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避難所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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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岸邊煙囪林立的工廠

污染避難所假說(英語:pollution haven hypothesis)認為,大型工業化國家的企業在國外建廠時,通常會選址在資源和勞動力最便宜的地方,以獲得所需土地和原材料。[1]但是,這通常是以不環保的行為為代價的。資源和勞動力便宜的發展中國家中,環境法規往往相對不嚴格;而相反,在環境法規更嚴格的國家,滿足這些標準會產生更高的成本,因而對這些企業而言更加昂貴。因此,投資海外的公司傾向於選址在(轉移到)環境標準英語environmental standard最低或執法力度最弱的國家。

假設的三個層次[編輯]

  1. 污染控制成本在邊際上產生影響,對投資決策和貿易流動產生一定影響。
  2. 污染控制成本非常重要,足以對貿易和投資產生可度量的影響。
  3. 為了吸引投資或促進出口,各國會將其環境標準定在社會效益最高的水平以下。[2]

層次1和2已獲得經驗支持,但該假設對於其他投資和貿易因素的顯著性性仍存在爭議。一項研究發現,環境法規對一國的外商直接投資具有強烈的負作用,特別是在按就業計量的污染密集型行業中。但是,同一項研究也發現,一個國家的鄰國現行的環境法規對本國的貿易流量影響不大。[2]

公式和變形[編輯]

Yi = αRi + XiβI + εi

上式中,Y是經濟活動,R是監管嚴格度,X是影響Y的其他特徵的集合,而ε是誤差項。[1]理論上,通過更改R的值,分析師能夠計算其對經濟活動的預期影響。根據污染避難所假說,該公式表明環境法規嚴格度與經濟活動是負相關的,因為法規提高了污染密集型產品的關鍵投入成本,並降低了這些產品在轄區內的比較優勢。缺乏比較優勢導致公司轉向環境標準較低的國家,從而降低Y。

擴展的公式如下所示:

Yit = vi + αRit + γTit + θRitTit + X’βit + εit

該擴展公式考慮了貿易自由化程度(即一國中存在的貿易壁壘水平,記為T)是否會增加經濟活動(Y)和監管嚴格度(R)之間的負相關性。一些作者稱,貿易壁壘對環境的影響不成比例,而該等式卻試圖量化貿易壁壘與監管嚴格度之間的相互作用,以及對經濟體產出的相應影響。[1]

與環境庫茲涅茨曲線的聯繫[編輯]

使用Microsoft Excel對環境庫茲涅茨曲線進行簡單的描繪。

環境庫茲涅茨曲線(EKC)是一個概念模型,表明一個國家的污染程度隨着發展和工業化而上升,到一個轉折點後,又隨着該國使用其日益豐富的財力來治理污染而下降。有學者指出,其中蘊含的暗示是,發達國家的良好環境可能要以發展中國家更骯髒的環境為代價。[3]從這個意義上講,環境庫茲涅茨曲線可能是污染避難所假說的反映,因為後工業化經濟體產生的廢物大量湧入可能是導致前工業化經濟體環境退化加劇的因素之一。發達國家通過貿易和外國投資轉移污染企業,可減少環境惡化,對應環境庫茲涅茨曲線中下降的區間。這種模型在國家尺度的發展中是正確的,但它未必適用於地方尺度。[4]

真實案例[編輯]

美國人回收的越來越多廢電池正被送往墨西哥,而在墨西哥,工人將其中的用粗製的方法提取出來——這些工藝在美國是非法的。廢電池出口量增加的原因是環境保護局針對鉛污染制定了嚴格的新標準,使在美國國內回收更加困難和昂貴;但法規並未禁止公司將工作崗位和危險出口到環境標準低、執法不嚴的地區。從這個意義上講,墨西哥正成為美國電池行業的污染避難所,而墨西哥環境官員也承認他們缺乏資金、人力和技術能力來監管這種要素流動。根據《紐約時報》2011年的數據,美國汽車和工業廢電池中,有20%出口到了墨西哥,這意味着當年約有2000萬個電池過境,而2007年這一比例僅為6%。該過程中有很大一部分電池被標為「金屬廢料」後走私。[5]

標示了2013年已知的電子垃圾堆放場的人均購買力平價GDP地圖。

此處世界地圖標明了電子廢物堆放場所(或工業化國家的國民或跨國公司轉移其廢棄電子設備的場所)以及各國家和地區的人均GDP(按購買力平價計算)。[6]

京都議定書》非附件1國家的二手電子電氣設備和電子垃圾估計進口量,以及其本國的產生量。

雖然人均國內生產總值購買力平價並不是經濟發展的完美指標,而電子垃圾堆放場也只是更大的污染避難所的一小部分,但該地圖的確說明了電子垃圾堆放場通常位於相對較貧窮、不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基本支持了污染避難所假說。

