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高城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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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高城山火
起火地點在朝鮮半島的位置
起火地點
起火地點
山火發生的位置
原文名 1996년 고성 산불
中文名1996年高城山火
日期1996年4月23日—25日 (1996-04-23 – 1996-04-25)
地點 大韓民國(南韓)
江原道高城郡竹旺面
座標38°18′N 128°26′E / 38.300°N 128.433°E / 38.300; 128.433座標38°18′N 128°26′E / 38.300°N 128.433°E / 38.300; 128.433
起因TNT爆炸產生的火花引燃森林
結果3,834公頃森林過火,227棟建築被毀,140人無家可歸
財產損失2,271,700萬韓元

1996年高城山火1996年4月23日韓國江原道高城郡竹旺面韓語죽왕면發生的森林火災。到4月25日火情結束為止,高城郡共有3,834公頃森林被燒毀。這次山火由附近的陸軍射擊場違規處理失效TNT炸藥引起,共造成49戶140人流離失所,損失總額逾227億韓元。受災區域目前由韓國山林廳韓語대한민국 산림청下屬的國立山林科學院韓語국립산림과학원管理,後者將過火區劃分為自然恢復地和人工造林場,並主持着在當地進行的科學研究和生態復原等工作。

事件經過[編輯]

4月23日[編輯]

火災於4月23日下午12時22分左右發生。[1][2]:1112時40分,陸軍第6123部隊內臨時設立森林滅火指揮部。[3]14時30分,高城郡副郡守沈宇錫(音)向韓國山林廳韓語대한민국 산림청請求調用全部直升機,但由於天氣乾燥,平昌郡楊口郡麟蹄郡也於同一時間發生了山火,導致直升機未能及時部署到高城郡。[2]:2015時10分,山林廳直升機1分隊最早到達現場,並開始滅火作業。[2]:21此後陸續有軍用直升機和消防車抵達,但滅火困難仍較大。[2]:22

20時30分左右,高城郡縣內面韓語현내면明波里北部靠近三八線的地區起火,燒毀森林120公頃。統一瞭望台韓語통일전망대的部分設施也在此次火災中被毀。[4]

4月24日[編輯]

午夜時分,起火區域颳起強風,風速達20米/秒[2]:13,導致火勢迅速蔓延至周邊民宅。當地林業人員、公益勤務員和竹旺面事務所的工作人員集中疏散了民宅內的居民,避免了人員傷亡。[2]:24由於火勢蔓延,指揮部於2時許轉移至竹旺面事務所內。[2]:24山火還蔓延到了松池湖海水浴場北側的停車場,山脊上架設的連接束草市和高城郡的通信電纜被燒毀,導致長途電話中斷14小時。[2]:25[5]受西北風影響,火勢繼續向海岸方向和南方傳播,延燒至土城面的雲峰里、鶴也里和桃院里等地。[3]

軍方從上午10時開始控制遊客進入受災區域。[6]此外,工作隊根據預估的山火蔓延方向,緊急疏散了居住在仁亭里、三浦里、雲峰里和鶴也里農舍中的162位村民。[7]由於同時發生大面積山火,數量有限的直升機不足以將火情徹底撲滅,而未滅盡的火苗又重新點燃落葉等助燃物,使火勢再起,給滅火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困難。[2]:32蔓延的山火在一夜之間燒毀了竹旺面的大部分地區,而當天白天速度達30米/秒的強風則進一步助長了火勢。[1]晚上11時15分左右,有居民意見認為,為防止杆城邑韓語간성읍塔洞里的火勢蔓延至周邊地區,應該在周圍先放火燒出一個隔離帶。消防隊採納了這一建議。[2]:34

4月25日[編輯]

在現場視察的時任總理李壽成(右數第三位)

從早上5時30分開始,高城郡又陸續接收了11架警用和軍用直升機,截至當時共有20架直升機被部署到現場,參與滅火的消防員人數也增加至一萬餘人。[8]指揮部將山火新延燒至的桃院里、鶴也2里、仙遊室里等地附近村莊的27戶居民約80人疏散到軍營、敬老院或各自的親屬家裏。[1][9]

