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喀什「10·30」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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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喀什「10·30」事件,是1981年10月30日發生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喀什市的嚴重騷亂事件[1]。此次騷亂中的主要口號有:「打死黑大衣」、「趕走黑大衣」、「伊斯蘭共和國萬歲」[2]

根據官方統計,在此次「打砸搶騷亂事件」中,2名漢族群眾被打致死,685名漢族幹部群眾被打傷,其中重傷57人,危重17人[3]。最後,官方處理清查231人,收審67人[2]

簡介[編輯]

1981年10月30日,喀什地區供銷社臨時工阿不都克里木·卡德爾(維吾爾族農民)與門市部職工葉欣(漢族知青)發生爭執而廝打,葉欣使用門市部內待售的獵槍打死阿不都克里木·卡德爾。消息傳開以後,秘密組織「中亞青年星火黨」當即鼓動維吾爾族群眾,在當天傍晚9時半,開始大規模襲擊並毆打無辜的漢族群眾,並進行嚴重的打砸搶活動,造成重大損失。該黨當時聲稱,「這是黑大衣對維吾爾族的生命殘害」(「黑大衣」是維吾爾族人對漢族人的一種稱呼),高呼「打倒黑大衣政府」、「伊斯蘭共和國萬歲」口號,鼓動維吾爾族群眾衝擊喀什市公安局、中共喀什市委、喀什市銀行,並且在喀什市區各主要路段打砸搶。[1][3]

在此次嚴重騷亂中,不少維吾爾族幹部群眾挺身救助被毆打的漢族群眾。位於吐曼河畔的喀什師範學院喀什地區的最高學府,為漢族、維吾爾族師生合校,以維吾爾族師生為主。當時情況極為混亂,為此,維吾爾族師生在校門口組成人牆,保護該校的漢族師生。一位維吾爾族老教師攔住受到蒙蔽的維吾爾族群眾,勸說他們相信中國共產黨和人民政府會依法懲處殺人兇手。[1]

烏魯木齊市喀什市的必經之路——北大橋,康蘇煤礦一輛卡車行駛至此,駕駛室內有一位司機、一位會計。暴徒圍住這輛卡車,砸車窗玻璃和車門。司機見狀沖開人群跑進小巷,暴徒在後面緊緊追趕。司機拐進一座破舊的居民院,一位維吾爾族老人讓他躺在床上蒙起被子。暴徒們闖進院內問道:「看到黑大衣嗎?」維吾爾族老人不說話,只是搖頭。次日清晨,維吾爾族老人套上毛驢車,用被子將司機蓋住,送出喀什城。[1]

喀什地區行署辦公室副主任依敏、計委副主任艾買爾、勞動處處長肉孜克里木等人,組織人員保衛喀什地區行署大院,並且帶領維吾爾族司機上街開回6輛被砸的汽車,救出7名被打傷的漢族群眾。農業銀行副行長玉買爾·扎衣提見街頭發生嚴重打砸搶事件,當時已過下班時間,他當即命令農業銀行的少數民族幹部:「馬上查清漢族同志是否安全在家裏。一個也不許漏掉!」他在電話旁邊逐個落實。當得知農業銀行行政科科長肖祥瑞失蹤時,他隨即派人外出尋找,發現了在街頭被打成重傷的肖祥瑞,便立刻到南建司醫院請醫生,又將肖祥瑞送往人民醫院進行搶救。肖祥瑞後來感動地說:「要不是農行民族兄弟心齊心善,我這條命就難保了!」[1]

南建司庫房管理員阿尤夫,將兩名被毆打的漢族姑娘藏到自己家中,讓她們頭戴紗巾,換上少數民族裙子,護送回她們的家。南建司油漆組組長卡得爾色衣提,見暴徒使用皮帶毒打本組漢族職工楊敏夏,便大聲喊道:「住手!這是我兄弟!」以身體保護楊敏夏,導致自己的胳膊被暴徒打傷,口袋中的84元人民幣被搶走。他忍住傷痛將楊敏夏背回了單位。[1]

此次事件之後,不少漢族幹部群眾都說,幸虧少數民族幹部群眾奮力相救,否則此次事件造成的損失將更加慘重。[1]

參考文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