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糧儲蓄存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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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糧儲蓄存單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種準貨幣,存在期限很短。僅在1953年和1954年的秋季舉辦過兩期,每期開辦的服務時間為兩個月,能使用的對象只限農村售糧戶。面額分1萬元、3萬元、5萬元、10萬元,月息從1分到1分5厘。

先後有兩種稱謂,分別是「農村優待儲蓄存單」和「優待售糧儲蓄存單」,雖然稱謂略有差異,但功能完全一樣。[1]

存在理由[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實施對糧食統購統銷政策,農民在售糧期間,政府部門對農民支付售糧款實行兩種辦法:一是由糧食部門辦理「一次賣糧分期付款」,二是由供銷社辦理「存實業務」。兩種方法都不理想,物價不穩。

為了改變這種問題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糧食供銷部門發出通知,停辦上述兩種售糧業務,從1953年11月在農村開始實行第一期「優待售糧儲蓄」的業務。1954年秋開辦第二期農村優待儲蓄,農民繳糧後拿到近似貨幣和國債券的售糧儲蓄存單,到期後換得錢和利息,但是效果依然不理想,1955年春停辦。

參考文獻[編輯]

  1. ^ 中國百年貨幣史,p211 高年鋒,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