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憲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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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憲兵憲兵隊(法語:Gendarmerie)是部分國家擁有的武裝力量編制,不僅承擔軍隊內部的維持紀律與執法,還負責對社會公眾的治安、刑事偵查、反恐、邊境警衛海岸警衛等任務。一般有輕武器警車裝甲車等裝備。

法文Gendarmerie」意為「憲兵」,「Nationale」意為「國家」。但為了與英文「Military Police」(僅對軍隊執法的憲兵)[1]區分,有時會將「Gendarmerie」翻譯為「國家憲兵」或「憲兵隊」。

許多國家都存在國家憲兵編制,如法國意大利土耳其西班牙葡萄牙荷蘭奧地利波蘭、摩洛哥、阿爾及利亞等前法國殖民地。在亞洲,舊日本憲兵隊中華民國憲兵、韓國憲兵也具有相似功能與地位。

中國和法國[編輯]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先前隸屬於人民武裝警察序列的公安邊防部隊行使了特定的執法權,其職能涵蓋了維護地區治安、保證邊境和海岸安全等。現今的武警部隊同樣肩負着類似的職責,包括但不限於武裝防衛、反恐、協助警方、搶險救援等。

這些多元化的角色與法國國家憲兵所承擔的職能相似[1][2]。但是,中國武警沒有法國國家憲兵維持軍事紀律的職能。該任務由武警部隊和人民解放軍各級司令部的軍務機構的警備糾察分隊負責[1]

參考文獻[編輯]

  1. ^ 1.0 1.1 1.2 夏勇,作為執法部隊的憲兵:類型比較及啟示,《法治研究》2016年4 期23 頁。
  2. ^ 鮑曉燕、張廷宇:《武警部隊與法國憲兵領導體制之比較》,載《武警指揮學院學報》2010年第5期。

參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