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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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標也稱為串通投標,指以一家企業在投標過程中通過人為操縱,從而實現中標或等同的實際目的。幾個投標人之間會相互約定,一致抬高或壓低投標報價進行投標,通過限制競爭,排擠其他投標人,使某個利益相關者中標,從而謀取利益的手段和行為。圍標行為的發起者稱為圍標人,參與圍標行為的投標人稱為陪標人。圍標在中國大陸屬於犯罪行為。在通常的投標過程中,所有單位之間沒有直接的利益關係,通過技術(技術標)、綜合實力(綜合標)、價格報價(商務標)三個考核標準相互競爭,優勝劣汰。但是當一個項目被「圍標」之後,就會出現幾家企業串通一氣。一致以其中一家企業中標為目的,通過集體編撰虛假標書內容,蓄意擾亂投標價格規律等手段打破平等競爭的前提條件,通過舞弊的方式完成投標過程。

圍標的法律構成要件:意圖影響決標價格或獲取不當利益,而以契約、協議或其他方式之合意,使廠商不為投標或不為價格之競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