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城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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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秦城監獄
公安部看守所
秦城監獄南大門
地址 中國北京市昌平區興壽鎮秦城村
坐標40°14′29″N 116°23′00″E / 40.2413°N 116.3834°E / 40.2413; 116.3834座標40°14′29″N 116°23′00″E / 40.2413°N 116.3834°E / 40.2413; 116.3834
啟用時間1960年3月15日 (1960-03-15)
管理機關公安部監所管理局
監獄長不詳 二級警監
政治委員不詳 二級警監
駐所檢察機關最高人民檢察院駐公安部秦城監獄檢察室[1]
駐所武警部隊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北京市總隊某支隊某中隊
著名囚犯秦城監獄囚犯列表

公安部秦城監獄公安部看守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所監獄看守所,位於北京市昌平區興壽鎮秦城村(位於崔村鎮麻峪上村附近),於1960年3月15日落成[2]。現為唯一一座隸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監獄和看守所,由公安部監所管理局管理。專門關押涉及重大國家安全犯罪的罪犯,以及掌握國家秘密的罪犯[3]。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被判刑的省部級及以上高級官員大多在此集中關押[4]

名稱及沿革[編輯]

秦城監獄由毛澤東於1955年下令建造[5],始建於1958年,由蘇聯專家設計,是蘇聯援助中國大陸的156個項目之一[6]

秦城監獄的隸屬關係幾經變化。1960年3月15日該監獄落成後,起初由公安部政治保衛局直屬一處(負責預審及監獄工作)管轄。1962年後,改由公安部預審局管轄[7]。該監獄對外正式名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看守所」[2]。公安部預審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的內部局,其序號曾多次變化。1958年12月2日,經國務院批准,公安部十九局(預審局)改為十四局。1961年2月20日,公安部預審局的序號由「十四局」改為「十三局」。1989年3月5日,公安部發出《關於印發公安部「三定」方案的通知》,將各局、司重新編排序號,其中預審局仍編為「十三局」。根據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1994年3月24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國辦發〔1994〕45號」文件,印發了《公安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其中「三、內設機構」中,「(十四)預審局指導全國公安機關的預審工作和看守所、拘留所、收審所的監管工作,承辦黨中央和國務院交辦的重大案件,管理秦城監獄。」1998年8月11日,《公安部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三定」規定)發佈,原「預審局」的編號「十三局」改為「監所管理局」,「預審局」這一局名消失。

文化大革命爆發後,1967年9月6日,國務院總理周恩來「鑑於公安部預審局兩派鬥爭激烈,機構癱瘓,同意公安部黨組提出的由北京衛戍區接管公安部預審局的請示。」[8]1967年11月,該監獄被北京衛戍區軍管。1967年11月19日,中共公安部黨組向中央文化革命小組作《關於軍事接管十三局的情況報告》,內稱,擔任軍事接管的同志10月27日正式進入,10月28日開始交接,11月7日基本完成(包括秦城監獄);十三局建立軍管會,原十三局的大部分同志撤出,參加公安部學習班。1969年3月上旬,公安部在黑龍江省集賢縣筆架山勞改農場、湖北省沙洋原勞改農場成立五七戰校國務院各部委中,唯有公安部的稱「五七戰校」,相當於其他部委的五七幹校。),公安部千餘名幹部連同部分幹部家屬及子女共近兩千人被下放五七戰校。秦城監獄原監管幹部也全部下放五七戰校勞動,至1972年11月才有第一批兩位原監管幹部調回秦城監獄[2]

1969年4月13日,經公安部部長謝富治北京衛戍區司令員溫玉成批准,撤銷公安部十三局,將「十三局軍管會」改為「秦城監獄軍事管制委員會」,改歸中國人民解放軍北京市公安局軍事管制委員會建制,對外稱為「北京市公安局軍管會第七大隊」。6月移交工作完成。

