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航296號航班劫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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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民航296號航班劫機事件
中國民航的同型號飛機
事件概要
日期1983年5月5日
摘要劫機
地點大韓民國 大韓民國江原道春川市
飛機概要
機型霍克薛利三叉戟2E型
營運者中國民航
註冊編號B-296
起飛地 中國瀋陽東塔機場
目的地 中國上海虹橋國際機場
乘客105
機組人員9
死亡0
生還者114

中國民航296號航班劫機事件發生於1983年5月5日。一架編號為B-296的霍克薛利三叉戟型在從中國瀋陽飛往上海途徑大連上空時,被6名中國武裝分子劫持,迫降於韓國春川附近的駐韓美軍基地佩奇營英語Camp Page。事發之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大韓民國沒有建立外交關係。此次事件促成了兩國建交前的首次官方良性接觸,是雙方關係的轉折點。在之後的一系列偶發事件中,雙方在處理或報道過程中相互敵意開始淡化,善意成分大大增加,為兩國日後最終正式建立外交關係,打下了基礎。

經過[編輯]

1983年5月5日上午10時47分,中國民航296號航班從瀋陽機場起飛飛往上海。上午11時32分左右,當飛機飛臨大連上空左右,卓長仁等6名武裝分子劫持該航班,要求飛機改變航線飛往韓國[1]:107[2]:822[3]:234遭到拒絕後,武裝分子用手槍擊傷駕駛員和報務員,並強迫飛機飛往韓國[4]:382。當時飛機上共有105名乘客和9名機組人員。14時10分,被劫持的客機在韓國春川附近的佩奇營軍用機場英語Camp Page迫降。劫機事件發生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發言人立即發表談話,要求韓國當局「根據國際民航公約有關條款,立即將上述飛機連同全體機組人員和全體乘客交還中國民航,並將劫持飛機的罪犯交由中方處理」。[1]:107卓長仁等6名劫機犯向韓國當局提出了允許他們前往台灣的請求[4]:382

事發當天,美國國務院副發言人龍伯格向記者通報了劫機事件的狀況:兩名受傷的機組成員正在美國陸軍121醫院接受治療,99名乘客和機組成員得到釋放,5男1女,共6名劫機者已被韓國當局拘留。他表示美韓雙方合作,將基本按照《海牙公約》,進行適當處理。[1]:108台灣世界反共聯盟主席谷正綱當天致電韓國,聲稱此次劫機事件純屬政治事件,不應按照《海牙公約》來處理,並請求韓國將劫機者遣送台灣[3]:234中華民國政府立即組成了特別行動小組,隨時準備赴韓協助談判。中華民國駐韓國大使薛毓麒發表聲明說此次劫機為「反共義士的投奔自由」。 5月6日,韓國政府發言人表示韓國將按照防止空中劫持和恐怖活動的國際協議精神處理此次劫機事件,並正在考慮中(共)韓直接談判的建議。韓國民航局局長金徹榮則電復事先來電的中國民用航空局局長沈圖,同意他來漢城(今首爾)處理相關事宜。[1]:109

儘管韓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當時未建交,但韓國政府妥善地將被劫持客機上的機組人員和乘客安排在漢城近郊的喜來登大酒店住宿。酒店對遭遇劫機的中國大陸客人表示了熱情的歡迎,還提供了高級的中國菜韓國菜日本菜韓國交通部大韓航空公司派高級技術人員對296號客機進行了檢查和維修。5月7日,由沈圖帶領的中國民航工作組和機組成員一行,在漢城金浦機場受到了韓方超規格的鋪紅地毯隆重歡迎,並安排中國大陸代表團在新羅酒店下榻。[1]:109當日下午4時10分,雙方在新羅酒店舉行了首次會談。會談結束後,沈圖一行前往醫院看望了受傷的機組人員,並在喜來登大酒店看望了其他機組人員和乘客。[1]:110當天,韓方安排遭受劫機的中國客人遊覽了漢城,登上了南山塔,參觀了百貨公司和三星電子公司的工廠,所到之處都受到了韓方的熱烈歡迎。[1]:111

