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旗 (中華人民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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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三天全國哀悼日期間,天安門廣場降半旗向5.12汶川大地震遇難者誌哀。

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上首次下半旗是1950年為逝世的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共中央秘書長任弼時誌哀,後來友好國家領導人逝世後也有下半旗誌哀。根據1990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第十五條規定,特定人士逝世時,應下半旗誌哀。其中包括擔任國家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國務院總理國家軍委主席全國政協主席國家級正職領導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作出傑出貢獻的人以及對世界和平或人類進步事業作出傑出貢獻的人。下半旗的日期和場所由國家成立的治喪機構或國務院決定[1]

《國旗法》的規定只明確了在任的國家領導人逝世時應下半旗,對於已卸任的國家領導人,是否下半旗要由國務院另行決定。由於鄧小平江澤民胡錦濤執政期間終結了領導幹部終身制,建立起退休制度,在國旗法生效以後,除了時任全國政協主席李先念在1992年病逝外,沒有任職國家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國務院總理、中央軍委主席的領導人任內逝世,其他享有下半旗的哀榮的領導人,實際上是按照第十五條第(三)款以「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作出傑出貢獻的人」的名義而享受此待遇[2][註 1]

發生嚴重自然災害、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以及其他不幸事件造成特別重大傷亡的,可以在全國範圍內下半旗誌哀,也可以在部分地區或者特定場所下半旗誌哀。具體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報國務院決定[1]。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公祭日期間,紀念地點也會下半旗誌哀[3]

列表[編輯]

國旗法頒佈前[編輯]

以下列出199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頒佈之前,適用下半旗的事件:

誌哀對象 誌哀對象身份 下半旗日期 下半旗場所及依據
任弼時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五大書記之一)、中共中央秘書長 1950年10月30日 全國政府機關、部隊、工廠、學校以及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和公營娛樂場所
約瑟夫·維薩里奧諾維奇·斯大林 蘇共中央總書記蘇聯部長會議主席 1953年3月7日至9日 全國各地
克萊門特·哥特瓦爾德 捷克斯洛伐克共產黨主席、捷克斯洛伐克總統 1953年3月19日 全國各地
岡奇金·布曼增迪 蒙古人民共和國大人民呼拉爾主席團主席 1953年9月25日 中央、華北及北京市一級政府
約瑟夫·維薩里奧諾維奇·斯大林 蘇共中央總書記蘇聯部長會議主席 1954年3月5日 全國黨政軍機關和人民團體,紀念斯大林逝世一周年
博萊斯瓦夫·貝魯特 波蘭統一工人黨中央委員會第一書記 1956年3月16日 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委員會和各市人民委員會所在地的機關、部隊、工礦、企業、學校和人民團體
安托寧·薩波托斯基 捷克斯洛伐克總統 1957年11月18日 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委員會和各市人民委員會所在地的機關、部隊、廠礦、企業、學校和人民團體
彼得魯·格羅查 羅馬尼亞人民共和國部長會議主席大國民議會主席團主席 1958年1月10日 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委員會和各市人民委員會的機關、部隊、廠礦、企業、學校、人民團體和停在港內的輪船
格奧爾基·達米揚諾夫 保加利亞國民議會主席團主席 1958年11月30日 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委員會和各市人民委員會所在地的機關、部隊、廠礦、企業、學校和人民團體
威廉·皮克 德國統一社會黨主席、德意志民主共和國總統 1960年9月10日 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委員會和各市人民委員會的機關、部隊、廠礦、企業、學校、人民團體和停在港內的輪船

