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仁 (19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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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仁
個人資料
性別
出生1903年4月7日
 大清湖南省醴陵縣
逝世1974年5月21日(71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
國籍 大清(1903年-1911年)
 中華民國(1912年-1928年)
 中華民國(1928年-1949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1949年-1974年)
政黨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1949年)
職業軍人
軍事背景
效忠 中華民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
服役 中華民國陸軍
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
服役時間1924-1974
軍銜 中將
上將
參戰第二次國共內戰 投降
學歷
經歷

陳明仁(1903年4月7日—1974年5月21日),號子良湖南省醴陵縣人,中華民國陸軍中將。中國人民解放軍高級軍官。1955年被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上將軍銜。是第一、二、三屆國防委員會委員,第一、二、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代表及第三、四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

生平[編輯]

早年[編輯]

國軍時期的陳明仁

1903年4月7日出生於大清湖南省長沙府醴陵縣洪源鄉(今李畋鎮)一個農民家庭。7歲入私塾,10歲進新式學堂,13歲娶妻謝芳如。1920年考入長沙兌澤中學,畢業後回鄉擔任小學教員。1924年進入廣州大本營陸軍講武學校第一期就讀,11月19日該期學生轉入黃埔軍校教育,並以黃埔一期畢業生身分畢業,畢業後任排長,參與國民革命軍東征,作戰勇敢,奮勇先登惠州,一年之內即晉升為中校營長[1]。1927年又晉升為上校,1928年任國民革命軍上校團長。

1930年升職為國民革命軍第10師下屬之第28旅少將旅長,該部隊參與1930年7月在鎮壓石友三反蔣起兵一役。因此戰功,1932年升任國民革命軍第80師副師長兼下屬步兵238旅旅長;80師在1932年投入豫鄂皖邊區第四次圍剿作戰,1933年3月初卸職238旅旅長職務由其同學何文鼎接任,1933年8月80師遭中國工農紅軍第一軍團擊潰,雖然師指揮部及時逃脫,但80師師長李思愬因指揮無方遭解職,陳明仁暫代80師師長。

1934年1月,80師被調往福建省浦城執行對盤據福建省的中國共產黨軍作戰,陳明文兼任浦城警備部司令。在1934年3月爆發在福建的剿共作戰中,與中國工農紅軍第三軍團中國工農紅軍第九軍團一部交戰,在1934年9月,陳明仁遭「吃空餉」、「作戰不力」、「貪污」等理由遭到解職,師長一職由副師長陳琪接任。隨後陳明仁被調往廬山軍官訓練團受訓,擔任訓練團第1大隊副隊長兼中隊長,結訓後並未回任部隊,只有短暫的被調往江西省,1935年春季又進入陸軍大學第13期就讀,並被調入國民政府軍事參議院擔任中將參議。

抗日戰爭[編輯]

1937年抗日戰爭開始時,陳明仁仍在陸軍大學就學,直到1938年春季才畢業。

畢業後,先擔任軍政部部附兼第六補訓處處長,1938年6月由第六補訓處之新兵組建出國民革命軍預備第2師,陳明仁任該師中將師長,參加武漢會戰。戰後,軍事委員會重編國民革命軍第八軍之際將預2師納入序列,預2師調入四川省進行整訓,1939年3月駐紮湖南,1939年末至1940年初參加桂南會戰。1940年,第八軍移防四川,並接替有意作亂的川軍將領周成虎防區,陳明仁因此兼任川南清鄉司令官。

1941年冬季,第八軍移防昆明,擔負道路修築工程。1941年冬,陳明仁改任國民革命軍第七十一軍副軍長[1]。1942年初,七十一軍自軍委會直屬部隊移編給第11集團軍,成為中國遠征軍之作戰序列部隊。

七十一軍並未投入1942年的入緬作戰,軍部駐紮保山,作為監視怒江對岸日軍的防禦部隊,並持續對日軍進行游擊騷擾。隨後,七十一軍納編Y部隊整訓計劃。

1943年底滇西緬北戰役爆發,七十一軍為首批在騰衝松山龍陵回龍山等地向日軍防線發動攻堅的部隊,雖死傷慘重,但靠着以血洗血的硬仗推進下中印公路總算打通。龍陵之戰後,陳明仁升任七十一軍軍長。在攻佔遮放後,於1945年1月在緬甸芒友與駐印軍勝利會師[1]

第二次國共內戰[編輯]

1946年,七十一軍由美國軍艦運輸開往東北,參加第二次國共內戰[2]。1947年夏季,林彪率領東北民主聯軍發起夏季攻勢,陳明仁指揮的第七十一軍敗退撤入吉林四平,集合了地方武裝等部隊約3萬人固守待援。