1972年7月20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副部長劉建章的妻子劉淑清在探視丈夫後寫了一封信,反映丈夫1968年2月至1972年6月關押在秦城監獄時遭受虐待。她通過在外交部工作的大女兒劉潤芬,把信交給能和毛澤東直接接觸的外交部的王海容唐聞生,由她們轉交毛澤東。1972年12月18日,毛澤東將劉建章妻子劉淑清反映監獄虐待在押人員的來信批給周恩來,並在信上批示:[9][10][11]

請總理辦。這種法西斯式的審查方式,是誰人規定的?應一律廢除。

12月18日當天,周恩來即批示公安部革命委員會主任(即部長)李震交通部革命委員會主任(即部長)楊傑國務院辦公室黨的核心小組副組長吳慶彤如下:[10][11][12]

李震楊傑吳慶彤三同志:
請你們聯合起來辦三件事:
一、將劉建章保外就醫。按他身體病況,或送復外,或送工農兵醫院,並通知其妻劉淑清及其子女家屬去看望劉。
二、將劉建章全案結論抽出送國務院先念登奎同志批。
三、請公安部會同衛戍區將我在國務院當面提出過要清查北京監獄待遇問題,再在年內做一次徹底清查,凡屬主席指出的『這種法西斯式的審查方式』和虐待、毆打,都需列舉出來,再一次宣佈作廢;並當着在押犯人公佈,如有犯者,當依法懲治,更容許犯人控訴。
各事辦好,請分別報來,附去主席批示件,請隨第三事辦好退回。
周恩來
1972年12月18日

1973年1月8日,周恩來審閱了公安部《關於貫徹執行毛主席對監管工作重要指示的報告》,同意將秦城監獄收歸公安部直轄。周恩來在該報告上親筆批示,要求「在一個月內整頓好,並定出新的規章,嚴格遵守,容許各省來開監管工作會議的人參觀批評和學習」,並建議衛生部再撥出兩個醫院的部分床位以接收在押人員住院治療[13]。1月13日,公安部開始接管秦城監獄,歷時3個多月辦完交接手續。經過這次整頓,秦城監獄在押人員的飲食、居住和醫療條件均有改善。

此後,秦城監獄一直由公安部管理。在行政建制上,秦城監獄自建成之日起,便隸屬公安部十三局。在1980年代的體制改革中,隨着法制秩序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政法系統也實行了體制改革。1983年6月,依照由公安機關負責偵查、拘留、預審,由司法行政機關負責改造的分工原則,公安部和司法部曾聯合發出通知,將各地原來分別隸屬司法公安農墾系統的監獄和勞改農場統一移交司法行政部門管理。但秦城監獄屬例外。1998年公安部預審局(十三局)改為監所管理局(十三局)後,秦城監獄屬監所管理局(十三局)管轄。現設監獄長和政治委員,皆為廳局級副職

規劃設計[編輯]

1955年,由於功德林監獄老舊,犯人眾多,不敷使用,公安部決定新建一所公安部的直屬監獄。公安部部長羅瑞卿指示,建造新監獄的原則是,監獄不要建在北京城內,離北京要遠些,可以建在北京郊區或更遠些的地方,甚至可以靠近山區、大同蒙古等邊遠地帶。這主要是考慮到當時國內外的複雜形勢。1955年秋季,公安部政治保衛局直屬一處處長姚倫(主管預審和監獄工作),公安部辦公廳副主任於光文及秘書朱慧開始為新監獄選址。他們先後考察的北京南郊周口店西山五爺墳、北郊回龍觀地區等,最後選擇了位於北京市北郊昌平縣(現昌平區)秦城村附近。此地位於燕山腳下,緊鄰十三陵,南為小湯山,東為桃峪口水庫,西為大湯山。經羅瑞卿部長批准,新監獄在此動工。新監獄因在秦城村附近而被習慣稱作「秦城監獄」[7]

