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議院 (大韓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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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議院(韓語:참의원)是大韓民國已廢除之上議院第二共和國正式成立,5.16軍事政變後並解散,其後一直保持約九個月,直至第三共和成立。韓國第二共和國採取了兩院制,組成下議院民議院和參議院。參議院從在1952年修訂的《韓國憲法》規定。

特徵[編輯]

  • 對選擧區制和制限連記名投票
  • 第二共和國憲法規定任期:民議院議員四年, 參議院議員六年。(參議院是三年後定數二分之一爲改選)
  • 被選擧年齡:民議院之被選擧挽25歲以上, 參議院之被選擧挽30歲以上。
  • 解散和廢會:參議院內閣制寀澤在民議院解散制度,民議院解散時選擧日(解散後20日至30日間舉行選舉,緊急時國務總理要求集會)

機能[編輯]

歷代議長[編輯]

  1. 白樂濬: 1960年8月8日 ~ 1961年 5月 16日

參考[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