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錫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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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錫銘(1926年2月28日—2008年11月10日),河北束鹿人。曾任中國共產黨第十三屆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共北京市委書記、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1989年六四天安門事件前夕認定學潮是政治鬥爭。

生平[編輯]

1926年生於河北,1946年於清華大學學習。1948年3月[1]加入中國共產黨。1952年參加工作。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發,受到衝擊,1970年4月重新回到北京市石景山發電廠生產組協助工作,後任廠革委會副主任、黨委副書記,黨委書記、革委會主任[1],1975年任水利部副部長。1983年任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部長。1984年接替段君毅,出任中共北京市委書記。1987年11月中共十三屆一中全會上,當選為中央政治局委員。1989年六四天安門事件前夕認定學潮是政治鬥爭。趙紫陽在回憶錄《改革歷程》中說:「(1989年4月)24日的常委會上把學潮定性為『有組織、有計劃、有預謀的反黨反社會主義的政治鬥爭』,並形成了會議紀要。李鵬、李錫銘、陳希同是始作俑者。」[2]1990年,北京亞運會成功在李錫銘任內舉辦。1992年卸任北京市委書記。隨後,1993年3月在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當選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1998年正式退休。

李錫銘是中共第十二屆、十三屆中央委員,中共第十三屆中央政治局委員。

2008年11月10日13時48分在北京逝世,享年82歲,中共官方評價李錫銘為「中國共產黨的優秀黨員,久經考驗的忠誠的共產主義戰士,卓越的黨的工作領導者」[3][1]

參考文獻[編輯]

  1. ^ 1.0 1.1 1.2 李锡铭同志生平. [2008-11-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6-22). 
  2. ^ 趙紫陽《改革歷程》,28頁
  3. ^ 李锡铭同志逝世. 中國中央電視台. 2008-11-10 [2018-10-2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08). 
中國共產黨黨徽 中國共產黨職務
前任:
段君毅
中國共產黨北京市委員會書記
1984年-1992年
繼任:
陳希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新頭銜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建設環境保護部部長
1983年-1984年
繼任:
芮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