在中國,污染避難所假說基本得到了研究的證實。有學者提出,由於中國經濟分權、政治集權的體制,地方政府有動機放鬆環境管制,導致中國成為「污染避難所」。[7]另外,也有學者分析後認為,污染避難所假說在中國是基本成立的,且相鄰地區之間存在逐底競爭,但是具體情況因時、因地而異。外商對華投資的「污染避難所」已經從原本的東部轉移到西部,污染避難所假說在中國西部基本成立,但在東部,與之相反的「污染光環假說」成立,即環境規制強反而有利於吸引外資。[8]

爭議[編輯]

關於污染避難所理論的第一個爭議領域與上文所述公式有關。對監管嚴格度(R)進行合理的定量並不容易,而我們又需要知道轄區的環境法規導致轄區內的生產成本提高了多少。但是,這些法規導致的合規成本可能以環境稅、法規延遲、訴訟的威脅或執行、產品重新設計,或排放限制等不同形式出現。[1]成本形式的多樣性使R難以量化。

對第二種公式的另一個主要批評是,由於監管的嚴格度和貿易壁壘兩種效果很可能是內生的,因此很難量化,也就很少有研究試圖估計貿易自由化對污染避難所的間接影響。此外,政府有時會進行低效率的競爭,通過降低環境標準來事實上吸引污染行業。但是,按照傳統的經濟學理論,福利最大化的政府應該制定標準,以使邊際收益在能覆蓋邊際成本。這意味着環境標準在各地方並不是相等的,因為各轄區的環境自淨能力、減排成本和社會對環境的態度不同,這意味着污染標準存在差異性。[1]引申而言,這意味着從經濟意義上講,工業向不那麼嚴格的地區轉移,可能並不會引發效率方面的關注。

最後一個有爭議的領域是污染避難所假說是否有經驗支持。例如,研究已找到有統計學意義的證據表明空氣質素差的國家的煤炭淨要素出口確實較高,但相對於其他變量而言,其影響的幅度較小。[9]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保羅·克魯格曼懷疑污染避難所是否在經濟理論上有經驗支持,他寫道:「目前,很難想出污染避難所現象的行業的主要案例,其程度足以導致國際性的負外部性。但這並不是說將來不會出現這樣的案例。」[10]

上述的第3層次受到了一些經驗論證的反對,尤其是在最近20年中。一些經濟學家認為,一旦在一國引入更高的環境標準,該國內的大型跨國公司可能會推動執法,以降低本地小公司的成本優勢。這種影響將使具有嚴格環境標準的國家成為大型公司的避風港。這種觀點認為,污染源主要是較小的公司,而不是如污染避難所假說的其他支持者所認為的那樣,是大型跨國公司。[11]

此外,還有一種和污染避難所假說相反的理論:污染光環假說(pollution halo hypothesis)。該假說提出,跨國公司掌握了更先進的環保技術,在海外投資的過程中會有技術的溢出效應,從而提升當地的環保技術和環保標準。[12]

參見[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1.0 1.1 1.2 1.3 1.4 Levinson, Arik; M. Scott Taylor. Unmasking the Pollution Haven Effect (PD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view. 2008, 49 (1): 223–54 [2021-04-14]. doi:10.1111/j.1468-2354.2008.00478.x.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8-06-02). 
  2. ^ 2.0 2.1 Millimet, Daniel. Four New Empirical Tests of the Pollution Haven Hypothesis When Environmental Regulation is Endogenous (PDF). Tulane University. [15 April 2013].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6-03-03). 
  3. ^ Ibara, Brian. Exploring the Causality between the Pollution Haven Hypothesis and the Environmental Kuznets Curve. Honors projects. [11 April 20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15). 
  4. ^ Moseley, Perramond, Hapke, Laris, William G., Eric, Holly M., Paul. An Introduction to Human-Environment Geography. Oxford, UK: Wiley Blackwell. 2014: 179–180. ISBN 978-1-4051-8932-3. 
  5. ^ Rosenthal, Elizabeth. Lead from Old US Batteries Sent to Mexico Raises Risks. New York Times. 8 December 2013 [14 April 20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5-03). 
  6. ^ Where does e-waste end up?. Greenpeace. [17 April 20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2-23). 
  7. ^ 陳剛. FDI竞争、环境规制与污染避难所——对中国式分权的反思. 世界經濟研究. 2009, (06): 3-7+43+87. 
  8. ^ 金春雨,王偉強.「污染避難所假說」在中國真的成立嗎——基於空間VAR模型的實證檢驗[J].國際貿易問題,2016(08):108-118.
  9. ^ Kellogg, Ryan. The Pollution Haven Hypothesis: Significance and Insignificance.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al and Resource Economics, UC Berkeley. 2006. 
  10. ^ Krugman, Paul.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Theory and Policy. Addison Wesley. 2006. ISBN 9780321451347. 
  11. ^ Birdsall, Nancy; Wheeler, David. Trade Policy and Industrial Pollution in Latin America: Where Are the Pollution Havens?. The Journal of Environment & Development. January 1993, 2 (1): 137–149. doi:10.1177/107049659300200107. 
  12. ^ Albornoz, Facundo; et al. In search of environmental spillovers. World Economy. 2009, 32 (1): 136-163 [2021-11-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