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德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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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縣

旌德縣的地理位置
坐標:30°17′34″N 118°32′17″E / 30.2928°N 118.53795°E / 30.2928; 118.53795
國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
隸屬行政區安徽省宣城市
面積
 • 總計907 平方公里(350 平方英里)
人口(2020)
 • 總計11.24萬人
時區北京時間UTC+8
郵政編碼242600
行政區劃代碼341825

旌德縣中國安徽省東南部、青弋江上游,是宣城市下轄的一個。旌德縣東鄰寧國市,西接黃山市,北鄰涇縣,南接績溪縣

面積905平方公里,總人口約12萬;縣人民政府駐旌陽鎮

歷史[編輯]

建縣[編輯]

寶應元年(762年)太平縣上涇鄉(今旌德縣碧雲厚儒境)鄉民王萬敵聚眾造反,抗捐抗糧,聲撼宣歙,勢震朝廷,朝廷詔江淮招討使袁傪率兵南下,鎮壓了這次農民起義。次年,袁傪奏請朝廷劃太平東北麻城等九鄉置新縣,建縣始,首任縣令高叔夏擇基建衙,有富紳方德,字人生,主動讓宅為建衙所用。為表彰方德為國獻宅的精神,特將「方、人、生、德」四字合在一起,故將縣名命名為「旌德」,寓意「彰揚禮德,教化縣民」之意。

歷史沿革[編輯]

旌德之地,春秋戰國時期先後隸屬吳、越、楚國。

秦屬鄣郡,漢隸涇縣。三國時為孫吳所轄,屬丹陽郡安吳縣(縣治在今涇縣境內)。

晉太康二年(281)屬宣城郡。

隋開皇九年(589)安吳縣併入涇縣。

唐武德三年(620)設宣州總管府,再建安吳縣,旌德地屬之,縣治在今三溪古城村。武德八年安吳縣再歸涇縣。天寶十一載(752)析涇縣西南14鄉置太平縣,旌德地遂屬太平縣。寶應二年(763)二月,析太平縣東北境麻城等九鄉之地置旌德縣,仍屬宣州所轄。

宋旌德縣屬江南路、江南東路宣州,乾道二年(1166)屬江南東路寧國府。

元至元十四年(1277)旌德縣 屬江浙行省江東建康道寧國路。

明洪武元年(1368)旌德縣屬南京直隸寧國府,十三年(1380)屬京師直隸寧國府。永樂元年(1403)屬南京直隸寧國府。

清順治二年(1645),旌德縣屬江南布政使司寧國府,十八年(1661)屬江南左布政使司寧國府,康熙六年(1667)屬安徽布政使司寧國府。

民國元年(1912)元月,廢府留縣,旌德縣直屬安徽省管轄。民國3年6月屬安徽省蕪湖道。民國21年6月,行首席縣長制,旌德縣屬宣城首席縣長所轄。同年10月成立行政督察區,旌德縣屬安徽省第九行政督察區。民國27年改屬第十行政督察區。同年10 月,旌德縣直屬皖南區署,民國29年8月改屬第七行政督察區。

1949年4月24日,旌德縣城解放。同年5月13日旌德縣劃屬皖南行署徽州專區。1952年8月7日皖南行署撤銷,旌德縣屬安徽省徽州專區。1956年1月12日,隨徽州專區併入蕪湖專區。1959年1月,旌德、績溪二縣合併辦公,3月22日,國務院第86次會議決定將旌德併入績溪縣。1961年4月1日,旌、績二縣分開辦公, 12月15日國務院第114次會議決定復置旌德縣。同年4月13日,徽、蕪兩專區分開,旌德縣仍屬徽州專區。1971年3月29日改專區為地區。1988年1月1日,旌德縣劃屬宣城地區(2001年1月1日撤地區為宣城市)。

太平天國戰爭以前,旌德縣人口曾多達50萬人。廟首三溪等為著名的千戶大村,(1992年《旌德縣誌》第三章人口 第一節 人口變遷)江村人口曾多達8萬,號稱「小杭州」。由於人多地少,許多人外出經商。多年的慘烈戰爭造成人口急劇下降,至1864年已經不足三萬,許多村莊被廢棄,空無一人,江村人口不及原來的百分之一。至今仍可見到許多戰前殘留的斷壁殘垣。

人口[編輯]

根據安徽省宣城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公報顯示:旌德縣常住人口為112368人[1],男性人口佔比51.64%,女性人口佔比48.36%,年齡結構中0-14歲佔比13.81%,15-59歲佔比57.44%,60歲以上佔比28.75%,

行政區劃[編輯]

旌德縣下轄10個[2]

旌陽鎮、​蔡家橋鎮、​三溪鎮、​廟首鎮、​白地鎮、​俞村鎮、​版書鎮、​雲樂鎮、​興隆鎮孫村鎮

參考文獻[編輯]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