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知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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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知監是明朝內廷管理宦官與宮內事務的「十二監」之一。原執掌內府各監方移、一應關支勘合,後淪為清道開路,隨隨駕前導警蹕的「下下衙門」。[1]

官制[2][編輯]

  • 掌印太監,一員;
  • 僉書,無定員;
  • 掌司,無定員;
  • 長隨,無定員;
  • 奉御,無定員。

發展歷史[編輯]

都知監始設於洪武三十年(1398年)七月,在十二監中置立最晚。其發展經歷兩個階段,由早期的重要部門到後期的可有可無。「都知」之名沿襲宋代,為宦官的最高等級[3]

都知監「掌內府各監方移、一應關支勘合」[4][5],初設實朱元璋分割內官監司禮監的權力,避免內府某一機構權力過重。

明宣宗起,司禮監崛起。都知監掌管各監文移、關支勘合的職能被禠奪,造成地位的淪喪。嘉靖中期盡數裁撤鎮守內官,造成了對都知監最為致命的打擊。使其僅剩「引導並為皇帝車駕清道開路」的職能。明末宦官劉若愚在《酌中志》中評價都知監為:「甚不顯貴」、「極寒苦」、「下下衙門」[2]

明歷代都知監太監[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明史 卷七十四 志第50 職官三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2. ^ 2.0 2.1 明·劉若愚. 卷十六·內府衙門職掌. 《酌中志》. 
  3. ^ 元·馬端臨. 职官十一. 《文献通考》. 押班次遷副都知,次遷都都都知,遂為內臣之極品 
  4. ^ 明·朱元璋. 《明太祖实录》. 置都知監,秩正四品,掌內府各監方移、一應關支勘合。 
  5. ^ 清·張廷玉等. 职官志三. 《明史》. 都知監,掌印太監一員,僉書、掌司、長隨、奉御無定員。舊掌各監行移、關知(應為支,編者注)、勘合之事,後惟隨駕前導警蹕。 
  6. ^ 萬曆《重修居庸關志》(卷5·官司·守關內臣):「正統己巳,北虜犯順,景泰年間乃添設都知監左少監潘成,與外鎮守官協守,以鎮重地。」
  7. ^ 萬曆《重修居庸關志》(卷5·官司·守關內臣):「弘治初年革去鎮守,改都知監太監趙寬、都指揮楊能為分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