剛果民主共和國總理帕特里斯·盧蒙巴和在剛果危機初期被殺戮的死難者

1961年2月18日 首都各機關、部隊、工礦、企業、學校、人民團體
羅榮桓 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主任 1963年12月22日 勞動人民文化宮八寶山革命公墓沿途部分機關
格奧爾基·喬治烏-德治 羅馬尼亞部長會議主席國務委員會主席 1965年3月24日 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委員會和各省轄市人民委員會所在地的機關、部隊、廠礦、企業、學校、人民團體和停在港口內的中國輪船
胡志明 越南勞動黨中央委員會主席越南民主共和國主席 1969年9月9日 全國各地的機關、部隊、廠礦、企業、人民公社、學校和停在港口內的中國輪船[4]
阿卜迪拉希德·阿里·舍馬克 索馬里共和國總統 1969年10月20日 天安門、新華門、外交部
加麥爾·阿卜杜勒·納賽爾 阿聯總統 1970年9月30日 天安門、新華門、外交部、北京、上海、天津、南京、廣州、武漢、大連、青島的政府機關和港口
夏爾·戴高樂 法國總統 1970年11月11日下午至12日上午 天安門、新華門、外交部
謝富治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共北京市委第一書記、原中國人民解放軍上將 1972年3月29日 天安門、新華門
何香凝 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中央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全國政協副主席 1972年9月5日 天安門、新華門、外交部
鄧子恢 第四屆全國政協副主席,原國務院副總理 1972年12月14日 天安門、新華門、外交部
李富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 1975年1月15日 天安門、新華門、外交部
董必武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原中華人民共和國代主席 1975年4月7日 全國各地
康生 中共中央副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 1975年12月19日至20日 天安門、新華門、勞動人民文化宮、外交部
1975年12月21日 全國各地[5]
周恩來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副主席國務院總理全國政協主席 1976年1月9日至14日 天安門、新華門、勞動人民文化宮、外交部
1976年1月15日 全國各地,參見周恩來之死
朱德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 1976年7月6日至10日 天安門、新華門、勞動人民文化宮、外交部
1976年7月11日 全國各地
毛澤東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主席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全國政協名譽主席 1976年9月9日至18日 全國和駐外機構,參見毛澤東之死
郭沫若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 1978年6月18日 天安門、新華門、外交部
羅瑞卿 國務院副總理、原中國人民解放軍大將 1978年8月12日 天安門、新華門、外交部
蘇振華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第一書記、原中國人民解放軍上將 1979年2月15日 天安門、新華門、外交部
約瑟普·布羅茲·鐵托 南斯拉夫總統南斯拉夫共產黨總書記 1980年5月5日 天安門廣場、新華門、外交部、北京和上海市人民政府
劉少奇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1980年5月17日 天安門、新華門、外交部、中央和國家機關,各省、市、自治區所在地的機關、部隊、企事業單位
宋慶齡 中華人民共和國名譽主席、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一副委員長、原國家副主席 1981年5月30日至6月3日 天安門新華門外交部駐外機構[6]
1981年6月3日 全國和駐外機構[6]
廖承志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 1983年6月24日 天安門廣場、新華門、外交部
劉伯承 原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 1986年10月16日 天安門、新華門、外交部
葉劍英 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 1986年10月29日 天安門、新華門、外交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中國邊境口岸和對外海、空港口,中國人民解放軍各總部、各軍兵種、各大軍區,中國駐外使領館
胡耀邦 中共中央總書記中共中央主席 1989年4月22日 天安門、新華門、外交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所在地,邊境口岸、對外海空港和駐外使領館

國旗法頒佈後[編輯]

以下列出199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頒佈之後,適用下半旗的事件:

誌哀對象 誌哀對象身份 下半旗日期 下半旗場所
徐向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部長、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 1990年10月18日 天安門廣場、新華門、外交部
聶榮臻 原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 1992年5月26日 天安門、新華門、人民大會堂、外交部
李先念 全國政協主席、原國家主席 1992年6月27日 天安門、新華門、人民大會堂、外交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及人民政府所在地,各邊境口岸,對外海空港口,新華社香港分社,新華社澳門分社和中國駐外使領館
鄧穎超 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全國政協主席,周恩來夫人 1992年7月17日 天安門、新華門、人民大會堂、外交部
王震 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 1993年3月20日 天安門、新華門、人民大會堂,外交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及人民政府所在地,各邊境口岸、對外海空港口,新華社香港分社、新華社澳門分社和中國駐外使領館
金日成 朝鮮勞動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大元帥 1994年7月20日 天安門、新華門、人民大會堂、外交部
姚依林 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副總理 1994年12月19日 天安門、新華門、人民大會堂、外交部
陳雲 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主任 1995年4月17日 天安門、新華門、人民大會堂、外交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政府所在地、各邊境口岸、對外海空港口,新華社香港分社、新華社澳門分社和中國駐外使領館
鄧小平 原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主任、中央軍委主席、全國政協主席 1997年2月20日至24日 天安門、新華門、人民大會堂、外交部和中國駐外使領館、新華社香港分社、新華社澳門分社
1997年2月25日 全國黨政軍機關,各邊境口岸、海空港口,企業、事業、學校等單位,中國駐外使領館,新華社香港分社、新華社澳門分社
1997年3月2日 中南海北京西郊機場[7]
彭真 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 1997年5月5日 天安門、新華門、人民大會堂、外交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政府所在地,各邊境口岸、海空港口,中國駐外使領館,新華社香港分社、新華社澳門分社
楊尚昆 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家主席、中央軍委副主席 1998年9月21日 天安門、新華門、人民大會堂、外交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政府所在地,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所在地,各邊境口岸,對外海空港口,新華社澳門分社,中國駐外使領館

1999年五八事件遇難中國記者

  • 邵雲環(48歲,時任新華社貝爾格萊德分社記者)
  • 許杏虎(31歲,朱穎的丈夫,時任光明日報貝爾格萊德首席記者)
  • 朱穎(27歲,許杏虎的妻子,時任光明日報駐貝爾格萊德記者、光明日報廣告部美術編輯)
1999年5月12日 天安門新華門人民大會堂外交部省級人民政府香港特區政府新華社澳門分社

2008年汶川地震遇難者

  • 死亡人數:69,227
  • 失蹤人數:17,923

(2008年9月25日數據)

2008年5月19日至21日(全國哀悼日 全國和駐外機構[8]

2010年海地地震遇難中國警察

  • 朱曉平(48歲,時任公安部裝備財務局局長)
  • 郭寶山(60歲,時任公安部國際合作局副局長)
  • 王樹林(58歲,時任公安部裝備財務局調研員)
  • 李曉明(35歲,時任公安部國際合作局維和警察工作處主任科員)
  • 趙化宇(38歲,時任公安部警務保障局政府採購工作處副處長、中國第七支駐海地維和警隊隊長)
  • 李欽(47歲,時任雲南省公安邊防總隊參謀長、駐海地維和警察防暴隊政治委員)
  • 鍾薦勤(35歲,時任雲南省公安邊防總隊宣傳處幹事、駐海地維和警察防暴隊宣傳官)
  • 和志虹(35歲,時任雲南省公安邊防總隊昆明邊防檢查站教導員、駐海地維和警察防暴隊聯絡官)
2010年1月19日 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
2010年1月19日至21日 公安部

2010年玉樹地震遇難者

  • 死亡人數:2698
  • 失蹤人數:270

(2010年5月30日數據)

2010年4月21日(「全國哀悼活動」) 全國和駐外機構[9]

2010年甘肅舟曲縣特大泥石流遇難者

  • 死亡人數:1407
  • 失蹤人數:358

(2010年8月20日數據)

2010年8月15日(「全國哀悼活動」) 全國和駐外機構[10]
諾羅敦·西哈努克 柬埔寨王國王父(中國官方稱「太皇」) 2012年10月17日 天安門廣場新華門外交部、中國駐柬使館,北京醫院北京首都國際機場

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和所有在日本侵華戰爭期間被殺戮的死難者

每年12月13日,2014年起(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 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南京市內其他紀念活動舉辦地
喬石 第十三屆、十四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原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 2015年6月19日 天安門廣場、新華門、人民大會堂、外交部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政府所在地,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各邊境口岸、對外海空港口,中國駐外使領館
萬里 第十一屆、十二屆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第十二屆、十三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原國務院副總理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 2015年7月22日 天安門廣場、新華門、人民大會堂、外交部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政府所在地,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各邊境口岸、對外海空港口,中國駐外使領館