1947年5月22日至6月30日,陳明仁堅守四平市,擋住了東北民主聯軍第一縱隊司令員李天佑指揮三個縱隊的圍攻40多天,巷戰19個晝夜。1947年6月15日,四平大戰緊張激烈之際,蔣介石日記中寫:「四平街被敵連日圍攻。陳明仁指揮無方,殊為可慮。然尚能保持,未為所陷,亦云幸矣。」同日,蔣介石致電王叔銘,嘉勉空軍在四平的功績:「如四平果能轉危為安,確保不失,則空軍乃為第一首功。」直至東北保安副司令長官鄭洞國率軍擊退東北民主聯軍,解除四平包圍,為第三次四平戰役國軍方面勝利奠定基礎。6月,陳明仁擊退林彪率領的東北民主聯軍,以少數兵力堅守四平街40多天,巷戰19個畫夜,被擢升為第七兵團司令官,獲得青天白日勳章[3]:224-225。蔣特電嘉勉[4]:51。7月1日,四平之戰國軍已轉危為安;當天隨軍記者前往四平,發回戰地報道,蔣介石閱後在日記中寫:「報載遼北四平街戰後情況。公以為守軍英勇,固屬可嘉。惟四平街所以確保,空軍之功,亦不可磨滅也。」7月22日,總參謀長陳誠提出晉升四平之戰有功之人,陳明仁由少將晉升中將。7月30日,陳誠提議頒給陳明仁青天白日勳章:「此次四平街戰役,七十一軍軍長陳明仁,以六團殘破之師,抗禦匪軍十萬之眾,血戰十八日,傷亡三分之二,猶能堅苦卓絕,確保四平,轉折大局。擬請頒給青天白日勳章。」8月4日,蔣介石決定撤銷東北保安司令長官部,歸併東北行轅;同時,提出東北整兵計劃,將東北部隊劃為三到四個兵團,並派陳誠接掌東北行轅;同日,陳誠提交計劃中的兵團名單,建議由陳明仁升任東北第二兵團中將司令官,由中訓團東北分團主任劉安祺接替陳明仁七十一軍軍長。8月10日,陳明仁致電蔣介石:「(一)71A刻正補訓,軍心未固,遽而易長,似非所宜。擬懇准生仍兼軍長,或以副軍長向鳳武升充。(二)萬懇准生即日飛京晉謁,面述苦衷。」蔣批:「復應絕對遵奉命令,不得有違。待劉軍長到任接替後,來京面敘。」

但事隔不久,陳誠組織參觀團到四平陣地視察[3]:225。參觀團中,美國顧問看到陣地上使用不少美援麵粉、大米包疊成工事,當場向陳誠提出抗議[3]:225。同時,遼北省政府主席劉翰東在戰鬥中想逃跑,遭陳明仁拒絕,向陳誠告發第七十一軍搶糧;不少民眾也上書反映第八十七師在四平車站劫走全部糧食,說:「四平不平,搶燒一空」。9月11日晚,蔣介石召見陳明仁。陳明仁在談話中提到其接掌七十一軍任內,因軍事需要的大量虧累,希望能夠核銷。這次談話蔣介石對陳明仁的觀感記載在官修《蔣總統事略稿》:「公目之為貪婪之徒也。」

9月15日,國民政府正式發佈陳明仁青天白日勳章。5天後,蔣介石就致電陳誠要求徹查陳明仁:「據陳軍長明仁來京報告謂在任內積虧券幣達九千萬之多,其實情究竟如何?瀋陽及四平各銀行存匯賬目希派員密查,如填有假名亦應責令銀行負責指明真實姓名。並雲該軍薪餉有二月未清,此時是否屬實,均望詳復為要。」四天後的9月24日,陳誠就致電蔣介石:「據各方報告,部隊一般軍風紀均極廢弛,以七十一軍為尤甚。……近復據「聯總」報告,四平解圍後,該軍竟將八百噸救濟物質搶掠一空,事關國際信譽,請予償還。……七十一軍軍長陳明仁,苦守四平,固屬有功,但對所部不加約束,縱取擾民,喪失民心,於戰後復不顧及政府對外協定,搶掠救濟物資,致損國際信譽,殊屬情難可原,擬請將該員撤職查辦,以正視聽,而維綱紀。」蔣批:「該員現告假回湘掃墓,待其來京後再辦。」

