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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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簡稱香港特區籌委會籌委會)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下設的工作委員會,根據1990年4月4日第七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和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於1996年1月26日成立,共有 150名委員,94 位來自香港,56 位來自中國大陸。

1995年12月28日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香港特區籌委會組成人員名單。1996年1月26日在北京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1997年7月11日結束工作,其間共召開了10次全體會議。

籌委會負責籌備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有關事宜,主要包括訂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籌組由 400人組成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由推選委員會選出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任行政長官。[1]

組織及成員[編輯]

香港特區籌委會共有150名委員,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任命香港中國內地人士組成,其中香港委員94名,內地委員56名。籌委會轄下設有秘書處及7個工作小組,分別處理:推選委員會、第一任行政長官、臨時立法會、法律、經濟、慶祝活動及第一屆立法會的事宜。

主任委員

錢其琛

副主任委員

王漢斌 安子介 霍英東 魯 平 周 南 王英凡 李福善 董建華 梁振英

委員(按姓名筆劃排列)

黃保欣 林百欣 丁人林 王鳳超 王漢斌 王啟人 王英凡 王英偉 王叔文 王桂生 王雪冰 王敏剛 韋基舜 烏蘭木倫 方 苞 方黃吉雯(女) 計佑銘 甘子玉 厲有為 葉國華 田期玉 鄺廣傑 馮國綸 馮檢基 成綬三 朱幼麟 喬曉陽 鄔維庸 劉漢銓 劉兆佳 劉延東(女) 劉皇發 劉積斌 劉 鎮 安子介 許和震 許崇德 孫南生 李東海 李偉庭 李兆基 李 冰 李連生 李啟明 李君夏 李國華(女) 李國寶 李國章 李澤添 李祖澤 李家祥 李儲文 李鵬飛 李福善 李嘉誠 楊孫西 楊孝華 肖蔚雲 吳光正 吳建璠 吳家瑋 吳康民 吳清輝 何志平 余國春 鄒燦基 汪明荃(女) 張永珍(女) 張偉超 張宏喜 張良棟 張家敏 陸達權 陳乃強 陳廣文 陳 元 陳日新 陳永棋 陳有慶 陳 偉 陳佐洱 陳順恆 陳滋英 邵天任 邵友保 邵逸夫 邵善波 范徐麗泰(女) 林貝聿嘉(女) 羅叔清 羅康瑞 羅德丞 周永新 周 南 鄭 義 鄭明訓 鄭維健 鄭裕彤 鄭耀宗 鄭耀棠 經叔平 項淳一 趙秉欣 趙稷華 胡法光 胡經昌 胡鴻烈 柯在鑠 查良鏞(1989年辭職) 查濟民 鍾士元 俞曉松 費宗禕 秦文俊 袁 武 賈施雅 倪少傑 徐四民 徐 澤 徐是雄 徐展堂 翁心橋 高尚全 郭豐民 郭炳湘 郭鶴年 唐樹備 唐翔千 黃宜弘 黃景強 黃滌岩 梁欽榮 梁振英 梁錦松 隗福臨 董建華 釋覺光 魯 平 曾憲梓 曾鈺成 謝中民 謝志偉 簡福飴 廖正亮 譚惠珠(女) 譚耀宗 潘宗光 薛鳳旋 霍英東

秘書長

魯 平

副秘書長

秦文俊 陳滋英 邵善波

參考文獻[編輯]

引用[編輯]

  1. ^ 籌備委員會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香港年報1997 - 邁進新紀元。

來源[編輯]

參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