編輯]
公安網監機關的具體職責為:
- 監督、檢查、指導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
- 組織實施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評估、審驗;
- 查處計算機違法犯罪案件;
- 組織處置重大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事故和事件;
- 負責計算機病毒和其他有害數據防治管理工作;
- 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服務和安全專用產品實施管理;
- 負責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培訓管理工作;
- 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另外,網監亦可能從事網絡評論工作。如四川大學歷史文化學院網站曾於2008年12月29日刊登《省公安廳網監處網絡監察部隊招聘啟事》,要求應聘人員「文筆好,綜合能力強」[1]。
網監內容和常用技術[編輯]
利用政府和法律賦予的權利監察中國大陸地區用戶的網站內容、電子郵件、聊天信息和訪問記錄,在中國大陸地區擁有最高級別的網絡信息控制權限。
網絡警察通常使用域名劫持、關鍵字過濾、網絡嗅探、網關IP封鎖、電子數據取證等技術來過濾、獲取有關情報信息;查禁、封堵和阻斷可能會破壞民族和國家統一、顛覆國家政權、危害國家安全、色情淫穢類等有害信息;查處網絡和計算機違法犯罪;備份、調取有關電子證據等。
法律法規[編輯]
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常用法律法規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
-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
- 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
- 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辦法
網吧安全管理
- 網吧安全管理軟件檢測規範
參考文獻[編輯]
- ^ 省公安廳網監處網絡監察部隊招聘啟事(四川大學歷史文化學院網站) 互聯網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09-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