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奴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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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奴隸制,是指若債務人無力倘還債務,債權人有權將債務人充做奴隸還債。

在梭倫廢除以前,在古希臘的雅典曾實行債務奴隸制,一些無力支付債務的平民成為其債主的奴隸,此制度制後來被古羅馬傳承,西元前326年,羅馬共和國取消了債務奴隸制。

在現代,債務奴隸制仍留存在部分南亞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