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元飇
| 馮元飇 | |
|---|---|
| 大明兵部尚書 | |
| 籍貫 | 浙江寧波府慈谿縣 |
| 字號 | 字爾弢,號鄴仙 |
| 出生 | 萬曆二十七年(1599年) |
| 逝世 | 弘光元年(1645年)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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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元飇(1599年—1645年),字爾弢,號鄴仙,浙江寧波府慈谿縣(今慈城)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編輯]馮元飇於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中舉人。天啟二年(1622年)聯登壬戌科進士。擔任澄海知縣。天啟六年(1626年)任廣東揭陽縣知縣,政績卓然。崇禎四年(1631年)升任戶科給事中,有直聲。先後仕禮科右給事中、太常寺少卿、南京太僕寺卿、通政使,崇禎十五年(1642年)擢兵部右侍郎,得崇禎帝倚重
崇禎十六年(1643年)五月,升任兵部尚書,當時馮元飇已是重病在身;任上他與戶部尚書倪元璐合作力清積弊[1],汰浮餉三百餘萬,號稱「耗蠹之費一時為清」[2]。時值李自成起義,明朝已風雨飄搖,大廈將傾,河南、湖廣地盡陷,關、寧告警,廷臣都在催孫傳庭出戰,馮元飇則說「將士習懦益久,未經行陣,宜致賊而不宜致於賊。自遼難以來,催戰覆轍,可為殷鑑」,他又當面對崇禎帝說「皇上若必以戰遲速為利鈍,請先下臣獄,俟一戰勝,斬臣謝之耳」,又寫信給孫傳庭叮囑他不要輕易出戰。[3]八月,以病告歸,孫傳庭失去了朝中庇護,只能出關作戰,結果全軍覆沒[4]。回籍前,他推薦了史可法、李邦華二人擔任兵部尚書,但崇禎帝並未採納[5]。南明時,跟隨福王,弘光元年(1645年)病逝。崇禎十六年(1643年)五月,晉升為兵部尚書。
逸事
[編輯]馮元飆並為東林黨健將。多智謀,喜弄權術,與兄馮元颺好結納,並稱「二馮」[6]
天啟間,馮元飇曾被委任為揭陽縣知縣,赴任途中,遇一女名黃月容,揚州人士,孤苦無依,馮就收留了她。黃月容才貌雙全,知書達理,並幫馮元飇辦案斷案。黃月容成為馮元飇的二夫人後,遭馮元飇元配蘇氏的忌恨。蘇氏趁有馮元飇遠赴潮州府城公辦之隙,殺害了黃月容,當時黃年僅十八歲。馮元飇回來後得知黃已死,悲痛萬分,當地百姓也為之惋惜。馮元飇親自為黃氏選擇墓址,將她安葬在黃歧山的陽面。馮元飇又出資建了「侶魂庵」,請當地名士郭之奇寫了《侶雲庵記》和《月容傳》以示紀念。馮元飇作《鍾銘》,並鑄於銅鐘,以紀念之。 今揭陽仍留存有黃月容墓,每年悼念者不斷。
《玉堂茗記》載,楊漣、崔呈秀曾先後在京師(今北京)同一宅第居住,二人皆死於非命。繼而御史張聚秀卒於其中,從此人皆以為凶宅,唯獨馮可賓購房入居,且開園起樓,為父親頤養天年。一日,馮元飇上朝時撲倒,有人誤傳為可賓,以為又是凶宅作祟。不久,可賓之父也在宅中病故。[7]
遺蹟
[編輯]參考
[編輯]- ^ 《明史》:「當是時,馮元飆為兵部,與元璐同志,鈎考兵食,中外想望治平。惟帝亦以用兩人晚,而時事益不可為,左支右詘,既已無可奈何」
- ^ 《東林列傳》(卷24):「上用國維,尋罷去,卒用元飆為兵部尚書,而用倪元璐為戶部尚書。兩人素相得,又皆以經濟負天下望,至是同日命下,中外相慶...一日,元飆至戶部堂,與元璐聯坐,面令吏書對簿,吏書半匿不敢出,元飆呵責之,元璐以是得汰尺籍浮餉三百餘萬,耗蠹之費一時為清。
- ^ 《東林列傳》(卷24):「當是時,上倚元飆出輔臣,上有密旨,一夜嘗數發,元飆亦慷慨誓破賊,乃請以督師孫傳庭堅壁潼關,總鎮左良玉堅壁襄陽,西則應蜀,北則扼闖,東顧鳳皖。鳳皖之兵扼淮,保定之兵扼河,剋期會師,戒勿浪戰,俟賊飢困,聯絡土寨,漸蹙而取之。廷臣多言不戰則賊益張,兵久易懦。元飆謂將士習懦益久,未經行陣,宜致賊而不宜致於賊。自遼難以來,催戰覆轍,可為殷鑑。一日質爭於上前,曰:「皇上若必以戰遲速為利鈍,請先下臣獄,俟一戰勝,斬臣謝之耳。」上無以奪也。而廷臣猶力請不已,將以逗留為督師罪。元飆手書與傳庭,戒毋輕斗,且示白、高兩將不可任。
- ^ 《東林列傳》(卷24):「元飆既謝病,傳庭撓於眾議,趣出關中,兩將先逃,師遂大潰。」
- ^ 《明史》:「將歸,薦李邦華、史可法自代,帝不用。用兵科都給事中張縉彥,都城遂不守。」
- ^ (明–清)馮元颺. [2016-07-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9-14).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 ^ 《玉堂茗記》:京師凶宅遑遑而有,如楊大洪及崔呈秀,雖邪正不同,先後並住一宅,而相繼破家。御史張聚秀尋卒於其內,人相戒不敢居。青州馮可賓獨買居之,且開園起樓,以娛封翁。一日,馮鄴仙元飆在朝,仆於班次,傳者哄然,皆以為可賓,且爭咎此宅,己而非也。然其封翁竟沒於此宅。繼之者亦以憂去。太僕寺街亦有一宅。素凶,何香山居其中七八年,其家中或見緋衣婦人,往來空室,香山不見也。香山去後,宋五河琮以考選僦居,未一月而斃。同館吳慎旃移入,余以為言,吳雲凡宅豈有不經人死者,何妨於事。未五日而吳病,病十三日而歿。余初住一宅,業師以序貢就選,暫館餘寓,倉猝病卒,余旋奉差出京,同年張師度入居之,病卒。最後孫鳳毛亦卒於此宅。皆數人相繼,事豈偶然。然則凶宅果有之也。
- 《明史》卷二五七之《馮元飆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