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楫 (弘治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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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楫

大明
籍貫 直隸安慶府懷寧縣
出生 四月初二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祖氏
親屬 曾祖李良,祖李昇,父李璉,前母徐氏(贈安人);耿氏(贈安人)
出身
  • 弘治十八年乙丑科同進士出身

李楫 (1478年—?年),字濟之直隸安慶府懷寧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弘治十七年(1504年)甲子科應天府鄉試第六十九名舉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聯捷乙丑科會試第一百六十三名,三甲第一百六十八名進士[1][2]。授推官,正德七年(1512年)五月選授山東道試監察御史,十年四月考察降職,十三年任江西泰和縣知縣,以平朱宸濠功,升寧波府同知,十六年正月升廣西按察司僉事。嘉靖元年(1522年)三月升貴州布政司右參議。

家族[編輯]

曾祖李良,良醫正;祖父李昇,贈醫正和贈太僕寺丞;父李璉,前知府。前母徐氏(贈安人);母耿氏(贈安人)[3]

參考文獻[編輯]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八年進士登科錄》 
官銜
前任:
曹軒
明朝泰和縣知縣
正德十三年-十六年
繼任:
周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