10月20日,陳明仁致電蔣介石,將其軍長任內所有墊支臨時費表證清冊提交:「自接掌七十一軍,時將三載,剿匪抗日,整補移防,雖樽節核實開支,然以事實,必須不得不酌情支用。但月領經費,格於預算,向無結餘,記在職三載,先後共挪墊支券幣九千一百餘萬元。」10月24日,陳明仁上書蔣介石,就陳誠9月24日的指控自辯:「(一)當四平保衛戰激烈進行時,遼北省主席劉翰東一再聯合各機關團體,屢以書面要求撤退並勸生突圍。五月二十日經遼北黨政會報全體議決,所有機關、團體、民眾、銀行均不許撤退疏散,經電呈熊主任有案。乃於二十一日,省黨部主委羅大愚即率全體工作人員逃匿瀋陽,生電呈中央予以撤職查辦在案。當五月二十日黨政會報時,救濟總署遼北辦事處長趙惠東曾要求將行總存四平物資交由黨政會報接收,經全體議決,仍由該處自行保管。乃該員竟於二十一日潛行逃沈,該處遂陷於無人負責狀態。至五月二十六日黨政會報,始決議由該處儲運科長唐英麟負責主持,曾電呈行轅在案。(二)行總存儲四平之物資,經遼北辦事處列冊呈報動員委員會者,其品種數量均屬有案,可查其中動用者。如六月十一日第十一次動員委員會議第五項所決議由該處提交動員委員會之牛奶、罐頭、麵粉等交第五綏靖區副官處出據領取,轉發各部,以資慰勞,此皆手續完備,有案可稽。迨至四平解圍,該處曾攜來物質品名清冊一大束,請求證明損失。生以責任所在,除該處曾報動員委員會有案者外,概行拒絕。該處復一再向動員委員會及經理處做同樣要求,均經嚴詞拒絕。是該處欲假戰爭之機會,做報銷物質之用心,昭然若揭,所云八百噸物質何去何存不難徹查。(三)生奉命守衛四平,早報與城存亡之心,血戰二十日,四平道西之失,由於保安團之叛變,其部隊紀律之廢弛,早為東北人士所共見。縱兵擾民,實為劉翰東之自供,究其誣控之因,一緣於劉翰東之屢請撤退,經生嚴詞譴責,惱羞成怒;再緣於羅大愚、趙惠東之臨戰潛逃,經生呈請法辦,懷恨在心,乃互相勾結,虛構事實,設詞陷害。為懇准派公正大員予以徹查,如誠屬生過,願受處分,在本鑒核。」

11月10日,陳誠致電蔣介石,並未就陳明仁10月24日電提供的材料做新的說明:「 該員現已在京,擬現予以停職調部,聽候查明辦理。當否乞核示。」蔣介石批覆同意。至此,陳明仁四平戰後反而被免去一切職務,成了待罪之身。調往南京任總統府中將參軍[3]:225。1947年12月29日,陳誠致電蔣介石,報告陳明仁搶糧劫財案調查結果,陳明仁指控的羅大愚、趙惠東等均屬實;堅稱:「該軍軍紀廢弛,搶糧劫財實無疑問。」但對陳明仁的指責並沒有確鑿證據:「該軍敗紀搶糧一案,以事過境遷,無法取證。」一併撤銷陳明仁的部隊:「查第七兵團(陳明仁)司令部因主持乏人,已飭自十二月底暫行結束,其直屬隊所有裝備,亦已飭交新7A接收。」

1947年12月31日,陳誠報告蔣介石9月20日交辦的陳明仁虧空事宜,近半可證明屬於「步隊作戰因實際需要墊支」,「擬准予核銷」;而另一半,雖然無法確實證明屬於「時間急迫,需自行墊款購屯」,但也沒有明確證據證明不屬於。陳誠報請蔣介石撤換陳明仁[5]:750。最後陳誠建議:「竊以該軍長在四平戰役英勇,殊堪嘉尚,其扭轉戰局之功,實不可磨滅。復據監察局彭局長查明,當時迫於事勢,自動屯購,亦系實情,似可免於追究手續,擬懇並准核銷。 而關於銀行假名匯款、拖欠軍費等,經查均無問題。」

淮海戰役前夕,白崇禧向蔣介石推薦陳明仁擔任武漢警備司令[3]:225。他經過反覆權衡,便決定去武漢;但要求白崇禧改為武漢警備總司令[3]:225何應欽就對陳明仁說:「你就當華中剿匪總司令部副總司令兼武漢警備司令好了。」1948年10月,陳明仁到武漢就職,旋兼任第二十九軍軍長[3]:225。後改任第一兵團司令長官、湖南省政府代理主席[1]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編輯]