為了興建監獄,公安部徵購了該地農田,並將從小湯山到秦城沿途十多華里的農田也一併徵購,興建了一條公路及有關橋樑。作為蘇聯援助項目之一,秦城監獄即由蘇聯專家設計圖紙,並由蘇聯援助建設。公安部從保密、安全、堅固的角度對蘇聯專家的設計圖紙進行了修改,並在設施及設備上進行改進,增設衛生設施以保障犯人洗澡及保持衛生,設計醫療室及鍛煉身體場所。秦城監獄建成後,功德林監獄犯人轉移至此[7]

建築佈局[編輯]

1960年秦城監獄落成時,由四幢三層青磚小樓組成,其編號分別為甲、乙、丙、丁[14][註 1]。四幢小樓為四個監區,400間監房[15],小樓為磚結構、坡頂,小樓內部結構各不相同。每間監室都有單獨的衛生間,帶腳踏式沖水的抽水馬桶。條件最一般的是201監區,而最高級的則是204監區[2]

文化大革命期間,由於被關押的「走資派」眾多,1967年,秦城監獄新調一個工兵團加蓋了6棟紅磚小樓,加之原有的四幢,共有10幢監舍,按照甲、乙、丙、丁……壬、癸(十天干)排序,每幢單獨成一個院落。

甲、乙、丙、丁四幢白樓每間監室面積20平方米[註 2],高3.5米左右,有獨立衛生間。雙層牢門,外層為鐵門,裏層為木門。門上方有窺孔,下方有四方形活動小門,用來送水送飯,衛生間也有窺孔。重犯囚室內的牆壁是特製的,防止囚犯撞牆自殺。有一扇1平方米左右的窗戶,有紗窗、鐵柵、玻璃窗3層。高級囚室有2扇窗戶,且為磨砂玻璃。

文革期間新建的六棟紅樓,為鋼筋水泥結構,監室的面積縮小為5至10平方米,盥洗室和便池同處一室,便池改為蹲式,需要犯人自己舀水沖洗。總言之,紅樓相對於白樓,條件更為有限。

室內一般只有一張矮床,距地面一尺左右,高級囚室配有寫字枱等物品。室內所有永久性設施都被去掉稜角,打磨成圓形。室內天花板的中央裝着一個15瓦的燈泡,外面罩着磨砂燈罩和鐵絲網罩。燈的開關在門外,由看守控制[15]

秦城監獄大門為暗紅色牌坊式,沒有招牌。2扇3米高的鐵柵欄門,兩邊有側門。門外加裝了一道電動不鏽鋼伸縮門,門口有幾個鐵路障。有武警站崗,外人不得在門口逗留,從門口向里望去,會被不遠處的一排房屋擋住視線。圍牆高約5米,牆頂裝有探頭。

監獄內還有醫務室(配備保健醫生和護士)、鍛煉身體場所(網球場等)、管理人員的辦公區等。監獄旁邊有勞改農場。

囚犯待遇[編輯]

在不同的歷史時期,秦城監獄犯人的待遇不盡相同。

在1960年監獄建成後,直至1967年監獄被北京衛戍區軍管前,監獄四個監區犯人待遇均較高,特別是最高級的204監區。204監區每間監房約達20多平方米,鋪有地毯,設沙發床。犯人伙食標準比照部長級待遇,由獄方到北京東華門三十四號供應部」採購。早餐提供牛奶,午餐和晚餐都是兩菜一湯,飯後每個犯人可得一個蘋果。這些蘋果是都是剛從冷庫運來,放在稻糠中以保鮮。該監區犯人還能配發固體飲料,每盒12塊,每塊可沏一杯檸檬茶方糖則分咖啡色的和白色的兩種。以上供應日日如此,即使在三年困難時期也是一樣。負責給204監區犯人做飯的是特地從北京飯店調來的乙級廚師劉家雄,他做的菜裏包括魚翅海參。每天由204監區管理員何殿奎給該監區15位犯人送飯,每個犯人一個四層的飯盒,四層分別裝有米飯、兩個菜和一個湯,冬季里飯盒還要用棉罩保溫。各個飯盒的顏色都不相同,以示區分[2]