上午,時任韓國總統金泳三致電總理李壽成,命令他前往火災現場進行指揮滅火、調查受災程度、支援重建、安撫民情等工作。[10]14時30分,李壽成抵達塔洞地區視察滅火與救災情況[2]:38,江原道知事崔珏圭韓語최각규要求其將火災地區宣佈為特別災區[9][11],還要求政府向住宅被燒毀的居民提供農村住宅融資資金以支援其災後重建。[9]

指揮部派出了25架直升機以及軍事人員和當地居民共4000餘名,到雪嶽山國立公園附近的土城面桃院里一帶和杆城邑塔洞里周邊地區參與滅火。[12]16時20分左右,山火被熄滅。[9]18時10分,所有參與救火的直升機全部撤離,指揮部最終通報滅火完成。[2]:40為防止復燃,指揮部還在受災地區安排了170名公務員和15輛消防車監控情況。[2]:41

4月26日[編輯]

由於發生復燃的可能性降低,且參與監控的公職人員已疲憊不堪,所有監測人員於凌晨1時30分撤離。[2]:416時30分,加津里一處公共墓地附近的一片稻田發生小規模火情,隨後被撲滅。[2]:41在確定不會再發生火情後,大部分人員和設備撤出當地。[2]:41[12]

災情[編輯]

江原道高城郡竹旺面三浦1里村的50戶房舍中有38戶被燒毀,成為本次山火受災最嚴重的地區。[13]杆城邑塔洞里和土城面桃院里周邊的森林原本是野生松口蘑的主要產地,而在山火後盡數被毀,當地居民也因此喪失了重要的收入來源。[14]

4月28日,韓國山林廳和事故指揮部發佈聯合調查結果,認為林區土壤受到嚴重破壞,至少需要40到100年才能復原。[15]據估計,由於食物鏈中斷以及植物種子無法傳播,受到生態破壞的區域面積約有10,000公頃,是官方公佈過火面積的三倍。被火燒毀的林區失去了吸收二氧化碳的能力,據估測,連接民間人出入統制線雪嶽山的生態通道將被切斷數十年。[16]

受災程度[編輯]

最終確認的受災規模如下:[2]:14

起火原因與追責[編輯]

起火點是竹旺面馬坐里竹弁山溪谷內的大韓民國陸軍第一軍需支援司令部第8軍需支援團第58彈藥大隊的射擊場。[3]國防部通報,火災發生原因是該部隊的炸藥處理組組長鄭在錫(音)中士銷毀525枚失效TNT炸彈的過程中未按規定操作。[2]:11根據規定,TNT應該在將信號彈移出現場後集中焚燒,但當事中士並沒有做這項預處理,僅僅是在事發的公共槍械射擊場挖了一個約60厘米深的洞,然後將TNT放進洞裏引爆。[2]:11這導致坑旁的信號彈殉爆英語Sympathetic detonation,其產生的火星被強風吹到溪谷上游的森林中,引起了山火。[2]:11[17]事後,陸軍以涉嫌失火的罪名逮捕了當事中士,並給予該大隊的大隊長申裕升(音)少校免職處分,第8團團長鄭在浩(音)上校也被移交團司令部懲戒委員會處置。[18]然而,這一處分方式非但在民間引起不滿,在國防部內部也備受批評。相關人士認為,此次山火造成的損失極其重大,僅僅對一名士官施以紀律處分顯然處置過輕,無法平息公眾情緒。此外,陸軍方面還以有相關規定為由,拒絕了各廣播公司出動直升機拍攝山火狀況的申請,被批評為消極自罰,積極掩蓋真相。[19]

滅火遲滯的原因[編輯]

大風、天氣乾燥、地勢崎嶇、缺乏設備、缺乏熟練的人力等,都是造成山火三天未撲滅,損失顯著增加的原因。火災初期,山風持續強勁,使火勢蔓延速度加快,而風向幾乎每分鐘都在變化,加之天氣乾燥,使救災人員難以確定火勢蔓延的方向。大部分起火區域位於人跡罕至的崎嶇地形上,因此大部分滅火工作不得不依賴直升機進行,投入的大量人力並沒有收穫明顯的成效。除此之外,江原道沒有配備專門執行山火滅火作業的直升機,只能提供簡陋的消防設備,也導致了滅火時機的貽誤。救災過程投入10,000多名人員中,只有2,000餘人接受過滅火方面的專業培訓。[20]此次山火後有聲音指出,必須確保足夠的預算用於大規模山火的救災。[20]

