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映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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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映南

張映南(1892年—1959年)又名光煐,字映南以字行湖北省江陵荊州鎮人。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學家、政治人物。[1]

生平[編輯]

1908年,張映南在武昌參加日知會辛亥革命後,入河南公立法政專門學校,1915年畢業。1916年,張映南赴日本留學,先後在東京法政大學早稻田大學政法系學習法律。畢業回國後,在北京法政專門學校任教,並且兼從事律師業務。不久,獲聘為民國大學法律教授、系主任。[1]

1926年,北伐軍攻佔武漢,張映南回到湖北,任漢口特別市法院推事兼中國國民黨漢口市黨務訓練所指導主任。1928年,任武漢大學教授。同年,當選中國國民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赴南京,但因不滿蔣介石獨裁而拒絕參加此次大會。隨後赴上海,在上海法學院中國公學等校任教。[1]

1930年中原大戰,中國國民黨內的各派反蔣勢力在北平召開擴大會議,組織政府,與南京國民政府對抗。張映南應邀赴北平,負責文件起草及情報工作。閻錫山馮玉祥戰敗後,張映南留在北平,任教於北京大學清華大學朝陽大學,講授土地法、行政法、民事訴訟法等課,並出版《行政法通論》、《行政法各論》等書。[1]

1936年,兩廣的陳濟棠李宗仁白崇禧發動「六一運動」,以「逼蔣抗日」的名義邀請中國各方人士到廣西南寧議事,張映南應邀赴南寧。此次事件平息之後,張映南留居廣西,在廣西省立師範學校任教。[1]

抗日戰爭爆發後,張映南任廣西大學法律系教授、系主任,同時兼任廣西法商學院總務長、院長。1944年11月,日軍攻佔桂林,張映南攜家眷赴農村居住,日偽逼迫張映南參加偽政權,張映南乃逃入深山居住。[1]

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後,張映南返回廣西大學任教,並參加中國民主同盟(民盟),投身反內戰爭民主活動,發表公開演講,譴責五五憲法,香港的《新華日報》曾刊登其演說詞。[1]

1947年3月,張映南任立法院立法委員。同年10月,廣西的民盟組織被迫轉入地下活動,歐陽予倩等民盟領導人先後離開桂林,張映南主持民盟廣西省盟務。中國人民解放軍佔領桂林前夕,廣西大學校長出走,張映南被推為護校委員會主任,領導「護校運動」。[1]

1949年11月,中國人民解放軍佔領桂林後,張映南任廣西大學校務委員會主任委員。後來,代理廣西大學法商學院院長。不久,張映南調任武漢大學教授,隨即調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律室工作,並擔任全國人大法制委員會委員。1957年,張映南被打成「右派」。[1]

1959年,張映南在北京病逝。[1]

1960年,張映南獲摘去「右派」帽子。1979年,張映南的「右派」問題獲得平反改正,恢復名譽。[1]

參考文獻[編輯]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湖北省志·人物誌,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796-79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