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真理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邏輯真理邏輯學的一個基礎概念,它指的是無須藉助於感性經驗,僅依靠一定的邏輯推理即可判定其必然為真的真理。邏輯真理雖不直接與經驗相聯繫,但這並不意味着它與經驗徹底無關。[1] 所有的哲學邏輯 以及邏輯推論都可以被看作是對邏輯真理的闡述。[2]

邏輯真理通常被認為是必然的真理。這意味着它們在任何情境下都不可能不是真的。認為邏輯陳述是必然真實的觀點有時被看作等同於說邏輯真理在所有可能的世界中都是真實的。 理性主義哲學家曾提出,邏輯真理的存在無法用經驗主義來解釋,因為他們認為在經驗主義的基礎上無法解釋我們對邏輯真理的知識。經驗主義者通常對這一反對意見作出回應,他們認為邏輯真理(通常被視為純粹的同義反覆)是分析的,因此並不打算描述世界。

參見[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馮契,徐孝通主編,外國哲學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00.07,第778頁
  2. ^ Quine, Willard Van Orman, Philosophy of log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