5月8日,雙方達成協議:乘客、機組人員將於9日與代表團一起回國;被劫持的飛機待技術性問題得到解決後立即返還中國大陸;傷勢嚴重的一名機組人員將留在韓國接受治療後回國。雙方分歧最大的是對劫機犯的處理。中方要求引渡,但韓方以「在各國的劫機事件中,沒有過引渡犯人的先列」為由,拒絕了中方的要求。[1]:1119日清晨,沈圖在漢城發表了聲明對韓方在處理此次劫機事件所提供的協助和便利表示感謝,同時表示6名罪犯在劫機前就是中國警方通緝的犯罪分子,應交還中方懲處,對韓方未能引渡劫機犯表示遺憾,並保留進一步交涉的權利 。[1]:111-112[2]:822

在草擬備忘錄時,中韓雙方對簽署人的官方身份問題上產生了新的分歧。原定9日返回的行程不得不被推遲了一天。韓方認為沈圖中共中央委員,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中國民航總局局長是掛部長級官銜,因此雙方應在中韓部長級的談判備忘錄中有所體現。而中方則堅持以兩國民航之間的名義簽署備忘錄,無需使用兩國國名。中方還曾建議在韓方保留的備忘錄中使用韓國正式國名,而在中方帶回去的備忘錄中不使用韓國國名。但韓方以「無視談判所在地」是「一個主權國家」為由拒絕了中方的提議。經中方代表與國內多次溝通後,雙方最終於5月10日在新羅酒店舉行了簽署和交換備忘錄的儀式。備忘錄的簽署人落款分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民用航空總局局長沈圖」和「大韓民國外務部第一次官孔魯明」。[1]:112-113[4]:383[5]:271當天下午,沈圖一行與296號航班的99名乘客和8名機組成員搭乘B-2420號波音707專機返回了中國大陸。臨別時,孔魯明等韓國高級官員來到機場送行。臨行前,沈圖對記者發表了講話,他對韓方對此次劫機事件給予的協助和照顧表示感謝,雖然雙方對劫機犯的處理上存在分歧,但雙方都同意這些罪犯應依法受到嚴懲。[1]:114

對劫機犯的處理[編輯]

1983年5月20日,韓國漢城地方檢察院對6名劫機犯進行了正式的逮捕,並於6月1日以違反《飛機航行安全法》等罪名,對其提出起訴。依照《海牙公約》、《華沙公約》和韓國《飛機航行安全法》,通過暴力或威脅手段劫機者應被處以無期或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對劫機時使人死傷者應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但在中華民國政府的干涉下,漢城地方刑事法庭於8月18日將主犯卓長仁的徒刑判為6年,其它的劫機犯則獲判5或4年徒刑。中華人民共和國遂對此表示不滿。[1]:114-115[4]:383

1984年8月13日,韓國司法當局宣佈假釋6名劫機者,最後使6人離境前往台灣。次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發言人對此發表聲明,指韓方「進一步屈從台灣當局的壓力,提前釋放6名罪犯」、對此「極其不滿和憤慨,並表示嚴正的抗議」。6名罪犯在台灣獲得「六義士」之稱號,享有相應待遇與風光[6][7]。不過,卓長仁、姜洪軍等投資地下投資公司失敗後負債纍纍,1991年又在台灣綁架勒索、殺人越貨[8]。2001年,卓、姜二人在台灣土城看守所被執行槍決[1]:115[9]

後續偶發事件[編輯]

