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州 (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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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州隋朝時設置的。曾作為一級行政單位,是大部分湖南地區以及部分湖北地區在古代的稱呼;也曾作為二級行政單位,地域包括今長沙湘潭株洲岳陽南、益陽婁底等地。

潭州作為城市名,也是長沙(當時的州治或府治)的古稱。

一級行政單位[編輯]

隋朝開皇九年(589年)以地有昭潭而名,改湘州為潭州,設立潭州總管府。隋煬帝時廢除潭州,另立一級行政單位長沙郡,但轄區縮小。唐初改為潭州。

元朝至元十四年(1277年)立湖廣等處行中書省,又稱潭州行省。至元十八年(1281年),遷省治到鄂州,不再稱潭州行省。

二級行政單位[編輯]

唐朝武德三年(621年),又改長沙郡為潭州。五代後梁天成二年(927年),馬殷楚國,改潭州為長沙府,作國都。北宋乾德元年(963年),復置潭州。宋朝末,潭州共轄長沙、善化、寧鄉、瀏陽湘陰益陽湘潭醴陵湘鄉安化、衡山等12縣。

元朝至元十四年(1274年),改潭州為潭州路,為湖廣等處行中書省治所。至元十八年(1281年),湖南道宣慰司治潭州。天曆二年(1329年),以元文宗潛邸所幸,改天臨路至正二十一年(1364年),朱元璋改天臨路為潭州府明朝洪武五年(1372年),再改為長沙府

行政區劃[編輯]

唐朝衡州轄縣
618年 長沙縣衡山縣邵陽縣攸縣益陽縣新康縣[1]
621年 長沙縣衡山縣益陽縣新康縣邵陽縣攸縣改屬南梁州,新設醴陵縣[2]湘鄉縣[3]
624年 長沙縣衡山縣益陽縣醴陵縣湘鄉縣(廢除新康縣
707年 長沙縣益陽縣醴陵縣湘鄉縣衡山縣改屬衡州
708年 長沙縣益陽縣醴陵縣湘鄉縣(增瀏陽縣[4]
806年 長沙縣益陽縣醴陵縣湘鄉縣瀏陽縣湘潭縣[5]來屬)

刺史[編輯]

唐朝潭州刺史

參見[編輯]

註釋[編輯]

參考資料[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