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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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導向自创造

創造力(英語:Creativity;德語:Kreativität),或稱創造性才思等,是創造新事物或原創事物從而有用或可用的能力。[1][2] 此外,對於創造力的詳細特徵以及如何創造,有不同的方法。

通俗地說,創造力這個詞主要描述了一個人的創造性或創造的能力。然而,錯誤的是普遍的觀念,即創造力只與視覺藝術表演藝術領域的職業或活動有關。[3]

卓越的創造力是天才級別的傑出(主要是客觀的)創造力。日常創造力是(主要是主觀的)創造力,可以在大多數人所做的許多工作中觀察到,例如重新設計花園或在烹飪時即興創作。[4][5] 日常創造力和非凡創造力之間有許多過渡。兩者都在才能、知識、能力、內在動機、個性特徵和支持性環境條件的相互作用中發展。[6][7][8]

其他學說區分解決給定任務所需的解決問題的創造力,以及用於探索未來可能性的創造性創造力。 Georg Winkelhofer 將這兩種形式稱為「規範性」和「探索性」創造力。[9]

研究指出,除了認知彈性外,創造力也很大程度地仰賴努力不懈的堅持。[10]人們常低估努力不懈在創造力方面的重要性,但研究一再指出,努力不懈地不斷重複學習跟訓練基本知識與技巧,才是真正能建構創造力的基礎;也就是說,類似背誦式學習的那種大量且不斷重複練習基本功的作法,才能真的在最終逐漸地建構創造力。[11][12][10]一項對十名古典作曲家的研究顯示,最能預測一個作曲家能產出高品質創作的指標,是這名作曲家創作了多少首歌曲;[13]研究也一再指出說持續的認知過程策略,也就是努力不懈地深入探索一類想法的做法,是預測創造表現的主要指標之一。[10]

創意的定義[編輯]

創意是要超越界限,跳離現有框架,重新定義事物和事物之間的關係。也就是找出事物間的相關性,或是相反特質,將既有的元素打破,拆解,增刪後,重新組合,以呈現新的風貌,功能或是意圖。[14]

創造的擴展義[編輯]

創造可擴展為創新製造,在創新的基礎上製造比之前的產品更具有技術含量和更實用的產品,創造不是神話,是人類生產力的升級,是人類進步的重要推動力之一,如果把上帝造人看做是更加高級的還沒有被人類掌控的技術那麼創造文字這種產品及新詞彙的產生都被看成是人類專利技術應用到產品為人類服務的創造範圍。

創造的範圍[編輯]

創作[編輯]

在藝術創作方面,[誰?]有人把對藝術的各種不同的表達方式,利用一個連續的光譜來表示其創造力,從最小創造的「演繹」到完全的「創新」。

對於跟隨地位已確立的藝術運動流派的創作者,其創作往往流於對已有物品的「重新演繹」,這使原創的藝術工作者努力向着「創新」的標桿衝刺。

不過,即使同樣是藝術工作者,我們往往對部份人(例如:舞蹈員、演員、管弦樂成員)期望他們創作之餘,亦希望他們重新演繹現有的作品;但另一方面,對於其他藝術工作者(例如:作者、畫師、作曲者),我們往往樂於看到他們有更多的創作。

思維[編輯]

有些人也把創造和科學上的靈感聯繫在一起,這至少從古希臘阿基米德時期就開始了。[來源請求]

潮流心理學有時候把它跟前額腦部活動或右腦活動甚至橫向思維聯繫起來。

創造的方向[編輯]

「演繹」到完全的「創新」[編輯]

  • 演繹,又叫重新演繹、舊物翻新,把舊有事物通過一定規則創作出新事物。

例如:寫作繪畫……

  • 創新,無中生有,在發現的基礎上創立新的事物。

例如:發明……

邏輯和直覺[編輯]

垂直思考

  • 直覺

橫向思維

多角度思考[編輯]

又叫多角度思維

創造的類型[編輯]

在《創造的行為》一書裏,亞瑟·凱斯特勒(1964年以及各種各樣的印記) 列舉3類有創造性的個人,"藝術家","鼠尾草"和"開玩笑的人"。保羅樺樹和布 賴恩·克萊格("碰撞事故創造性課",2002年)已經打電話給3類創造性那個結 果" aaahhh" ,"啊哈",並且"哈哈" .藝術家建立美麗或者挑戰"aaahhh" .鼠尾草 建立想法或者解決辦法("啊哈")並且開玩笑的人引起幽默("哈哈") .在這三位 一體裏的信仰者舉行全部必要的3種元素在裏商務並且罐頭鑑定他們總計在方面"真地有創造性" 公司也。

一個人也能透過它出現的地方分類創造性。

創造力的評價[編輯]

創造性可以被在幾維上評價:

  • 理智的領導:有創造性的思想家能鼓舞其它人的新和有希望理論或者令人激動的趨勢。
  • 對問題的敏感性:能鑑定問題並且開發一個想法的新領域是一個創造性思惟的標記。
  • 獨創性:有創造性的思想家能找到沒有其他人已經能得到的想法或者解決辦法。專利只對最初想法宣佈。
  • 機敏:機敏的解決辦法能在一種整潔和驚人的模式裏解決問題或者也在看問題時反映出一個新遠景。
  • 非常規:有創造性的思想家能看見在想法之間的遙遠關連。進行字聯想試驗時,非常有創造性的文學的領域裏的人(如詩人)作出高比例的獨特回應。

量度創造力[編輯]

創造商數[編輯]

有不少人曾嘗試參照「智商」(IQ)的量度而為「創造商數」作定義。

創造力商數(Creativity Quotient),簡稱「創造商數」或「創商」(CQ);它是一個人的能力智商,具體講就是指一個人的思維能力、開放能力、創新能力和創造能力。

創商的核心理念:OIC,即開放(Open)+創新(Innovation)+創造(Creation)。OIC包括三個鏈系:

  • OIC的核心問題鏈:開放性解決問題(OPS)+創新性解決問題(IPS)+創造性解決問題(CPS).
  • OIC的核心思維鏈:全腦思維(WBT)+開放思維(OT)+創新思維(IT)+創造思維(CT).
  • OIC的核心能力鏈:開放能力(OA)+創新能力(IA)+創造能力(CA).

創商的開發途徑:大腦神經鏈建構+觀念鏈再造+思維鏈內化+能力鏈外化。創商是人的智商的一種深化和外化,是衡量一個人的智商在發現未知問題與解決現實問題中的應用轉化程度的標準。它是衡量一個人現實行動能力和成功能力的砝碼。

不過,這些建議都不太成功[15],原因是這些量度方式都流於對被測試者作個人判斷,而要訂立一個中立而標準化的評估準則,其實很困難。

參考文獻[編輯]

引用[編輯]

  1. ^ Mark A. Runco, Garrett J. Jaeger, The Standard Definition of Creativity, Creativity Research Journal, 24 (1): pp. 92–96, doi:10.1080/10400419.2012.650092, ISSN 1040-0419 (德文) 
  2. ^ Mumford, Michael (2003): Where have we been, where are we going? Taking stock in creativity research, in: Creativity Research Journal, 15, S. 107–120.
  3. ^ Mark A. Runco, Creativity: Theories and Themes: Research, Development, and Practice, Academic Press, ISBN 978-0-08-046783-2 (德文) 
  4. ^ James C. Kaufman, Robert J. Sternberg, The Cambridge Handbook of Creativit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ISBN 978-1-139-49061-0 (德文) 
  5. ^ Peter Merrotsy, A Note on Big-C Creativity and Little-c Creativity, Creativity Research Journal, 25 (4): pp. 474–476, doi:10.1080/10400419.2013.843921 (德文) 
  6. ^ Perkins, David N., The mind’s best work,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ISBN 978-0-674-57624-7 (德文) 
  7. ^ Michael D. Mumford, Sigrid B. Gustafson, Creativity syndrome: Integration, application, and innovation., Psychological Bulletin, 103 (1): pp. 27–43, doi:10.1037/0033-2909.103.1.27 (德文) 
  8. ^ Teresa M. Amabile, The social psychology of creativity: A componential conceptualization.,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45 (2): pp. 357–376, doi:10.1037/0022-3514.45.2.357 (德文) 
  9. ^ Georg Winkelhofer: Kreativ managen: Ein Leitfaden für Unternehmer, Manager und Projektleiter. Springer Science & Business, Berlin/Heidelberg/New York 2006, ISBN 3-540-28407-9, S. 13.
  10. ^ 10.0 10.1 10.2 Brian J Lucas, Loran F Nordgren. People underestimate the value of persistence for creative performance. J Pers Soc Psychol. 2015-08, 109 (2): 232–43. PMID 26191961. doi:10.1037/pspa0000030. 
  11. ^ Woodard, Joseph K. Back to basics: Catholic principles of education.. Catholic Insight. 2012-12-01 [2022-12-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12-29). 
  12. ^ Norman Doidge. The Brain That Changes Itself: Stories of Personal Triumph from the Frontiers of Brain Science. United States: Viking Press. 2007. ISBN 9781101147115. 
  13. ^ D K Simonton. Creative productivity, age, and stress: a biographical time-series analysis of 10 classical composers. J Pers Soc Psychol. 1977-11, 35 (11): 791–804. PMID 915694. doi:10.1037//0022-3514.35.11.791. 
  14. ^ 修改自《創意學》,作者為天才。修改原有的敘述
  15. ^ (Kraft, 2005)

來源[編輯]

刊物文章
網頁

參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