四川木里森林火災犧牲烈士
(30人)

2019年4月4日(「全州哀悼日」)[11] 四川省涼山州西昌市木里縣[12]
李鵬 第十二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第十三屆、十四屆、十五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原國務院總理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 2019年7月29日 天安門廣場、新華門、人民大會堂、外交部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政府所在地,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各邊境口岸、對外海空港口,中國駐外使領館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殉職醫護人員和因病離世者

  • 死亡人數:3,331

(2020年4月3日數據)

2020年4月4日(「全國性哀悼活動」) 全國和駐外機構[13]
江澤民 第十三至十五屆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原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中央軍委主席 2022年11月30日至12月5日 天安門、新華門、人民大會堂、外交部、香港中聯辦、澳門中聯辦、中國駐外使領館
2022年12月6日 全國和駐外機構
2022年12月11日 中南海北京西郊機場上海虹橋機場吳淞軍港碼頭、揚州艦[14]
李克強 第十七屆、十八屆、十九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原總理 2023年11月2日 天安門、新華門、人民大會堂、外交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所在地,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各邊境口岸,對外海空港口,中國駐外使領館[15]

參考文獻[編輯]

  1. ^ 1.0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第十五條.維基文庫
  2. ^ 哪些国家领导人逝世后下半旗志哀?. 人民網-時政頻道. 2015年6月19日 [2023年10月2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年10月28日). 
  3. ^ 【高清组图】南京迎接首个国家公祭日 大屠杀纪念馆降半旗. 人民網. 2014-12-13 [2014-12-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2-15). 
  4. ^ 全国各地下半旗悼念胡志明主席逝世 首都革命群众继续到越南驻华大使馆吊唁. 人民日報. [2020-04-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3). 
  5. ^ 首都隆重举行康生同志追悼大会. 人民日報. [2020-04-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3). 
  6. ^ 6.0 6.1 1981年5月29日《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公告》(宣佈國葬);1981年5月29日《宋慶齡同志治喪委員會公告》(決定下半旗)。
  7. ^ 邓小平同志骨灰撒入大海(1997年3月). 新華社. 1997-03-02 [2023-02-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2-09). 
  8. ^ 1990年《國旗法》第十四條第二款;2008年5月18日《國務院公告》。
  9. ^ 1990年《國旗法》第十四條第二款;2010年4月20日《國務院公告》。
  10. ^ 1990年《國旗法》第十四條第二款;2010年8月14日《國務院公告》。
  11. ^ 涼山州人民政府辦公室.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扑救木里森林火灾牺牲烈士哀悼日停止公共娱乐活动的紧急通知. 涼山州人民政府. 西昌. [2022-11-09] (中文(簡體)). [失效連結]
  12. ^ 中國新聞網. 国务院批准:凉山西昌市、木里县4日将降半旗志哀. 國家應急廣播中心. 北京. [2022-11-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1-09) (中文(簡體)). 
  13. ^ 1990年《國旗法》第十四條第二款;2020年4月3日《國務院公告》。公告原文表明悼念對象為「抗擊新冠肺炎疫情鬥爭犧牲烈士和逝世同胞」,故死亡人數按照中國大陸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3,322人),以及香港特別行政區(4人)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宣稱擁有主權的台灣地區死亡人數(5人)總和計算。
  14. ^ 大江东去与大海同在 浩气长存励复兴之志 江泽民同志骨灰撒入江海. 新華社. 2022-12-11 [2023-02-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2-11). 
  15. ^ 李克强同志遗体11月2日火化 天安门等地将下半旗志哀. 新華網. 2023-10-31 [2023-10-3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10-31). 

註釋[編輯]

  1. ^ 其中,曾擔任國務院總理的趙紫陽華國鋒逝世後,皆未下半旗誌哀。

參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