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塞繆爾·約翰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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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塞繆爾·約翰遜
康涅狄格州美國參議員
任期
1789年3月4日 - 1791年3月4日
前任
繼任羅傑·謝爾曼
個人資料
出生1727年10月7日
英國 英屬美洲十三州殖民地斯特拉特福德
逝世1819年11月14日(1819歲—11—14)(92歲)
 美國康涅狄格州斯特拉特福德
國籍 美國
配偶Anne Beach[1]
母校耶魯大學
哈佛大學
哥倫比亞大學

威廉·塞繆爾·約翰遜(英語:William Samuel Johnson,1727年10月7日—1819年11月14日),是一位美國早期的政治家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簽署人。曾經代表康涅狄格州擔任參議員,進入美國參議院。此外他還擔任過哥倫比亞大學校長。

早期事業[編輯]

1727年10月7日,威廉·塞繆爾·約翰遜出生於美國康涅狄格州斯特拉特福鎮。在美國獨立戰爭之前,約翰遜已經是一位有盛名的政治人物:他的父親牧師塞繆爾·約翰遜英語Samuel Johnson (1696-1772)Samuel Johnson)是一位著名的清教牧師、哥倫比亞學院(後哥倫比亞大學)校長。1744年,威廉畢業於耶魯學院,並隨後在哈佛大學攻讀碩士學位。儘管他的父親強烈要求他從事牧師職業,威廉·塞繆爾·約翰遜仍然決定進入法律事業。在自學法律期間,他很快就成為一名當地重要的法律顧問,並建立整個附近的商業網絡。他同時在當地自衛隊中擔任委員,並晉升陸軍上校軍銜。他同時還在康涅狄格州議會的下院和上院任職。1772年,他擔任殖民地時期的康涅迪克州最高法院英語Connecticut Supreme Court的成員。

美國獨立戰爭[編輯]

約翰遜意識到英國議會對美洲殖民地的無保證干擾,而逐漸傾向於獨立運動。他參加了1765年的印花稅議會英語Stamp Act Congress並擔任委員會委員,起草了對英國的稅收徵用政策的反對案。隨後他反對1767年通過的《湯森法案》——該法案規定殖民地必須繳納特別稅以供養殖民地英軍開支和法印戰爭;他主張既然美國在英國國會沒有代表,就沒有義務繳稅[2]

1767年,他居住在倫敦,並擔任康涅狄格的代表,試圖解決殖民地的地位問題。他尖銳地批評英國對殖民地的管理政策,並認為英國嚴重忽視了美國實際情況。然而,他仍然期冀於英國改變政策,而並不能立即支持美國的獨立地位。基於擔心美國獨立會導致殖民地與英國的關係惡化,約翰遜試圖在兩種意識主張者之間找到共識[3]。他拒絕參加第一大陸會議,這一舉動激怒了美國獨立運動的支持者,他的軍銜一併被剝奪。另一件更受爭議的事情,在萊克星頓戰役後,他私自拜訪了英國指揮官托馬斯·蓋奇將軍。他隨後因私通敵軍被逮捕,但沒有受到懲罰判決並被釋放。他當時仍然認為美國獨立戰爭並非必須發生,美國獨立的結果並不會給每個人帶來更好的生活[4]

合眾國建立[編輯]

美國正式獨立後,約翰遜被允許加入到新國家的管理運作中,並在邦聯議會中效力;作為代表,他的努力得到同輩人的肯定。耶利米·沃茲沃思英語Jeremiah WadsworthJeremiah Wadsworth)稱讚他道:「我認為約翰遜博士的影響力超過了你或我,南方的代表都非常喜歡他。」1785年,佛蒙特共和國授予給約翰遜一座鎮,以感謝其言論和行動代表了佛蒙特的利益[5]。現在佛蒙特州約翰遜鎮約翰遜州立大學英語Johnson State CollegeJohnson State College)正是以他為命名[6]

美利堅合眾國憲法制憲會議[編輯]

1787年,約翰遜在美利堅合眾國制憲會議中擔任重要代表之一。他意味深長地發表了對於代表權所帶來地位的話題講話,其中主張建立一個強勢的聯邦政府以保護康涅狄克州和其他小州的權益,避免大州指揮並侵害他們的鄰州。最後他支持了所謂的新澤西方案,主張在聯邦立法機關中授予每個州平等的代表權。

此外,他熱衷於增大聯邦權限。他主張立法權力應當兼顧公平與法律、公平應當調和法律自身的不靈活性。他反對任何限制法律追溯力的限令。他的一些主張對美國憲法的制定產生了影響,他完全支持康涅狄格妥協,該提案對之前弗吉尼亞州代表提出的弗吉尼亞方案和新澤西州代表提出的新澤西方案進行妥協調解,並在之後令多數代表達成了共識,是最終憲法得以成功制訂所做出的最重要的一個妥協。他隨後擔任寫法委員會(Committee of Style)主席,促使法案的最終形成。

教學與晚年[編輯]

1787年,他當選哥倫比亞大學的校長。在任期間他進行一系列改革,包括擴充和修改大學的課程,他補充了大量藝術專業的教授,並興建醫學院,任命詹姆斯·肯特英語James Kent為哥倫比亞大學首位法學教授。同年他代表康涅狄格州擔任美國參議員,直至1791年。1800年,因為健康原因,他離開哥倫比亞大學返回故鄉養老[7]

參考[編輯]

  1. ^ A Biography of William Samuel Johnson (1727–1819). [2013-05-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2-03-02). 
  2. ^ Graff, Nancy Price. Visible Layers of Time: A Perspective on the History and Architecture of Johnson Vermont. The University of Vermont, Historic Preservation Program: 1990.
  3. ^ McCaughey, Elizabeth P. "William Samuel Johnson, The Loyal Whig" in William M. Fowler, Jr. and Wallace Coyle, eds. American Revolution: Changing Perspectives (1979), pp 69–102
  4. ^ Elizabeth P. McCaughey, "William Samuel Johnson, The Loyal Whig" in William M. Fowler, Jr. and Wallace Coyle, eds. American Revolution: Changing Perspectives (1979), pp 69-102
  5. ^ Swift, Esther M. Vermont Place-Names, Footprints in History.. The Stephen Greene Press. 1977: 282–283. ISBN 0828902917. 
  6. ^ Beardsley, E. Edwards. Life and Times of William Samuel Johnson, LL.D. (1876)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7. ^ William Samuel Johnson. 哥倫比亞大學大學圖書館. [2013-05-3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4-24). 
學術機關職務
前任:
喬治·克林頓
哥倫比亞大學校長
1787年 – 1800年
繼任:
查理·亨利·沃頓英語Charles Henry Wharton
美利堅合眾國參議院
前任者:
美國康涅狄格州(第3類)參議員
1789年–1791年
繼任者:
羅傑·謝爾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