還有分析認為,在火情初起時及時滅火所需的快速動員系統不完善也是導致火勢後來難以控制的原因之一。最初發現起火時,高城郡方面要求韓國山林廳提供直升機支持,但直升機需要一個半小時才能飛到現場。[9]也有人指出,由於山火發生在軍事基地附近,存在未爆彈藥爆炸的危險,因此救援人員和設備無法輕易接近,不具備迅速撲滅火災的條件。[21]

當地居民指出,出於滅殺松針癭蚊韓語솔잎혹파리等目的,行政機關會對山上的赤松林進行疏伐英語Thinning,而被砍伐的赤松並不運走,而是直接留在山上,導致山火發生時這些松木迅速被引燃,造成進一步的破壞。[22]而且軍事基地在火災發生後的13小時內沒有發佈任何廣播通知居民撤離,使他們蒙受了更多不必要的損失。[13]當地居民和參與滅火行動的公職人員對軍方沒有及時反應導致火情擴散多有不滿,並主張應該逮捕所有應對火災負責的人。[14]

後續措施[編輯]

1996年4月26日,時任韓國總統金泳三指示內閣於同年6月之前制定針對高城山火以及其後發生的大規模森林火災的綜合對策。[23]次日,政府為準備制定山火綜合防治措施而召開有關部委會議,會上確定了此次山火的原因是國防部的過失,並決定向受災地區居民支付國家賠償。此外,還決定以農林水產部長為首長,組建高城山火中央事故指揮部,並以此為中心展開火災原因和受災程度調查等後續程序。[24]同日,相關部委聯合調查組到達現場,對居民財產和森林受災情況展開詳細調查,決定對受災群眾提供稻種、生產機械和資金等專項扶持。陸軍還向下屬單位發出指示,動員所有部隊和裝備協助災區重建。[25]江原道暫停對受影響地區居民徵收財產稅、城市規劃稅、綜合土地稅和地方稅六個月。[26]

同年6月19日,韓國環境部公佈了建立生態系統恢復試驗場的計劃。該試驗場是從被燒毀地區中選擇出的一片不受居民經濟活動影響的區域,此後試驗場區將保持50到100年不植樹,且有專門人員觀察場內生態環境自然恢復的過程。[27]除此之外,官方還在高城郡竹旺面建立了兩片面積分別為30公頃和70公頃自然恢復地。[28]

根據1997年4月的一份報告,為了儘快恢復當地居民賴以生存的松口蘑產業,山林廳制定了一項重新造林計劃。不過由於重新造林時間緊迫,但短時間難以獲得大量樹苗,因此當局決定使用溫室培育的速成樹木。這一決定引起了幾位林業學者的批評。[29]

災後狀況[編輯]

1997年4月,高城郡316名居民向國家提起集體訴訟,要求賠償山火對松口蘑採摘業造成的損失。[30]同年8月15日,第8軍支團地區賠償審議委員會以火災肇事者為建造靶場設施的民間人士,不能適用《國家賠償法》為由,駁回了居民的訴訟。[31]1998年12月3日,首爾地方法院就前述集體訴訟作出強制調解決定,判決國家向居民支付84億韓元的賠償。[30]

以火災發生9年後的2005年4月為基準,高城郡的兩處自然恢復地的植物質量和密度都比人造林區高得多,但仍有許多地方土壤貧瘠,植被也比較孱弱,預計還需要10年的時間才能恢復正常森林的外觀。[32]根據韓國山林廳下屬的國立山林科學院2009年6月的一項研究,在被山火燒毀的地區觀察到16種野生鳥類,與周圍未受破壞地區的20種相比,恢復了80%。[33]根據2010年4月的報告,火災後人工種植的松樹生長情況正常,但自然恢復地生長的橡樹則出現了嚴重的變色和空洞現象。[34]截至2015年5月,事故前存在的松樹林大部分已經消失,橡樹、櫟樹迎紅杜鵑等闊葉樹已長到2-3米高。除自然恢復地外,還成立了由東部地方山林廳襄陽國有林管理所管理的人工造林場。造林場為單一樹種,僅種植松樹和樺樹,已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森林的規模。不過由於森林大火導致土壤肥力降低,人工造林場的松樹高度只有正常松樹的41%-71.9%。[28][35]

參見[編輯]

參考資料[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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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