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十聖宮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安居十聖宮
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地點四川省遂寧市安居區
時代1933年
編號420
登錄2012年7月16日

安居十聖宮位於四川省遂寧市安居區西眉鎮十聖社區,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1933年。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

十聖宮建於1933年,因供奉十大聖人:伏羲、文王、周公、孔子、大上、大佛、關帝、呂祖、觀音、灶君,故名。起初是以陳仁山為首的反社團。坐南朝北,佔地面積7000平方米,建築面積6000平方米。四合院佈局,由前殿、正殿、廂房組成,四角各有一個小天井。十聖宮東側有奉氏祠,前堂、正堂、廂房皆保存完整。1935年後,遂寧縣將西眉劃為第五區設區署駐此宮。安居十聖宮規模宏大,擁有豐富的歷史信息和深厚的文化內涵,對研究民國時期宗教建築、鄉土建築具有重要參考價值[1][2]

註釋[編輯]

  1.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2.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佈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佈。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