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大學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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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大學法人(日語:国立大学法人/こくりつだいがくほうじん kokoritsu daigaku hōjin)是日本為設置國立大學,依《國立大學法人法》(2003年、平成15年制定)設立的法人。
在日本的國立大學
[編輯]概要
[編輯]在日本的國立大學現在作為設置了國立大學法人的大學而存在。
原本是屬於文部科學省的設施等機關,根據國立學校設置法(昭和24年法律第150號、伴隨國立大學法人法等的施行,關連法律的整備(平成15年法律第117號)的實施而廢止。)在日本國設立。
按國立大學法人法(平成15年法律第112號)的規定,2004年4月1日國立大學轉變成設置了國立大學法人的大學。原則上一個的國立大學法人對應一個大學,因此到2003年為止,從合併大學的畢業的學生畢業時的大學名跟入學時的大學名不同(例:島根醫科大學入學→島根大學醫學部畢業)。不過,經過日本國會修法後,自2020年起,首個「單一法人但有複數大學」的東海國立大學機構成立。此後,這種情況的國立大學法人陸續出現,如2022年成立的北海道國立大學機構和奈良國立大學機構。
國立大學的入學考試
[編輯]國立大學的普通入學方式通常必須要通過大學入學共通考試,比起私立大學的普通入學考試來要求達到更大範圍的學科的學力要求。這是跟美國的州立大學和私立大學的關係的不同點。
國立大學的名稱
[編輯]幾乎所有的國立大學都將大學所在地的名稱冠為大學名。裏面以大學所在地區的名稱為大學名的大學相當多,其數量超過了國立大學全體的一半。大部分都是以都道府縣名為大學名的綜合大學。另外,以都道府縣名為大學名的大學幾乎都是國立的綜合大學。因此,在現實社會中,時常有以縣名為大學名的國立以外的大學被當做國立的綜合大學的事發生。
指定國立大學法人
[編輯]2016年第190屆日本國會修訂了《國立大學法人法》,制定了「指定國立大學法人」(Designated National University)制。[1][2]指定國立大學的目標是進一步提高日本的教育和研究水準。入選的國立大學必須具有日本最高水準的教育和研究能力,被指定後,將能獲得更多的政府補助金和更多的資金權限(包括彈性教授薪資),以吸引世界級的研究人員。[3]
國立大學具以下資格,方可申請:
- 該大學「科學研究力」是日本前10名。
- 該大學「社會合作力」是日本前10名。
- 該大學「國際化與國際知名度」是日本前10名。
由於條件嚴格,迄2021年,全日本86所國立大學中只有10所獲指定。[3]
名稱 | 所在地 | 指定日期 |
---|---|---|
國立大學法人東京大學 | 東京都 | 2017年6月30日 |
國立大學法人京都大學 | 京都府 | 2017年6月30日 |
國立大學法人東北大學 | 宮城縣 | 2017年6月30日 |
國立大學法人東海國立大學機構名古屋大學 | 愛知縣 | 2018年3月20日 |
國立大學法人東京工業大學 | 東京都 | 2018年3月20日 |
國立大學法人大阪大學 | 大阪府 | 2018年10月23日 |
國立大學法人一橋大學 | 東京都 | 2019年9月5日 |
國立大學法人東京醫科齒科大學 | 東京都 | 2020年10月15日 |
國立大學法人筑波大學 | 茨城縣 | 2020年10月15日 |
國立大學法人九州大學 | 福岡縣 | 2021年11月22日 |
列表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指定國立大學(仮稱)について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2016年4月7日閲覧
- ^ 議案名「国立大学法人法の一部を改正する法律案」の審議経過情報. [2021-05-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5-16).
- ^ 3.0 3.1 第3期中期目標期間における指定國立大學法人の公募について(通知)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文部科學省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