  • 1983年8月7日,中國一架執行試飛任務的殲-7II戰鬥機大連周水子機場起飛降落在漢城K16空軍基地英語Seoul Air Base。韓方返還飛機,飛行員則前往台灣[1]:118
  • 1983年9月1日,蘇聯戰鬥機擊落大韓航空007號航班,269名乘客和機組人員全部遇難。240名受難乘客中有85名韓國人、27名日本人、23名台灣人、21名美國人、12名香港人、8名菲律賓人、2名泰國人和55名其它國籍的乘客。《人民日報》逐日發表對此事的各種消息,抨擊蘇聯的霸權主義行徑,並對受難者表示哀悼和同情。[1]:115[10][11][12]9月12日,美、韓等16個國家向聯合國安理會提出決議草案要求聯合國秘書長進行全面調查,強調應採用國際上一致同意的程序對入侵領空的行為做出反應,承認死難者家屬有權要求給予適當賠償。等9國對決議投了贊成票;蘇聯和波蘭投了否決票;中國圭亞那尼加拉瓜津巴布韋4國投了棄權票。由於蘇聯動用否決權,此決議沒能獲得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在記者會上表示「這一事件關係到今後如何維護保障國際民航安全公認的準則」,贊成對此事進行調查,主張受難者家屬有權要求賠償。由於有關方面對事件仍有嚴重爭執,故投棄權票。 [a][1]:116-117
  • 1985年3月22日,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3213號魚雷快艇在參加軍事演習後,艇上發生交火衝突,後飄入韓國小黑山島水域,被一韓國漁船救起。3艘中國軍艦為救援遇難魚雷艇進入韓國海域。韓方態度克制,未釀成外交事件。遇難魚雷艇上的船員被韓方送往醫院治療。3月28日,韓方將艇上19名人員和魚雷艇返還給了中方。[1]:118
  • 1985年8月24日,中國大陸一架轟-5轟炸機山東青島迫降到韓國全羅北道境內。經中韓雙方交涉,韓方返還了領航員遺體和受傷的報務員,飛行員去了台灣。韓國政府還賠償了因墜機所造成的當地1名農民死亡和大片莊稼、河堤被毀的全部損失。[1]:118

註釋[編輯]

  1. ^ 蘇聯聲稱韓國客機侵犯了其領空,試圖通過民航飛機進行偵察活動。飛機所經過地區有「蘇軍最重要的戰略核力量基地」。在該客機入侵的同時,「在這一地區蘇聯國界附近的同樣高度的空中,有一架與之類似的美國空軍RC-135型偵察機」。蘇聯反稱美國應對此次事件負責。[1]:116

參考文獻[編輯]

  1.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宋成有等著. 《中韩关系史-现代卷》. 北京: 社會科學出版社. 2014年1月. ISBN 978-7-5097-5142-8. 
  2. ^ 2.0 2.1 楊昭全; 孫艷株. 《当代中朝中韩关系史》. 長春: 吉林文史出版社. 2013年6月. ISBN 978-7-5472-1603-3. 
  3. ^ 3.0 3.1 朴鍾錦. 《韩国政治经济与外交》. 北京: 知識產權出版社. 2013. ISBN 978-7-5130-2476-1. 
  4. ^ 4.0 4.1 4.2 4.3 方秀玉. 《战后韩国外交与中国-理论与政策分析》. 上海: 上海辭書出版社. 2011年12月. ISBN 978-7-5326-3500-9. 
  5. ^ 董向榮. 《韩国》. 北京: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2009年5月. ISBN 9787509707326. 
  6. ^ AROUND THE WORLD; China Accuses Taiwan And Seoul on Hijacking. Associate Press (The New York Times). 1985-08-15 [2020-09-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17). 
  7. ^ Six Chinese nationals who hijacked a jetliner and forced.... UPI. 1984-05-13 [2020-09-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5). 
  8. ^ 卓长仁等三人被判死刑. 華聲報. 1999-08-12 [2020-09-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5). 
  9. ^ Erstwhile `patriots' put to death for 1991 murder. Taipei Times. 2001-08-11 [2020-09-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5). 
  10. ^ 我国外交部新闻发言人 对苏击落国际航班客机事件表示震惊和遗憾. 人民日報. 1983-09-03 [2015-11-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11-21). 
  11. ^ 苏联击落南朝鲜客机激起各国强烈反应 南朝鲜当局就苏击落客机事件发表声明 要求苏联道歉并给予赔偿和惩罚有关人员. 人民日報. 1983-09-03 [2015-11-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11-21). 
  12. ^ 安理会讨论苏联击落客机事件 许多国家代表表示愤慨要求紧急调查 我代表对这一事件感到震惊表示遗憾. 人民日報. 1983-09-04 [2015-11-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11-21). 

外部連結[編輯]

參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