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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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公安部高級警官學院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
公安大學木樨地校區
公安大學木樨地校區
校訓忠誠、求實、勤奮、創新
創辦時間1948年7月
校慶日10月12日
學校標識碼4111010041
學校類型中央部屬高校
公安警察院校
黨委書記曾海燕 一級警監
校長曹詩權 一級警監
教師人數600餘人
學生人數13,000餘人
校址北京市西城區木樨地南里1號
總面積1,200餘畝
隸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郵區編號100038
網站www.ppsuc.edu.cn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簡稱公安大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北京市設立的直屬重點高等院校,與公安部高級警官學院合署辦公,被譽為「共和國高級警官的搖籃」,為中國大陸公安系統最高學府。

歷史沿革[編輯]

原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編輯]

1948年7月,為適應華北地區革命勝利形勢的發展,培養和訓練一批具有城市公安保衛工作業務知識、勝任在新解放的城市擔負接管工作並儘快建立人民公安保衛機構的幹部,華北人民政府公安部(即中共中央華北局社會部)決定開辦華北保衛幹部訓練班。後改為公安幹部學校,由華北局社會部楊奇清副部長兼任校長。

1949年1月,為適應革命形勢發展,經中共中央華北局批准,華北保衛幹部訓練班擴建為華北公安幹部學校。2月,華北人民政府決定將華北公安幹部學校遷入北京,先在東城區汪家胡同、方家胡同,不久即遷到復興門外白雲觀(即今公安大學所在地)。學員約四、五百人,編為五個隊,隊下再編為若干小組,每組十幾個人。隊的順序從辦訓練班開始統一排列,五個隊從三隊起,編到七隊。三隊是文化程度較高的,七隊是女生隊。

1950年1月11日,經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周恩來總理批准,華北公安幹部學校改名為中央公安幹部學校,由中央公安部領導,學校由地區性擴大為面向全國,成為專門培訓全國公安保衛幹部的基地;7月20日,經政務院第94次會議研究決定籌設中央政法幹部學校,受中央政法委領導,主要訓練縣(市)人民政府主要幹部及(縣市)法院、檢察署、監察委員會和公安局等負責人員;輪訓專署以上政法部門在職幹部;培養政法教育工作者與宣傳者;適當招收一些有一定條件的工農幹部、舊司法人員和新知識分子。中央公安部羅瑞卿部長兼任校長,學校的日常工作由教育長張德含負責。羅瑞卿多次指出:公安學校是公安幹部的重要來源;要把辦好各級公安學校作為建設公安隊伍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和重要措施。中央公安部的公安學校培養高級骨幹,大行政區的公安學校培養中級幹部,省以下的公安學校或訓練班主要培養初級幹部。中央公安幹部學校先後辦了4期,共培訓了2500多人。

1952年,學校在木樨地校區校園內建設了辦公樓、東西配樓、平房教室、學員食堂、北大門等校舍,建成了基本滿足需要的校園,並於10月底由白雲觀正式搬遷到新校園。

1953年1月12日,為適應儘快提高公安隊伍、特別是提高業務骨幹的政治、業務素質的需要,羅瑞卿部長兼校長向政務院報告:擬將中央公安幹部學校改建為正規的公安學校,命名為「人民公安大學」;1月28日,周恩來總理批覆:「同意將中央公安幹部學校改組為正規公安業務學校,但應命名為『人民公安學院』」。

1955年1月6日,公安部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關於成立公安學院分院的規定》,決定成立中央人民公安學院武漢分院、西安分院、重慶分院、上海分院等四個公安學院分院,分別屬華東、西南、西北和中南公安部領導,業務上受中央人民公安學院指導。

1956年9月至1958年10月,公安學院為越南人民軍培訓了10名保衛幹部,這是中國公安教育戰線培養的第一批外國留學生。

1959年3月,中央批准中央政法小組的報告,決定中央人民公安學院與中央政法幹部學校合併,校名為中央政治幹部學校,學校的重大方針和原則問題,由中央政法小組決定,日常工作仍由公安部黨組領導。

1975年,經華國鋒同志親筆批示,中央政法幹部學校西藏部恢復辦學,招收第五期青年班學員。

1977年2月,為了提高航運系統公安保衛人員的政治、業務、軍事素質,保衛交通運輸生產的安全,交通部決定建立公安保衛人員訓練班。

1981年3月,為進一步解決交通部公安幹警的補充來源和在職培訓問題,交通部決定將公安訓練班改建為中等專業學校,名稱定為交通部人民警察學校,設航運警察專業。

1982年1月14日,國務院批覆同意公安部《關於恢復擴建中央人民公安學院的報告》。

1984年1月,國務院批准將中央人民公安學院改建為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1985年9月14日,為適應新時期公安幹部教育的經常化、正規化、制度化的要求,公安部決定成立公安部管理幹部學院;學院直屬公安部領導,是一所培訓在職公安幹部的高等學校。