1949年8月4日,陳明仁與程潛率部在長沙宣佈起義[6],易幟為中國國民黨人民解放軍第一兵團,受毛澤東朱德嘉勉[1]。其後他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十一兵團司令員、湖南軍區副司令員[7]。9月1日,陳明仁兼任湖南省臨時政府主席[8]:9001。11月,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四野戰軍第二十一兵團司令、中南軍政委員會委員等職。

1951年,他率部隊進入廣西剿匪[9][10]。1952年,任第五十五軍軍長。此後,陳長期率部在廣東湛江駐守[11]

1955年,陳明仁獲授上將軍銜和一級解放勳章。1954年,他當選為第一屆全國人大代表。9月,他出席第一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討論憲法草案,期間並發言[12]。1968年陳明仁忽然接到通知,要他回到湖南休養。他接此通知後,即將解放軍的紅五星帽徽、軍服等,要警衛員送回軍部,並寫信告訴兒子們,他奉命回到湖南長沙當老百姓了。不久,總理周恩來得知此事後,即令軍部將他的軍服、帽徽送回,並說明不是離開解放軍編制,是離職休養,在部隊的一切待遇不變。陳明仁接受後又遷到湖南長沙上麻園嶺

1972年夏天,陳明仁突然身患不治之症,湖南軍區先送他到中國人民解放軍廣州軍區總醫院診斷治療。周恩來此時也重病在身,但他還親自過問陳明仁的醫療方案,逐字逐句批閱,並指示一定要盡一切努力挽救陳明仁的生命,但陳明仁最終於1974年5月21日黃昏在北京病逝,享年71歲[13][14]

評價[編輯]

1947年陳明仁撤職一事,究竟是陳誠私心自用,還是貫徹蔣介石的意志,至今仍衆說紛紜。但陳明仁為人跋扈囂張是不爭的事實。梁肅戎回憶,在一次會議上,陳明仁當眾拍桌開罵說:「四平是我的!」,且百般侮辱省主席劉翰東。陳明仁對所部不加約束,縱兵搶掠救濟物資,亦為東北百姓所憎惡[15]

1949年,毛澤東請長沙起義之後的陳明仁在家中做客,毛澤東對他說:「我看林彪打仗就不如你喲!」[16]

參考文獻[編輯]

  1. ^ 1.0 1.1 1.2 1.3 1.4 陈明仁.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2015-05-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15). 
  2. ^ 杨奎松:1946年国共四平之战及其幕后. 鳳凰網. 2009-08-07 [2015-04-2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11). 
  3. ^ 3.0 3.1 3.2 3.3 3.4 3.5 3.6 王成斌等 主編 (編). 《民國高級將領列傳(3)》. 北京: 解放軍出版社. 1998. ISBN 7506509180. 
  4. ^ 陳布雷等編著 (編). 《蔣介石先生年表》. 台北: 傳記文學出版社. 1978-06-01. 
  5. ^ 郭廷以. 《近代中國史綱》. 香港: 中文大學出版社. 1986. ISBN 9622013538. 
  6. ^ 王中天. 陈明仁起义部队的叛逃风波. 《文史月刊》. 2012, (2) [2014-02-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2-25). 
  7. ^ 張明金、劉立勤. 《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的200个军区》. 北京: 解放軍文藝出版社. 2010: 457. ISBN 978-7-5033-2252-5. 
  8. ^ 李新總主編,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中華民國史研究室編,韓信夫、姜克夫主編 (編). 《中華民國史大事記》. 北京: 中華書局. 2011. 
  9. ^ 《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四野戰軍戰史》編委會.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战史》. 北京: 解放軍出版社. 1998: 668. ISBN 9787506554015 (中文(簡體)). 
  10. ^ 第四野战军第21兵团. 第四野戰軍. [2015-05-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8-17). 
  11. ^ 張明金、趙功德. 《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的70个军》. 解放軍文藝出版社. 2006: 419. ISBN 978-7-5033-1940-2 (中文(簡體)). 
  12. ^ 張希坡著.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创建史. 北京:中共黨史出版社. 2009.08: 657. ISBN 978-7-5098-0341-7. 
  13. ^ 宋時輪主編 (編). 《中国大百科全书軍事I. 北京: 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 1989: 88. ISBN 7-5000-0247-5 (中文(簡體)). 
  14. ^ 歷任國共兩黨兵團司令的陳明仁最後結局. 星島環球網. 2009-11-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1-06). 
  15. ^ 梁肅戎口述;劉鳳翰、何智霖訪問,《梁肅戎先生訪談錄》(臺北:國史館,1995),頁56-57。
  16. ^ 毛泽东眼中比林彪还厉害的人是谁. 鳳凰網. [2011-11-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2-12) (中文(簡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