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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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議,指宋英宗時代對皇帝生父濮安懿王趙允讓尊禮的討論,其引起了一系列政治事件。

宋英宗趙曙原是濮王趙允讓之子,由於宋仁宗的皇子全部夭折,為皇嗣得以延續,遂過繼給宋仁宗為皇子。宋英宗即位後,討論崇奉濮王的典禮。

治平元年(1064年),韓琦歐陽修等奏請尊禮濮安懿王為皇考。尊禮之事引起與王珪司馬光呂誨范純仁呂大防賈黯等台諫大臣的不滿,主張稱濮王為皇伯。史稱濮議之爭。此事件導致呂誨、范純仁、呂大防等人被貶黜。

治平三年(1066年),由於宋英宗強烈意願,迫使曹太后同意英宗稱濮安懿王和三位妻妾(譙國太夫人王氏、襄國太夫人韓氏、仙遊縣君任氏)為「親」,尊濮安懿王為皇考濮安懿皇,三位妻妾並尊為后。英宗下旨,以禮追崇生父和三位夫人,為其修建陵園和宗廟。但趙允讓一直沒有獲得明確的皇帝尊號,隨着英宗的去世,事情不了了之。

元豐二年,宋神宗下詔,濮安懿王三夫人可並稱王夫人[1]

嗣濮王[編輯]

元豐七年(1084年),宋神宗進封伯父趙宗暉為嗣濮王[2],以奉祀親祖父濮安懿王;此後,能繼承嗣濮王的人選,都是從趙允讓的後代中選擇[3]。一直到南宋中期為止,趙允讓在世的後代中最年長者,有資格獲封嗣濮王。但是由於嗣濮王受封時往往已經相當衰老,很快必須重新尋找合格者;而且遴選的過程也有因官階低下而無法受封者。因此自嘉定十二年(1219年)起,有資格承襲的宗室如果過於年邁,便以授官給他的兒子代替,並找下一順位的繼承人[4]

參考文獻[編輯]

  1. ^ 宋史·卷二百四十五·列傳第四·宗室二》:「既而內出皇太后手詔曰:『吾聞羣臣議請皇帝封崇濮安懿王,至今未見施行。吾載閱前史,乃知自有故事。濮安懿王、譙國夫人王氏、襄國夫人韓氏、仙遊縣君任氏,可令皇帝稱親,濮安懿王稱皇,王氏、韓氏、任氏並稱后。』事方施行,而英宗即日手詔曰:『稱親之禮,謹遵慈訓;追崇之典,豈易克當。且欲以塋為園,即園立廟,俾王子孫主奉祠事。』……至神宗元豐二年,詔以濮安懿王三夫人可並稱王夫人云。」
  2. ^ 宋史·卷十六·本紀第十六·神宗三》:「(元豐七年二月)癸未,進封濮陽郡王宗暉為嗣濮王……」
  3. ^ 宋史·卷二百四十五·列傳第四·宗室二》:「嗣濮王者,英宗本生父後也。治平三年,立濮王園廟。元豐七年,封王子宗暉為嗣濮王,世世不絕封。」
  4. ^ 宋會要輯稿·卷002·帝系二·濮秀二王雜錄》:「(高宗紹興)二十八年八月二十七日,……元豐中,濮王位最長宗暉襲封嗣濮王,其後並系濮王位宗室最長之人承襲。……慶元三年四月四日,……照得以次『不』字行宗室年甲次第,挨排歲數最長宗室不𥞋,年七十六歲,合該襲封……京鏜等奏曰:『此議固是,但屬近行尊而昏耄者,則閱時不久,又煩朝廷推擇。如近日安定子恭可曾識面及其薨背,便要許多恩數。臣等欲於集議內添不昏耄三字。』上曰:『年既昏耄,必無長久之理。』何淡奏:『如此則有可決擇,不專取一人。』上曰可。……嘉定十二年八月三日,臣僚言:『……宗司見其不能拜跪,與特轉一官,及一子恩澤,文武隨資,以華其老;卻於以次人內更行選襲。庶幾尚年、尊德之典並行,奉先睦族之意增重。』從之。」

參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