文革」期間,1967年監獄實行軍管後,原來的所謂「舊公檢法」的那套管理制度被稱為「修正主義」、「和犯人同流合污」,全部取消。犯人遭受虐待和毆打,生活待遇大不如文革前。「文革」前曾住204監區享受高級待遇的潘漢年,「文革」後重新被捕,仍關押在秦城監獄,每天只能吃窩頭白菜,沒有吃。直至1972年毛澤東劉淑清的信上作批示後,工作組進駐秦城監獄進行整頓,逐個找在押人員談話,問題才逐漸得到解決[2]

現今,高級囚犯在秦城監獄的生活待遇遠比在普通監獄優越。據2000年代末走進或接觸過秦城監獄的有關人士描述,秦城監獄關押高官的牢房除了面積較大,有的還配有寫字枱、衛生間、坐式馬桶洗衣機。一些在押官員除了「可看書讀報」,每天還有一段時間可看內容受限的電視,一般集中在晚上7點到9點。某些身體欠佳的特殊囚犯,飲食可一日四餐,用餐標準和費用由國家規定和支付,家屬亦可私下打理。如衣服、日用品等基本生活用品可由家人提供。監獄雖有統一囚服,但這裏的囚犯一般可不用穿。[4]

監獄犯人按「級別」不同有單獨和集體囚禁兩種,「級別」劃分一般是根據犯人在入獄前的官職,或渉案的程度而定。實行單獨放風制度。

關押囚犯[編輯]

秦城監獄犯人的編號分為前後兩個階段。自1960年監獄建成起,犯人編號大多為兩位數字。如潘漢年編號64,袁殊65,楊帆66。饒漱石的編號在全監獄獨一無二,為0105。文革開始後,1967年監獄實行軍管,犯人編號改成4位,其中頭兩位為年份,後兩位為關入監獄的順序。如戚本禹為6821,王力為6822,關鋒為6823,他們即分別為1968年入監的第21、22、23個犯人。這種4位編號法一直沿用至今[2]

秦城監獄建立之初,關押過原中國國民黨戰犯(如沈醉王陵基曾擴情徐遠舉廖宗澤王靖宇孔慶桂等)及滿洲國戰犯。與此同時,被中共當局認定犯有嚴重錯誤的中國共產黨黨內及黨外高級幹部也被關押於此。早期關押的犯人有高崗、饒漱石反黨集團案饒漱石、潘漢年、揚帆反革命集團案的主犯饒漱石潘漢年揚帆胡風反革命集團案主犯胡風[2]。另外,由於日本共產黨的北京機關發生內部對立,被視為「叛徒」的原政治局委員伊藤律從1960年到1979年亦被關押在此[18]

文革開始後,特別是1967年底監獄實行軍管後,監獄犯人猛增。例如王力關鋒戚本禹於1968年先後入獄。班禪額爾德尼·確吉堅贊張東蓀(1968年)、金敬邁等也在這一階段入獄。文革中,林彪的親信(文革後被定為林彪反革命集團吳法憲邱會作江騰蛟等在九一三事件後先後被關入秦城監獄。文革後,江青反革命集團主犯即四人幫也進了秦城[2]

1979年後,監獄犯人除了政治犯魏京生鮑彤等外,隨着高級幹部貪污案的不斷揭發,陳希同成克傑陳良宇薄熙來周永康令計劃郭伯雄孫政才等被判刑的涉及貪腐的高級別官員也被關進了秦城[來源請求]

