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伯玉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張伯玉閩東語Diŏng Báik-ngṳ̆k;?—?),字公達建州建安(今福建省建甌市)人,北宋官員。

張伯玉豪放嗜酒。北宋天聖二年(1024年),中進士,守陳州司戶參軍景祐元年(1034年),登書判拔萃科。康定、慶曆間,在吳郡(今蘇州)擔任從事。歷官并州(治今山西太原)節度判官,知并州太谷縣事。慶曆四年(1044年),范仲淹以其敢言,薦於朝廷任職[1]嘉祐初年,召為侍御史。嘉祐三年,因忤宰相陳執中曰:「天下未治,未得真宰相故也。」,出知太平州(今安徽當塗縣)。離京前,仁宗賜銀錢五萬。嘉祐八年(1063年)四月,以度支郎中知越州(今浙江紹興);治平元年(1064年),移知福州,夏天酷熱難耐,遂令編戶浚溝七尺,種植榕樹,後來呈現「綠蔭滿城,暑不張蓋」的景象[2]。官終檢校司封郎中。熙寧初年卒。著有《蓬萊詩》二卷[3]

註釋[編輯]

  1. ^ 《範文正集》卷一八《興趣張伯玉應制科元》
  2. ^ 《三山志》
  3. ^ 明嘉靖《建寧府志》卷一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