1993年12月17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批准,學校取得招收、培養訴訟法學碩士生和授予該專業碩士學位的資格。

1995年,公安部第4研究所併入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中國人民警官大學[編輯]

1978年6月,經鄧小平李先念余秋里紀登奎等中央領導同志批准,公安部成立了政法專科學校,這是中國公安高等教育的第一所普通高等院校,政法專科學校借用木樨地校區平房開始辦學。

1979年4月6日,公安部、教育部聯合通知:經國務院批准,「政法專科學校改名為國際政治學院」,學制為四年,招生同重點高等院校一樣第一批錄取。

1984年5月,國務院批准國際政治學院更名為中國人民警官大學並擴大規模。

合併組建[編輯]

1998年2月24日,經教育部批准,中國人民公安大學與中國人民警官大學合併組建成新的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原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和中國人民警官大學的建制即予撤銷。原兩校的校址及校產均為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所有,新公安大學分木樨地校區和團河校區。

2000年11月8日,北京交通人民警察學校劃歸公安大學,成立沙河培訓基地。

2003年9月8日,學校訴訟法學博士學位授權點獲得國務院學術委員會批准。

2005年6月24日,公安部政治部批覆同意公安部管理幹部學院更名為公安部高級警官學院,依託中國人民公安大學,重點承擔高級警官職務晉升培訓任務。

2007年8月14日,國家人事部批准公安大學設立法學博士後科研流動站。

2012年,中央政法委、教育部批准學校設立「應用型、複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基地」。

2013年7月1日,公安大學團河校區新建教學樓竣工交付使用。

2014年3月,公安部批准學校設立公安部警務實戰訓練基地。

2017年9月,學校入選國家首批「雙一流」建設高校。同年,與相關單位共同申報的社會安全風險感知與防控大數據應用國家工程實驗室獲得批准。

院系設置[編輯]

  • 信息網絡安全學院
    • 網絡安全與執法
    • 安全防範工程
    • 公安視聽技術
    • 數據警務技術
  • 法學院
    • 法學
    • 治安學(警察法學)
  • 犯罪學學院
    • 犯罪學
  • 警體戰訓學院
  • 公安管理學院
    • 公安管理學
    • 公安政治工作
  • 國家安全學院
    • 警務指揮與戰術
    • 公安情報學
    • 國內安全保衛
  • 治安學院
    • 治安學
  • 交通管理學院
    • 交通管理工程
  • 偵查學院
    • 偵查學
    • 刑事科學技術
  • 涉外警務學院
    • 涉外警務
    • 移民管理
  • 研究生院
  • 繼續教育學院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進修部
  • 軍隊保衛學院
  • 外警培訓部

歷任領導[編輯]

華北保衛幹部訓練班班主任
  • 楊奇清(1948年7月—1948年10月,華北人民政府公安部副部長兼)
  • 劉復之(1948年10月—1948年12月,中共中央華北局社會部辦公室主任兼)
華北公安幹部學校校長
  • 楊奇清(1949年1月—1950年1月,公安部副部長兼)
中央公安幹部學校校長
  • 羅瑞卿(1950年1月—1952年12月,公安部部長兼)
中央政法幹部學校校長
  • 彭真(1951年7月—1956年11月,全國政協副主席、政務院政治法律委員會黨組書記、北京市委第一書記、市長兼,兼中央政法幹部學校黨委書記)
  • 毛鐸(1956年11月—1961年2月,兼黨委書記)
  • 趙國威(1961年3月—1975年8月,兼黨委書記)
  • 尹肇之(1975年8月—1978年5月,兼黨委書記)
  • 趙國威(1979年12月—1983年7月,兼黨委書記)

校園文化[編輯]

公安大學團河校區

承擔着高級警官培訓、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教育培養、港澳執法部門人員培訓、對外警學交流等多項任務職能,與中國刑事警察學院中國人民警察大學並列為公安部直屬三大院校。學校自1948年建立以來,已經向全國公安戰線輸送了十餘萬公安人員。黨和國家領導人毛澤東、鄧小平、胡錦濤等均曾對學校建設做出批示,現所用校名為鄧小平書寫。學校有兩個校區,分別為位於西城區的木樨地校區、位於大興區的團河校區。

參考文獻[編輯]

外部連結[編輯]

參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