2018年3月,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司法部原副部長張蘇軍接受採訪時,針對社會上認為只有高級別官員才有資格被關進秦城監獄的誤解,他澄清道:高級別官員「不一定都關秦城。秦城的話,不完全是看級別。據我所知,當時留秦城(監獄)的主要目的是國家安全問題。1983年,體制改革的時候,把監獄從公安劃到司法行政,就留了這一所監獄——秦城監獄。當時主要是涉及國家安全的一些罪犯。現在這些罪犯也是重大的國家安全犯罪。當然秦城後來幾次擴建,也是增加了(關押的)貪官。貪官到一定級別之後涉及國家秘密,掌握國家的內部情況。……秦城裏面不僅僅關有某個級別以上的,級別很低但是涉及國家安全的也關在裏面。比如說有的研究所的科研人員,把國家的軍工信息泄露了,也關在裏面。有的是辦公室主任,有的是核心的軍工部門的,一些科級幹部甚至是檔案員都關在裏面。當然大部分是一定級別以上的,但是我認為把他們關在裏面,不跟其他犯人串在一起關押,不是因為他的級別需要給他享受什麼待遇,而是因為他涉及到國家機密,不能跟其他人關在一起。」[3]

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編輯]

一些中央部委機關和地方公檢法機關的人員,常常到秦城監獄來參加反腐倡廉教育、培訓學習。

註釋[編輯]

  1. ^ 一說201、202、203、204
  2. ^ 京華時報報道為200平方米,並被中國青年報[16]、央視網[17]等報道和轉載。另央視網新聞說明書第199期報道每監5-20平方米不等[14]

參考文獻[編輯]

引用[編輯]

  1. ^ 孟亞旭. 捕诉合一 最高检内设机构全新亮相. 中國新聞網. 北京. [2019-12-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2-30) (中文(中國大陸)). 
  2. ^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黃衛,何殿奎:親歷「中國第一監獄」監管歲月,中國新聞周刊2010年第12期(總462期) 互聯網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10-06-22.;該文全文轉載於鳳凰網,見 文革前秦城監獄:204監區伙食比照部長 可吃魚翅,鳳凰網,2010年6月17日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3. ^ 3.0 3.1 司法部原副部长:关进秦城监狱,不完全看级别. 鳳凰網. 2018-03-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3-10). 
  4. ^ 4.0 4.1 陈希同陈良宇狱中近况:可看书读报看电视不穿囚服. 人民網. 2009-12-30 [2012-04-1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2-25). 
  5. ^ 李銳. 李锐口述往事. : 352. ……搞自己的人。我原來以為是公安系統自發搞的。後來凌雲告訴我,是毛一九五五年下命令建的秦城監獄。 很奇怪, 毛的這種心理不知為什麼…… 
  6. ^ 邢克實. 揭开秦城监狱的神秘面纱. 晚霞. [2006]. 
  7. ^ 7.0 7.1 7.2 姚倫:秦城監獄的由來 互聯網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10-09-1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網站,2007年1月1日
  8. ^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周恩來年譜(1949-1976)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1997年,第?頁
  9. ^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毛澤東傳(1949-1976)》,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3年,第1619頁
  10. ^ 10.0 10.1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周恩來年譜(1949-1976)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1997年,第?頁
  11. ^ 11.0 11.1 王芳:《王芳回憶錄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頁
  12. ^ 周恩來:《廢除法西斯式的審查方式》,載《周恩來選集·下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456頁
  13. ^ 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周恩來年譜(1949-1976)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北京:中央文獻出版社,1997年,第?頁
  14. ^ 14.0 14.1 秦城监狱. 央視網 (新聞說明書199期). [2020-07-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16). 
  15. ^ 15.0 15.1 首次揭秘“秦城监狱”. 人民網. 2013-09-04 [2020-07-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7-11). 
  16. ^ 秦城监狱即将退出历史舞台 曾关押"四人帮". 中國青年網. 2011-06-06 [2020-07-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8-31). 
  17. ^ 秦城监狱即将退出历史舞台 曾关押“四人帮”. 央視網. 2011-06-06 [2020-07-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16). 
  18. ^ D07-文化·紀念-整肅變「紅」之後 互聯網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17-03-05.

來源[編輯]

書籍

外部連結[編輯]

參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